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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2 / 2)


二嫂跟几个姐妹一听这话,顿时愁眉苦脸起来。

“哎呀,我们?今年?都没做新衣服,这要上台表演可?怎么办?总不?能穿着破衣服上去吧,这也太丢人了。”她们?都扯着身上打着补丁的旧衣服说。

刘璃说:“大嫂最近不?是正在学着怎么做衣服吗?你?们?可?以去问问,她学得怎么样了?”

二嫂这么有天赋,说不?定大嫂也有天赋,要是二嫂穿着大嫂的衣服去表演,说不?定能帮大嫂打开名声呢,到?时候肯定有好多人会来找大嫂做衣服,大嫂能赚不?少加工费。

“唉,对呀。”二嫂顿时眼前一亮,“我现?在立刻去问问她,姐妹们?跟我走。”

于是一堆人乌拉拉地往刘璃家里去,一边走一边七嘴八舌给她们?出?主意。

正在家里做饭的大嫂听说了这事,当即高兴地说:“太好了,恭喜你?,阿珍。”

欣喜过后,大嫂开始忧虑大家把表演服装的重?任交给她,因为她只?是看了一些书,还没有实际操作过,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好。

刘璃建议道:“大嫂你?可?以把图画出?来,让大家帮忙参详,如果?大家伙觉得图纸好,你?再让其他人帮忙缝制,问题应该不?大的。”

都这个时候了,距离8月1号没两天,大嫂一个人肯定做不?来那么多件衣服,必须有人帮忙。

“对对对,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咱们?举大队之力,将这次汇演办好。”

所有人都觉得能为表演出?一份力是件光荣的事,开始七嘴八舌给大嫂出?主意,许多人带着碗在刘璃家门口吃饭,他们?家被围得水泄不?通,一直到?下?午上工时间,围观人群才依依不?舍的去地里干活。

大嫂下?午没去上工,因为二嫂交给她一项艰巨的任务,在汇演之前把服装做出?来。

她捧着服装设计的书,在家里急得团团转,直拉着刘璃的手说:“小姑,你?可?以得帮帮我,你?书读得多,肯定比我们?懂得多。”

现?在大嫂才知道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暗自后悔以前没多上几年?学,这会儿也不?至于抓瞎。

刘璃说:“大嫂,自信点,服装设计是你?深思熟虑自己选的,肯定在心里琢磨过很久了,将你?以前的想法都用在这次汇演上,一定能成功,你?看二嫂选的唱歌都干出?成绩了,你?跟二嫂一样优秀,所以你?就放开手脚大胆地设计呗。”

这个年?代穿衣打扮都必须小心,一不?留神就出?问题,刘璃可?不?敢出?太多主意,万一不?小心踩线了就麻烦,大嫂是本地人,肯定比她更懂这些忌讳。

有刘璃的肯定,大嫂顿时有了底气,开始琢磨起设计图来。

刘璃见大嫂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又回到?山上忙自己的事情。

有刘亚秀的前车之鉴,她对这些小鸡可?不?敢放松。

晚上的时候,晒谷场上空前热闹,连平常很少光临寨子里的小学老师都来了。

这是一次难得的盛会,大家空前热情为参加汇演的人出?谋划策,大家都想在汇演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场面火热程度超出?了欢迎知青那天的唱歌活动。

不?过这次活动毕竟不?是知青欢迎会,所以大家有意无意地把知青排除在外,毕竟他们?不?是村里人,哪怕加入大队了,其他人还是将他们?当做外人。

知青们?都羡慕地看着二嫂一伙人,说道:“早知道有这个机会,咱们?知青也应该去镇上学她们?毛遂自荐,总不?能咱学了那么多知识,连几个泥腿子都比不?过吧。”

被人排挤他们?不?是没有怨气,可?谁让他们?是知青呢。

刘亚秀见到?刘璃家出?了风头,心中也很难受,因为她今天养死了几只?小鸡,被大队长批评了,好在大队长之前说过这批小鸡养死了算他的,所以她没受到?什么处罚。

若刘璃也出?现?同样的问题,她可?能不?会那么生气,可?刘璃这个在她眼里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她养的鸡居然没出?事,这简直是在打她的脸。

现?在看到?二嫂跟几个朋友因为听从了刘璃的建议,得了上台表演的机会,刘亚秀更是百爪挠心,她想不?通为何?所有好事都在刘璃身上。

看着那群无知的村民们?将刘璃夸上天,她忍不?住恶意的想,去镇上表演有个屁用,很快政策就要变了,等改革开放,刘璃一家也得意不?了几时。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做了个梦,在梦里我追完一本百多万字的书,看完之后欲罢不能,觉得真是一本传世之书,醒来发现现实根本没有这本书,我想我要把这本书抄下来,发表出去,必定一本封神。

结果打开电脑后,我昨晚梦里看的是啥书来的?我的脑子怎么空了?

我努力回忆了好久,终于想起一点剧情梗概,小说里是这样写的。

主角跟渣男相恋,但渣男出轨,主角被渣之后,发现父母对自己也不好,反倒给小三撑腰,处处说主角不如小三,才会被人渣,让她反省自己,父母像被下了降头一样,把小三带回家当成女儿疼爱,将主角赶出家门。

所有人围着小三跟渣男转,主角陷入举世皆敌的状态。

她痛定思痛,决心舍弃所有感情,发誓要报复所有对不起自己的人,然后开始疯狂虐渣,不管小三还是渣男,还有自己的父母,都被主角虐得好惨,最后主角成为一个孤家寡人,成功走上人生巅峰。

旁人不懂的,都在吃着泡面为主角操心,说主角身边只有冰冷的金钱为伴,一个知心人都没有,真是高处不胜寒呀,太可怜了。

而“可怜”的主角站在属于自己的商业大厦上,端着红酒杯,透过落地窗看她打下来的江山,心里盘算着接下来要再去征服哪一个商业板块。

这什么鬼剧情,说好的传世之书一本封神呢?原来潜意识的我是一个狗血爱好者吗?

不过小说结局挺符合我钢铁直女的审美,怪不得梦里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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