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叶蓁蓁幽怨地看着他,“桢哥儿,你不会这么狠心的吧?”
曹子建的诗是这么用的吗?
崔维桢额头的青筋都在跳动,“没文化就别乱引用。”
“差不多意思就行了。”
叶蓁蓁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抱着他的手臂再次开启撒娇大法,“桢哥儿,你行行好,让我多吃些美食嘛,大不了,大不了让你选择信得过的店面就是了。”
崔维桢稍坐犹豫就答应了,最后给她选择了一家元宵小店。
这家店面虽小,但元宵意外地美味。
白胖圆润的元宵挤挤挨挨地堆叠在一起,满满的一碗,舀了一颗送进嘴里,绵软的元宵皮被咬破,花生酱便流了出来,清甜的滋味在口腔中蔓延,唇齿盈香。
叶蓁蓁情不自禁的眯起眼,又吃了一个,见崔维桢并没有动手的意思,立马舀了一颗递到他嘴边,“元宵节吃元宵,桢哥儿,你也尝尝吧。”
崔维桢饮食规律,入夜不食,看她热情的份上,免为其难地吃了一颗。
“怎么样,好吃吧?”
“还行。”
崔维桢的品味高得很,这已经是不低的评价了。
叶蓁蓁愈发勤快地进行投喂,崔维桢又吃了三颗,“好了,剩下的你吃吧,不是说饿了吗?”
叶蓁蓁这才心满意足地把剩下的元宵吃得干干净净。
付账后,两人再次走上街头,已经带上几分慵懒与悠闲,两人慢悠悠地走着,观赏路上各式各样的花灯,偶尔见到男女成双成对地聚在花灯前,男子给心爱人买上一盏花灯,博得女子低头娇羞一笑,端的甜蜜粘人。
嗯,比方才吃的那碗元宵还要甜。
正想着,手里突然被塞了一盏牡丹花仙玲珑灯,富贵的牡丹花朵儿重重叠叠,被烛心的橘黄晕染了温度,盛世繁华。
是桢哥儿。
叶蓁蓁露出笑容,举等看他。
灯下看美人,不仅仅指女子,连男子也适宜。
又长了一岁,崔维桢面部线条愈发坚毅深刻,立体的五官着坚毅锋锐的棱角,即便是暖光也无法融合。
他也在看她,剑眉星目,漆黑的眸子镀上了幽深的暗色,深不见底。
“不喜欢吗?”他问。
“不,我很喜欢。”
叶蓁蓁转身在旁边摊子挑了一盏君子如兰锦帛灯,塞到崔维桢手上,“这样咱们就是一对了。”
言语中的留白和遐想,尽显小女儿隐秘的心思和娇美。
崔维桢轻笑,举灯与她并列在一起,默认了她的说法。
陷入热恋的人,思维模式总是奇怪又偏执的,总爱用某些东西寄托与恋人的感情,成双成对最好,再不济也要寓意幸福美满,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他们要天长地久地在一起。
谈恋爱的人,就是这么不可理喻,甚至智商降低。
叶蓁蓁碰巧就撞上了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