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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哥谭:将死之人(2 / 2)


夜里,风有些大。

我躲在警局旁边的角落,翻出行李箱中的棉袄穿在身上,戴上帽子与口罩,在角落坐下,倚靠着墙休息,有着轻微洁癖的我万分嫌弃没有洗澡的自己和堆着些垃圾的角落,不时还有一只阴沟里的老鼠过路,然而,我没奈何,我实在太累了,拖着一个行李箱走了一天,两条腿都酸痛不已。

我想回家。

我真的憋不住了,一边狼吞虎咽吃着背包里的面包,一边流泪。在另一个世界只身漂泊的孤独、惴惴不安、恐惧……这些都是没法和任何人说的。

白日里的我,行走在路上其实没有一刻放松,一直撑着气势,就怕突然冒出什么罪犯或者疯子。现在,我是真的绷不住伪装的面具了。

泪眼朦胧间,看到一束流光,我掏出纸巾擦了擦眼睛。

蝙蝠探照灯亮了,看来是蝙蝠侠要来了。

说真的,我现在有去找蝙蝠车撬轮胎的冲动了,撬个轮胎就能成被收养,过上豪门生活。

这种诱惑实在令人心动。

至于小丑?我在这世界又没有亲人,拿什么做牵制让我走上二桶线。

我又是咸鱼一条,才没有当正义的伙伴成为罗宾这种远大志向。大不了被收养以后,就请求送往寄宿学校读书去,不牵扯那些乱七八糟的剧情就是了。

当然,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二桶那是技术帝啊,以蝙蝠车的高科技都给他卸了轮胎,我去了多半就干站在蝙蝠车旁,难道等老爷来了就说我想撬你车轮。

我连偷轮胎来威胁老爷收养自己的本事都没,想想都伤心。

而且,老爷也不是说见到哪个小孩就想养小鸟。

收养二桶主要也是看出他有做战士的天赋,而且暴躁因子过多,如果没有人指导他,可能会走入歧途。

事实上,老爷也没弄错,闪点那是大家一起崩设定,所以杰森做了神父桶,而在rebirth刊有一期的剧情,二桶成了小时候同行的冤家,开了家汽修店,专卖可以电死偷轮胎的人的杀人轮胎。

再者,你看蝙蝠家的罗宾哪个不是黑发蓝眼,关这一条我就被pass。

其次,罗宾们的高智商高武艺也是我万万学不来的,反正,以我的弱鸡水平,绝对不会被老爷看上。

在各种杂七杂八的yy中,我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梦里我成了阿卡姆之王,左脚踩丑爷,右脚踩贝恩,左拥右抱毒藤女和哈莉奎因。

做梦真好,梦里什么都有。

醒来以后,天刚蒙蒙亮。虽然我穿的很暖,整个人都被衣服包裹了起来,但是睡得极其不安稳。

我看着背包,心想这样坐吃山空绝对不行。

然而,我是个黑户,面容也还是个小孩,没有人会雇佣童工的。

这一点很残酷了。

我估量了一下自己擅长的东西。

生物化学专业博士,电气工程专业学士……听着高大上,但人在哥谭……难道去帮不法分子做炸药制毒去?还是去帮别人修电器去?

小提琴十级,乐器都让送去托运了。

素描。醒醒吧,苏卡,这里是哥谭不是巴黎蒙马特高地,没人会闲的画自画像。

……

魔术……看到行李箱中一副扑克牌,我心里有了计较。

说到底,魔术的本质就是合法的骗术。

特别是纸牌魔术。

曾经有一个简单而又著名的街头骗术threecardmonte,它就是纸牌魔术,却让很多人上过当。

这个骗术就是做局者摆上一个摊,面前三张牌。让你猜哪个是红心。

做局者的手法并不快,可以让你的眼睛能足够跟的上他的手法,但是每次一猜却是稳稳的猜错。而原理其实不过是一个障眼法罢了。说到底,一个纯手法的魔术而已,关键点是在甩牌的速度上,还在就是对观众的引导上。

所有魔术里,我最熟悉的莫过于扑克牌魔术了。

如果用扑克牌骗人……啊不街头卖艺,我暂且可以赚点小钱。

【反派值+2】

好吧,这系统其实某种程度作为西比尔系统会更称职的。

我取了箱子里的化妆品(飞机上是可以带一定量和品种的液体化妆品),给自己画了个妆,让五官立体深邃,尽量靠向欧美白人的面容。

之后把头发盘起,鬓角的头发用夹子理好,戴上黑色的针织帽。

我的身高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可观,又有化妆邪术,伪个音,扮演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也还算过得去。

于是,我回忆了一番昨日走过的路,将行李箱套上袋子,寻了个人流量多的地方,在行李箱上铺了块布权做摆摊,一边吆喝。

一上午下来,我赚了三百多美元,倒并非不可以赚的更多,但一来我良心不安,辣鸡系统什么用都没,就在我甩牌收钱时拼命提示【反派值+1】,好在我用扑克牌足够熟练,不然指不定要失手。

