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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77章(1 / 2)


第二天下午一点,慕简和唐纵准时抵达《无地自容》组的舞蹈教室,原《It\'sMyLife》组的五人已经等在了那里,两边人马简单打过招呼,七人便围成一个圈,开个小会。

《无地自容》组的队长现在默认是洛明朗,洛明朗人如其名,长得英隽阳光、干净明朗,他眼睛非常大,眸子漆黑澄澈,左边脸颊有酒窝,笑起来的时候澄澈的大眼睛弯成月牙,脸颊酒窝深陷,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你理所当然地会用“笑容明朗”这样的纯净的词去形容他的笑容。

拥有如此治愈的笑容,又加上本身是A班成员实力出众,洛明朗自是圈粉无数,他的粉丝已经在各大论坛刷他笑起来的动态图,并且用“笑容明朗”这样的slogan来给他应援打Call。

慕简这种和谁都打成一片的性格,自是和洛明朗关系也不错,他对洛明朗印象也挺好的,对于洛明朗当队长慕简自是毫无意见。

洛明朗环视一圈,开门见山地道:“《无地自容》是一首摇滚,原唱是黑豹乐队,摇滚的话,肯定是以乐队的方式呈现更燃更炸,所以我的意思是我们团暂时组成一个乐队,进行二公的表演。”

大家附和着点头,摇滚嘛,自然就是震耳欲聋的架子鼓、电吉他、键盘以及顶级主唱或嘶哑或高昂的演唱。

表达形式上,肯定是乐队模式。

洛明朗见众人都没有异议,接着把每个人的职能安排下来:“主唱的话,我、慕简、许曰,主音吉他左恺,键盘聂汀,贝斯秋然,鼓手唐纵,此外我可以兼任节奏吉他。”

一个乐队的基本配置:一名主唱、两名吉他手、一名键盘手、一名鼓手、一名贝斯手。

当然,每个乐队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很多乐队就没有键盘手,又或者两名吉他手中的一名节奏吉他由主唱去担任。

如今七人的乐队,适当增加主唱也理所当然。

但是,慕简估摸着洛明朗根本不了解他和唐纵,才会把唐纵一个没有任何基础的新人安排去打架子鼓,他举了下手,表达自己的意见:“我架子鼓打得不错,但唐纵完全没这一块的基础,所以,把我和唐纵的位置交换一下,我来负责架子鼓,唐纵充当主唱。”

这算是非常合理的要求,而且也只是慕简和唐纵职能的简单交换,并没有动摇其他人的利益和诉求。

然而,洛明朗浅笑着看了他一眼,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他,嗓音温和地否决了这个请求:“慕简,我觉得还是你来充当主唱,唐纵负责架子鼓的部分,虽然唐纵没有基础,但是可以学,架子鼓挺简单,一周基本就能搞定。”

慕简知道架子鼓不算难,一名新人努力一周练会一首歌算是常规操作,但是会打架子鼓和打得好是两种概念,再者,唐纵天生一把摇滚嗓非常适合摇滚也非常适合这首歌,把唐纵的长处抹杀掉去打个劳什子的架子鼓,淘汰的概率太大。

慕简选《无地自容》这首歌就是为了把唐纵C进三公,要是唐纵连站在台上表现的机会都拿不到,谈何晋级。

慕简浅浅一笑,坚持道:“唐纵的嗓音非常适合唱摇滚,你信不过的话,可以让他试试,我相信他当主唱的话能给我们的乐队增色不少。”

洛明朗眼睛眨巴了一下,最后盯着慕简,微笑道:“慕简,我们私下谈谈吧!”

队内意见产生分歧,私下沟通解决,很正常的事情,慕简点头,爽快地起身去和洛明朗单独谈。

本以为洛明朗和他私下谈不过是避开其他队友解决争端,最后其实是拆了身上的无线麦克风,又特意避开镜头去到卫生间谈的,很显然,洛明朗不想让这场谈话出现在节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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