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我有机会去香港“考察”十天,实现小平同志“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走一走”的愿望。其实那时候还不算我们自己的土地,办理护照、签证和出国一样麻烦,我们团队的手续我负责跑了一个多月才办完。到香港感觉真是到了文明社会,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没有人插队、没有人大声嚷嚷。路上人们行色匆匆,连自动扶梯都得自觉空出左边,留给有急事的人快行。在街上走累了随便坐在路边花坛,用手摸一下,没有一点灰尘,鞋子穿了几天都是干净的,而且好像越来越滋润。马路上川流不息的各种名牌车,却见不到堵车,也看不到交警。我们团队在当地临时雇用的司机是个年轻精干的退伍军人,他对我们这么兴奋地看香港有些不以为然,“这么小的弹丸之地,有什么可看的?”他告诉我们每年假期他都去游览祖国的名山大川。呵呵,这还真应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之说,围在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我们按照既定的行程安排,先参观考察了渣打银行,见识到真正流水化操作的国际结算业务;拜访了建设银行的香港代表处,得到了他们刚刚开业的银质纪念币。看到豪华的办公室,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把“冷气”(不叫空调)开那么足,大夏天却披着件毛衣外套,真不节能;我们游览了海洋公园、浅水湾,我回家后很长时间牛仔裤缝里还洗出浅水湾的细沙。海洋公园的水族馆真让我们大开眼界,海豚表演也让我们流连忘返,不过遗憾我没有敢尝试海洋公园的那些惊险设施。年轻人一定不会错过那些依山傍海的游乐设施的,又不像我们进公园要买票,玩别的项目还得再一次次买票,海洋公园的门票是通票。我本来就胆子小,同行的一个大姐下了过山车面如土灰地瘫倒了,我们搀扶她在旁边的花坛歇一会,她边躺下边喘着粗气说“如果让我选择死和过山车,我宁愿选择死。”那我也就别去受刺激做两难选择了,还是活着更好一些啊。
行程之外,我见到在香港做律师的同班福州同学翌和隔壁宿舍中文系的另一个校友茵,她们请我在中环广场小酌,也给我儿子买了非常漂亮的两件套衣服。尽管我之前已经咬牙花六十港币给可爱的儿子买了“堡狮龙”的方领小熊T恤,二百多元的小孩衣服还是觉得太昂贵。一件黑白条纹的带帽水兵长T恤,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套头衫,这衣服我儿子一直穿到4岁多,别提多好看了。这也奠定了我后来给儿子买衣服的品味,邻居都说我把儿子打扮得像小公子,哈哈,他长得聪明又漂亮,我还真舍得给他买衣服天天换呢。(那时港币比人民币值钱,兑换比率大概是1.1—1.2:1,想不到现在人民币升值成0.8:1了。)
中文系校友茵真的像她的名字一样温婉可人,她就是原籍香港的学生,娇小玲珑,笑容莞尔,说话轻声细语,绝对是淑女。她戴着精巧的近视眼镜,短发微烫,用发带束到后面。我的那个名字有男孩气概的律师同学以前说话、行事还真的像男孩一样爽气,一直留着齐耳短发,我都不记得她穿过裙子。她在校园内走起路来像一阵风,目不斜视,大笑起来不仅要露出牙齿,几乎要让笑声直入云霄。89年夏天她曾经和同学结伴趁特殊长假去新疆游玩,在伊犁边境惊动当地警方,打电话去学校核实他们“本分”学生的身份。他们一行四人西游,顺路来我家逗留了一周,我陪他们去了天水的名胜古迹,也去了我家附近的一个小石林,拜访了我的中学母校和恩师,带他们去菜地体验生活搞得笑料百出。我这个同学酷爱旅游,和在香港书院教书的先生就是在一次旅途结识的,美丽地邂逅、结缘。我在香港见时她留着及肩的短发,当时正有孕在身,穿着一袭黑色孕妇长裙,俨然已经成了一个温柔、娴静的少妇,也有了干练的职业女性气质。
我的香港之行也相约见到了吴叔叔,转达我全家人对他的问候。他带我吃了正宗的港式早茶,我奇怪推着点心车来来去去的、收拾卫生的都是已经有些步履蹒跚老头老太太啊。年轻人都去挣大钱了,不像我们内地,服务业都是年轻姑娘。吴叔叔陪我去信得过的商店买了奥林巴斯照相机,帮我用他们听得懂的话还价。看得出他和老板挺熟,价格倒没砍下来多少,但东西总归是货真价实的。(我大姐、姐夫前几年参加团费很低的“夕阳红”团队旅游去香港,在导游指定商店买的相机拿回来镜头就缩不回去,姐夫买的手表干脆不走了,拿去修才知道后盖是一体的,根本打不开,大姐本来还直后悔没有带够钱买特别便宜的钻戒呢。我们没有见过世面的大陆游客实在太好骗了,香港一些见利忘义、竭泽而渔的黑心商人欺负我们内地客人也有点太过分了。)吴叔叔还陪着我去买了几件衣服,有一条米色碎花的连衣裙大概二百港币,吴叔叔抢着替我付了款,我虽然是在银行工作的,但对他们小店里都安装了POS机还是觉得很先进。我那次在香港买了好多件三十港币一件的“佐丹奴”各色T恤,可以作为时髦的礼物送人。我背着之前刚买的“金鸭子”的皮包,吴叔叔笑着说“哈哈,你上当了哦,那可不是真皮的。”啊?香港人这么哄骗我们大陆人啊?他们一见我们这些大陆带着现金来的客人可是满脸堆笑,热情接待的呀,谁知道我们走后他们怎么偷着乐呢。吴叔叔很热情地想带我去大屿山参观,我一听还有点远,担心太让他受累,就说我不信佛,也不是太想去,他也没有再坚持,希望我下次有机会再去看看。我的律师同学打算日后随夫君移居海外,我和吴叔叔说起香港回归前的移民潮,他轻轻摇着头,笑笑说“我留下啦,不走啦。”
我那时还和吴叔叔通信,后来忙自己的小家庭,忙工作、忙孩子,就很少联系了,他也像空中飞人、行踪不定。他寄给我的信封都是贴着女王头像邮票的航空信封,信纸就是随便从活页本撕下的一页,多半是用圆珠笔写的,笔迹当然是繁体字,语法也夹杂着半英文半中文。我还得到过一张戴安娜王妃伉俪访港纪念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