其次,我没有人帮忙做托,不敢让来的所有人都空手而归,这样肯定会被怀疑的,自然而然,造成了有赢有输的局面。

同时,让谁赢也是一门学问,简而言之,就是看碟下菜,如果一看就不是什么好相处的,让对方输了恐怕得出事。

之后,我拖着行李箱离开,寻了一个不起眼,但称得上还算安全的地方将行李箱的套子扒了,妆容卸了,又换了外套。

我数着钞票,拿起来仔细端详了一番,与现世的美钞并无多少区别,只不过印的人物头像不同罢了,从水印的日期我得知现在是90年代初。

无怪没人能够看穿我的把戏,我不禁有些自鸣得意。

有了钱,一些事就好办了,比如买一个热腾腾的汉堡和热狗,又比如说买一本哥谭旅游攻略与哥谭地图,以及一份报纸。

不过再买完旅游攻略和地图没多久,我就后悔花了这冤枉钱,我发现我的记忆有些逆天了,只是扫一眼,也能完美贯彻照片记忆。我只能安慰自己,记忆总会忘的,说不定自己只是瞬时记忆增强了。

我又变了个成熟男性的妆容,用剩余的钱找了一家小旅馆开了个房。

躺在旅馆硬邦邦的床上时,我愈发想念现世,不止是现世的生活,还有我的母亲、朋友。

猛然想起那个系统说的话,心里还是有些心猿意马的意动。

但我知道,做一个反派太难了,暂且不说哥谭里的反派哪个不是武力值极高或者智商极高,单说我的心肠,便难以硬的下来。

我是一个伪君子。一边说着要坚持底线的话,一边以魔术为名义行骗术之事,即使这是迫于生活,即使我行骗时总是心底说着抱歉,观察着对方家境如何。

即使是个伪君子,却也还尊重生命。

我无法做到去伤害别人。

即使,我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与这个世界并无交集。

我也无法高高在上的看着这里的人儿。

我突然有些烦闷,开窗想看看有没有月亮,依然阴沉沉连星星都没的夜幕把人直接劝退。

人总是要失去了什么,才知可贵。

第二天,我换了个地方玩了读心魔术的把戏,又是赚的满钵满。

连续两次轻易的得手,叫我在哥谭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得意忘形。

我想肯定有人知道接下来的事了。我翻车了,我这两天赚的钱有一大半被一个不知名的小偷给偷了。

蹲坐在石阶上,心里止不住的沮丧。

自己身为一个魔术师,反而叫一个小偷得了手。

这两次看似赚钱很简单,但我行使之前做的准备却是极多的,耍把戏时也是小心翼翼、步步算计,才得逞的快且容易。

我只能回旅馆退房,剩下的钱不够我付今日的费用。

我打算晚上继续到之前警局附近打个铺。

做这种事,向来是一回生二回熟。

一旦突破自己的底线,就会觉得那种脏乱差的环境也不是如此的令人难以忍受。

不幸从钱被偷时就开始笼罩了我,夜晚,三个混混堵在了我打算入睡的角落。

“把钱交出来。”他们拿着刀指着我。

明明心里极度害怕,却还要保持冷静。

我很配合的将所有口袋翻了出来,连同背包和行李箱也打开,将钱递给了他们。

说来也讽刺,其实我身上最值钱的是那些化妆品还有几瓶香水,不过他们并不懂货。

他们数了钱,我心想这总该满意了吧?

但我也未曾就此放弃警惕,后手按着背包左侧的雨伞。

所有行李中可以用来作为武器的只有伞了,只可惜这把伞是三折伞,重量上与骨架的结实程度不比高尔夫伞。

“还有钱呢?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这个狗娘养的在我们的地盘上,这两天赚了多少。”其中一个男人骂骂咧咧,直接抓着我的头往墙上撞。

多亏了我戴着帽子,不然指不定更疼。

然而,这还是叫我头脑眩晕。

我胡思乱想着,还真是倒霉,明明换了个地方,还在这伙人的地盘上。多半我是像格雷森父母一样没交保护费才惹恼了他们。

“今天上午的时候……钱被一个家伙给偷走了……我已经打开我所有行李口袋了,你们也可以看到并没有钱。”我竭力保持口齿清晰的解释着。

人的贪欲是很难被满足的,他们想要搜我身,我很怕自己是女性的身份败露,可能会有更加糟糕的事,所以我挣扎了,于是,我手上的银镯子被他们发现了,他们折断了我的手抢了镯子去。

不知怎么的,我很生气,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另一只还未折断的手已经抽了雨伞砸了过去,但我不是那个雨伞上头改装了家伙的企鹅,我失败了,还惹怒了他们,之后又是一顿毒打。

疼痛阵阵席卷而来,我觉得我人生中第一次如此迫切的期待蝙蝠侠能够过来,能够收拾一下这几个人渣。

奇迹没有发生,似乎刀子扎在了我的身上,血液逐渐流失,我神志开始不清。

显而易见,没有主角光环身为路人甲的我,似乎注定了要静静腐烂在一个幽深的角落。

最后的最后,我小声吟哦着,我讨厌这,我想回家,我想见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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