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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2 / 2)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不过你还是要小心一下龙凤胎,他们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今天早上,洪珍曦就‘不小心’地弄湿了何文文的军服了!”

弄脏的位置还挺尴尬的,何文文的身材发育得很好,整个年级有心的人都能大概估量,必须是打底E加了,大家都只有一套军服,没法替换的情况下,为了不迟到,何文文可是接受了好一会的全场瞩目。

直到赵老师来到了,将她叫走,才化解了这场尴尬。

洪珍珍还挺佩服何文文的:“居然就这么若无其事的就来集合了,要是我,肯定宁愿迟到的。”

李玲玲倒是知道为什么何文文会这么做:“你没发现,从早上开始,今天一整天,除了洪振杰,都没有人和洪珍曦说话吗?”

洪珍曦大概是还把这里当做一中了。

不同初中是就近地域入学的,高中可以说是汇聚了整个市的优秀学生的。

初中时,龙凤胎的外公,可是相当土豪。

他们两个读书的三年里,分别给一中捐赠了一栋饭堂、一栋图书馆、一栋实验楼的。

砸钱不少,龙凤胎两人也表现得很优异,各方面的配合(忍耐)下,他们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大概是因为太过顺利,所以让他们不懂的收敛了。

特别是一直被捧着娇宠的洪珍黎,军训还没有完呢,公主病就暴露得七七八八了。

第一高中,不同初中。

作为在省内都在前三的教育强校,根本不会缺少教学的资金和资源,从学校出去的天子骄子、成功人士多的是。

每年能有机会回报母校的,能在校庆上台发言的成功人士,都是拼手腕拼关系出头抢来的!

普通的成功,最多只能换一张椅子坐坐。

更何况:“何文文可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孩子。”

在洪珍珍好奇的眼神下,李玲玲说道:“戴爷爷和戴奶奶有一次带我去看他们的老朋友的时候,我见过她的,那时候何文文刚刚在国外拿了一个少年组钢琴比赛冠军。”

示意洪珍珍不要太惊讶,看到她自觉的捂嘴后,李玲玲补充说明:“可是,何家的爷爷,是以画国画出名的,何文文是他最看好的一个孙女了。”

也就是说——

洪珍珍松开捂着自己嘴巴的手:“比起拿过奖的钢琴,何文文更擅长国画!”

李玲玲努力的回想那次的聚会,一群老人家在各自“谦虚”了些什么:“嗯~不止,何文文的妈妈好像是作曲家出生,擅长古筝,那天我听过她弹,很不错!”

至于何文文的爷爷是包奶奶(包院长媳妇)的师兄,母亲是戴奶奶师姐的徒弟这种关系,李玲玲就不打算说了。

洪珍珍叹气:“就是过,她是你那一圈的人,对吧!”

李玲玲点头。

洪珍珍的感觉是:“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自小就粘着李玲玲,洪珍珍当然知道,李玲玲这一圈的孩子,生活有多痛苦了。

反正,在她看来,那就是特别的痛苦!

她小时候充斥的都是脑残剧、二次元、游戏玩乐,她们就是画画、练字、学琴、读书!

她最痛苦的是,要上课了,作业没有做完,她们根本就是没有痛苦的时间。

课业作业这些反而是占据她们最少时间的东西。

李玲玲小学六年,有大半时间都是以身体不舒服的理由,请假在家勤学苦练的,直到上初中了,基本功扎实了,才被放出来,能和她一起正常上课学习。

即使是这样,李玲玲的课余时间还是被那些东西占据了,自由玩乐的时间几乎是没有的。

那样的生活,洪珍珍看着就觉得累了。

“那……何文文盯着你看,是不是认出你来了!”

“大概吧!”

可是军训这么紧凑的时间内,也找不到合适的时间交流啊……

应该说是李玲玲下意识的躲了……

什么鬼同一圈,其实她并没有这种觉悟。

李玲玲一直认为,她更洪珍珍更像一国的!

“金贵峰,你认识?”

李玲玲沉默了好一会,才有些底气不足的说:“一次……见义勇为,算是认识吧!”

陪戴奶奶逛商场出来,恰巧碰到有人高喊小偷,她就下意识的动了。

想起被她一罐二百五十毫升黑乐饮料砸破头的小偷,以及亲自去将她从警察局接出来的大魔王。

现在想起来,这个金贵峰,不就是那个她差点就忘记了的,那个被小偷偷了钱包的失主吗。

洪珍珍没有继续深问,看着似乎有点疲惫的厉志走过后,好奇的小声问道:“那……厉志呢?你认识吗?”

“真不认识!”

李玲玲十分肯定以及确定。

虽然走远了,但是听力十分不错的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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