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的孩子整日与泥土作伴,看起来不如府城里的孩子干净可爱,见到好吃的更是嘴馋,压根儿不管对方的点心有没有问题,接过来就直接塞嘴里,狼吞虎咽地吃了,吃完了还伸长手向叶蓁蓁讨要。
这样的场景在叶蓁蓁、或者说在原身的记忆力是非常熟悉的,叶蓁蓁有些不习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怪罪孩子们索求无度、不知礼节的意思,因为没人教过他们礼义廉耻,他们也没吃过好吃的糕点零食,所作所为只凭天性罢了。
这也是朝廷要广建书院,教化百姓的原因之一。
叶蓁蓁把剩下的糕点都发了出去,剩下的干粮没有动,朝孩子们拍手示意没有了。
孩子们意犹未尽,眼巴巴地看着她的包裹,但也不至于做出上前哄抢的事情,三三两两地散开了,叶蓁蓁还以为他们跑去玩了,谁知他们很快就跑了回来,每个人手上都抓着一捧紫黑色的野果,十分殷勤地递到叶蓁蓁面前。
叶蓁蓁没期待能得到孩子们的回报,故而此时有些受宠若惊,指了指他们手上的野果,又指了指自己,试探地用粤语问道:“给我的?”
孩子们不是是听懂了粤语还是看懂了她的手势,齐齐点着头,还兴奋地用方言说着什么,黝黑的小脸蛋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叶蓁蓁被感染了笑容,一一接了过来,郑重地道了谢。
孩子们笑嘻嘻地看着她,应该是等待她吃野果。
这种野果叶蓁蓁吃过,她大学舍友是岭南本地人,她暑假时曾去过她家玩,她家附近的山林、灌木丛里就长着这种野果。野果未成熟时果皮是青绿色的,生熟后变成紫黑色,它长得非常小巧可爱,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小,圆滚滚的果肉上面是一圈花冠,从花冠撕开果皮,露出里面的果肉来,小小的嘬了一口,果肉的清香顿时充盈了口腔,连嘴唇都染上了果汁的颜色。
叶蓁蓁第一次吃时非常惊艳,舍友每到夏天都会带来给她吃,只可惜后来农村建设,山林和灌丛越来越少,这种野果也渐渐消失了踪影。
因为不知名字,也不见贩卖,这种野果渐渐成为回忆里的遗憾,如今隔着遥远的时空,突然再见熟悉的野果,尝到熟悉而陌生的味道,叶蓁蓁突然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忍住眼眶中翻涌的潮意,叶蓁蓁冲孩子们竖起了大拇指,继续用粤语笑道:“好食。”
孩子们见她喜欢,像是完成了一项重大任务似的,心满意足地露出了笑容,甚至还有孩子继续跑去摘野果,不多时,叶蓁蓁身边就多出了一堆野果。
吴则熙看到叶蓁蓁和孩子们语言不通却相处愉快,觉得十分诧异,不由与观砚八卦道:“没想到叶公子如此亲和,他看起来很喜欢孩子,也很招孩子喜欢。”
在吴则熙的印象里,乡里的孩子都是顽劣不堪的,连他这个从小在乡里长大的人都不喜欢这群孩子,这位叶公子看起来出身不凡,居然能够和一群野孩子打成一片,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观砚默不作声,心里却明白其中缘故——夫人她怕是想念家里的小公子了,对这些孩子有移情作用吧。
孩子的感知最为敏锐,一个对他们抱有善意的陌生人,他们自然也会以善意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