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下着蒙蒙细雨,非但没有给夏季的南临市带来凉爽,反而多了几分燥热。
南临市公墓。
陆珩之手上拿着一束百合,放到一个墓碑前。
灰色的墓碑上赫然用金色漆写着“爱妻杨青之墓”中间还有一张正方形的黑白照,上面的女人眉眼温柔,端庄儒雅,好似人间一切俗事都配不上她,所以才早早离开。
墓碑下除了百合还有一束小雏菊,上面落着雨滴,颜色艳丽,像是不久前送的,不知道是谁,他三年没来,这墓碑竟然一尘不染,会是陆志明吗?
陆珩之自嘲着自己的想法摇摇头,蹲下来轻柔地抚摸照片上的女人,声音有些许沙哑:“妈,我被那个男人发配去阿富汗三年了,现在才回来,你会不会怪我?”
周围一片寂寥只能听到不远处公路汽车的鸣笛声,还有树林里的乌鸦声,没人回答他。
夕阳在天边只剩一点光辉,墓园里的工作人员也在收拾着,准备下班了。
陆珩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累了,他坐在墓碑旁边,囔囔道:“那个男人一点都不值得你爱他。”
依旧是没人回应,而后他又小声说:“我很羡慕阿阳。”
“妈,我很想你。”陆珩之抬手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站起来擦了擦照片上的雨水,然后半开玩笑道:“如果你在天有灵就给自己找个漂亮的儿媳妇吧。”
陆珩之和杨青聊了一会,出墓园时天已经暗下来了,马路周围的路灯,一盏接着一盏亮起来。
他不想回干休所,突然想起自己之前经常和陆志明吵架的时候在中央公馆买了一套房,许多年没住,怕是房子都积了厚灰。
墓园在郊外,开到中央公馆,要好一会距离。
他拿出封尘已久的钥匙,推进房门的一瞬间愣住了。
屋子里面的灯亮着,暖黄的灯光下,让他有些玄幻,退出去了一步,抬头看门上的门牌。
2076,没错。
便又踏进门,看到地上还有一个玫瑰金色打开的行李箱。
衣服玩偶被整的乱七八糟,隐约看到行李箱里粉色的内/衣,撇开眼,就看到桌子上有个透明干净的盒子。
盒子的主人似乎很珍视它,里面是一个警徽,瞳孔一缩,这警徽他带了三年,十分熟悉。
秦蔓今天一个人搬家,差点没累趴在路上,想着直接睡,硬是强忍着困意把地拖了,床铺收拾好,泡个澡。
不料自己太困了,直接在浴缸里睡了过去。在研究所工作的习惯导致她的睡眠很浅,一点动静就能醒。
于是她听到客厅轻微的开锁声,困意一下子飞到九霄云外,立马从浴缸起来,还好她洗澡有把衣服待在身边的习惯。
秦蔓穿好衣服,湿发随意用鲨鱼夹夹起来,在厕所找了一圈也没有什么能防身的东西,最后发现最有杀伤力的就是…化妆包里的修眉刀。
她拿着修眉刀跟自己手指比了比,差不多大小,瞬间脸塌下来。
算了,如果她运气好还是能割对方一道小口吓唬吓唬人家,当然这只是她的自我安慰。
秦蔓轻手轻脚地打开门,就发现一个寸头的男人背对她,这穿着就像融入了这屋子一样,灰色短T,黑色长裤,目测身高1米8往上。
她猛的瞄到自己的私人物品暴露在视野之下,突然脸一红。
秦蔓本身地专业就和医学有关,她估摸着比划了一下高度,然后举着修眉刀,小心翼翼地踮着脚,跑到那男人身后,想对着他劲动脉就是一刀。
结果没想到那男人警惕性十分高,秦蔓连根毛都没碰到就被那男人反手给折到身后,还用力一扯。
秦蔓手吃痛,修眉刀掉在地上,她大喊“啊,疼疼疼。”痛的眼泪狂飙,意识到自己胳膊被这狗男人扯脱臼了。
只是下意识的习惯,陆珩之这才看到秦蔓红扑扑的脸,有些眼熟,而后想起桌子上的警徽,放开她的手。
秦蔓头发上的水珠滴落在他手上,令他有些许意外,没想到回国第一天就见到她了。
陆珩之想把秦蔓的手接上,但秦蔓吓得捂着手臂,连连往后退,警惕地看他:“你…你谁啊,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再不出去我报警了,告你私闯民宅。”
陆珩之挑眉,看样子,她是没认出他。
陆珩之没回她的话,见到她粉嫩的脚踩在地上,上面还有温热的雾气。
刚才秦蔓在他身后悄悄靠近的时候就感觉到牛奶沐浴露香气,想来刚才是在洗澡。
陆珩之有些尴尬,毕竟活了28年,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默默把门口的拖鞋给她踢过去。
然后缓缓开口:“这是我家。我还想问,你怎么在这?”
秦蔓鄙夷地看着他,一点一点地用脚把拖鞋勾过来,穿上:“兄弟,说谎打个草稿,房东是那个花蝴蝶,这房子我租来的,白纸黑字!”
“花蝴蝶?”陆珩之没太明白,而后又想到叶进臣每天不重样的花衬衫,不由得问了一句:“姓叶?”
“哦~我明白了,你们是同伙。难怪这房租这么便宜,原来你们安排好了,他租房子,你抓人。”秦蔓一副明白了所有骗局的样子,指着陆珩之:“你…你别动啊。”
秦蔓另一只手从茶几上,拿到手机,刚掉下“1”就被陆珩之拍了一下,手机从她手中飞出去,稳稳当当地掉在那个男人手上。她惊地忘记了自己脱臼的手臂。
陆珩之还十分歉意地点头:“抱歉,我打个电话。”
秦蔓咬着后槽牙,这到底是进了个什么东西:“你自己没手机啊。”
陆珩之抿着唇:“关机了。”
秦蔓:“……”
见秦蔓默认,陆珩之拨通了电话,低沉的嗓音略带危险:“喂,是我。陆珩之,我回来了!”
紧接着,对方沉默了五秒,秦蔓就听到自己手机听筒穿出很大一声“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