周志平看见屋里的人娇娇地“欸”了一声,便看见娇小姐推开门睁着那双睡意朦胧的眼睛望着他,清丽的小脸上两朵睡后被闷出的红晕,嘴唇莹润像抹了胭脂,自是娇美不言。
他的心漏跳一拍,稳了稳嗓子,斥问道:“你怎么大下午的在屋里睡觉。”
他放下东西,走近她,看到她迷迷瞪瞪带着水意的眼睛和歪斜的头发。他走近才发现她睡了一觉,衣裳有点凌乱,露出洁白的锁骨前的肌肤。
这成何体统?周志平指着她的衣服提示道:“衣裳乱了。”
等宝珠走出来,就看见周志平一脸严肃地说:“你身为一个快要嫁人的姑娘,怎么能够见人衣衫不整?另外,大白天的就在家里睡觉,作为一个姑娘,应该在家勤劳做事。虽然你被割伤了手,但是也并不是残了,能做的事情也该开始学起来了。”
娇小姐平白受了一顿训,心里委屈又生气,这个人真是个不懂怜惜人的人。昨天她去田里,手脚都割破了,太阳还大,还晒得脸发红,还要遭一顿训。她委屈地瞪了他一眼,小声辩驳:“我以前没有做过这些,昨天割破了手,娘说不需要我干什么,让我回来休息。”
周志平看到她水噔噔的眼睛,心软了一分,便道:“你爹娘倒是惯着你,但是到我家里了可不能这样了,家务什么的都该做起来。”
宝珠一听,这不就是嫁去他家伺候他家。她心里有点不乐意,又敢怒不敢言。便低着头不想理睬他。
周志平看着她低头不说话,以为她心虚知错,心里畅快满意。看她又长得娇美可爱,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长相,看上去身体也弱。但是跟了他,他一定治治她懒惰的性子,让她好好吃饭,养得白胖。
他高兴起来,脸上挂了微笑。便掏出裤兜里的发夹和从友人招待他送他的点心。那点心闻着喷香,他舍不得吃,便用纸包了起来,揣在怀里。
林宝珠看着他拿出一个红色的发夹,看上去做工粗糙,撇撇嘴,有些看不上眼,这种廉价的小饰品她家的丫鬟都不会带呢。她抿抿嘴,便小声道:“我不要这个。”
周志平看到娇小姐不要这个发夹,心里有些感动,女儿家谁不爱这些小玩意儿?看来她也和她是一样的,觉得现在花钱紧张,这种没多大用处的饰品是在浪费钱。他有种“孺子可教”的欣慰,伸出结实的手臂,强硬地塞给她:“给你买了你就收着。”
林宝珠勉强地接了那个发夹,看着周志平灼灼地期待盯着她看,面色被盯得发红。这人好不知羞,又盯着她看个没完。她咬咬牙,把它别在自己的头发上。
周志平看着她把发夹别上去,脸颊红红。心里得意,他也是个真正的体贴媳妇的男人了,明明用钱紧张,还买了一个发夹送她,看她的样子,明明是及其喜欢了,之前还说不要,肯定是心疼他乱花钱。
看她带上发夹,周志平又把糕点递给她说:“你吃了这个。等到你嫂子回家,还得分给别人。”
林宝珠很久没吃糕点了,就顺势拿过来咬了一口。味道有些甜,但是做工有些粗糙,粗粮做的糕点并不精细,有些硌嗓子。她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看着面前的男人:“我吃不下了。”
周志平看她像个小猫一样咬了两口,糕点还有一大半没吃。看她神色是真的不想吃了,车马奔波了一天也没吃午饭,不想浪费,便伸出手把她没吃的剩下的糕点两三口吃完了。
林宝珠见男人脖子上还流着汗,伸出健壮的胳膊一把把她吃剩的糕点全部吃了,心里羞愤欲死,这!这人怎么这样!竟然把她吃过的就这么吃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