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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第九十一章骊嫘(2 / 2)


王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这辆马车拉车的马是五马,再加上马车的规格,嘉树一眼便看出这是方伯级的诸侯等级,不属于自己的潜在客户。

疑惑了下,嘉树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挑着豆羹走了过去。

豆羹盛在木桶里?,木桶用兔皮包着,保温效果极好,哪怕过去了大半日也仍旧热腾腾的。

嘉树等了会,发?现辛筝一直没拿出碗。

辛筝问:“你不卖?”

嘉树问:“贵人不用自己的碗?”

辛筝看向木桶旁边搭着的竹碗,竹碗被分成了两摞,一摞是用过的,一摞是没用过的。“你没碗?”

嘉树闻言赶紧拿了一只没用过的竹碗盛了一碗豆羹给辛筝。

辛筝接过竹碗尝了一口,食材就是普通的植豆,但煮的手艺极好,竟然煮出了顶级佳肴的水平,又软又糯还有点微甜。

“味道不错呀。”辛筝道。

“那是自然,这手艺,传到小老儿这儿可是已有十九代。”

帝国的职业基本是世袭,祖上是干什么,子孙还是干什么,莫说十九代了,九十代都不稀奇。

辛筝见得很多了,甚至她自己也是这种社会的受益者,若非祖上是国君,她怎么都不可能成为国君的,但胃口还是有点受到影响。

可又实在是有点饿了。

三两口用完了豆羹,又要了一碗。

一口气用了三碗,辛筝这才感觉肚子没那么饿了,但想饱腹,还是得吃肉。

也不知是否长身体的缘故,她的食量越来越大了。

“多少钱?”

“一枚骨贝一碗,一共三碗。”

辛筝闻言不由看了嘉树一眼,氓庶很少有识数的,必须掰着指头才能算清数字,能如嘉树这般直接心算出结果的,甚为少,但也有可能是做生意久了熟能生巧。

然而,数字可能是熟能生巧,但脸型呢?

辛筝有?疑惑,她与青婧学过解剖,能够从一个人的脸型看出对方的年纪,不同年龄,脸型尤其是脸部肌肉是不同的,若换成青婧,看人脸连人祖上是哪都能猜出来。她没那能耐,却也能简单的看看年龄。

嘉树看着甚为老迈,胡子有很多白色的,脸上有很多皱纹,看着就跟六十多了似的。

氓庶当然不可能有人真能活到六十多。

外表比实际年龄大是氓庶的常态。

一个二十岁的氓庶,看身体的肌肉与皮肤状态,仿佛三十多岁,看脸的话,五十都不稀奇。

可她就是有种对方的苍老有?怪怪的感觉,没有证据,就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想了想,辛筝还是放下了这一感觉,不过一个路人而已,她没那么多闲工夫管一个路人有什么秘密。

取出钱袋数了三枚骨贝给嘉树。

嘉树看着辛筝钱袋里?有贝钱有骨贝还有铜布,就是没有金银的钱袋,默默接过三枚骨贝。

这真是他见过的最接地气的贵族钱袋。

一个正常的贵族钱袋里?不都是散碎金银吗?这么接地气的贵族,好吧,也不是没见过,但上一次见到还是五六十年前的事。

付了钱,辛筝继续乘车回府,还没进门就听说骊嫘抱着一个女童甚为狼狈的回来的事。

她倒不至于怀疑那个女童是骊嫘的私生子,骊嫘是女子,不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都意味着得她自己十月怀胎的怀,不像她老爹辛襄子,将近三十个子女,除了交合时出的精,什么都不用付出,也什么都不用管。

骊嫘虽然有不少情人,但辛筝很确定骊嫘会做好措施避免意外。

再想想骊嫘今天应该是受几个纨绔子弟的邀请去参加宴会的,辛筝估摸着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意外的确发生了,却不是别人制造的,而是骊嫘自己制造的。

一刻时间后辛筝坐在自己的书房扶额。“所以你救了那个奴隶,甚至为了她在别人阻拦你的时候打伤了人。”

骊嫘余怒未消的道:“我也是太生气了,你是不知道他们有多混蛋。”

辛筝道:“我不信你没见过人吃人。”

冲着骊嫘从骊国一路坑蒙拐骗到帝都的传奇经历,骊嫘自己都可能吃过人。

骊嫘道:“我见过,但我从未见过衣食无忧的人食人。”

辛筝一脸淡然的道。“那只说明你见识太少。”

骊嫘闻言愣住。“什么意思?”

辛筝:“人食人,很正常,也是必然。”

骊嫘用眼神表示自己没听明白什么叫必然。

辛筝想了想,问骊嫘:“你觉得贵族何以为贵族?”

骊嫘不解,但考虑辛筝的性格,不会是无缘无故提起这个问题,想了想,回答:“因为贵族的祖上是先贤,是国君,是贵族。”

血统高贵什么的就算了,做为一个贵族,做为一个坑蒙拐骗的巨狡,骊嫘太清楚贵族这个阶层都什么德行了。

最早的贵族或许真的个个都有能耐,但现在的贵族,生在人生终点,混吃等死都能锦衣玉食一生,既如此,为何还要非苦了吧唧的学东西?美人美酒美食华服的享受一生不好吗?又不是受虐狂,当然要对自己好点?

骊嫘也不能说这样的人生不好,但如?果这种风气弥漫在整个贵族群体里?,大部分贵族都是如此用心的享受人生....她只想说,天下大乱生灵涂炭非常合理。

辛筝摇头。“因为贵族和普通人不一样。”

骊嫘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贱者食菜,贵者食肉,这是贵族最早的不一样。但人所希望的不一样是与所有人都不一样,所有人都羡慕,那样才更有优越感。跟贱者没什么好比,但与身边同一层次的人比,食肉并无什么稀奇的。为了不一样,便有人开始吃珍贵的肉类,看他受人羡慕,自然有无数跟风者,跟风者多了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于是,各种山珍海味也搬上了食案,但当山珍海味也变成寻常,又要吃什么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呢?”

骊嫘的脸色白了。

辛筝笑?。“所有的大惊小怪都不过少见多怪。”

骊嫘道:“但食人是不对的。”

辛筝道:“那可真是遗憾,这个世道不认可你的话,食人是天理,区别只在于吃得优雅不优雅,你被刺激到,也是因为那些人的吃相太直接粗暴了。嘴巴和手上不沾任何血腥的吃人,那才是真正优雅高贵的吃相。你今日见到的....”辛筝摇了摇头。“太落后了。”

骊嫘觉得有点接受不能。“你觉得这是对的?”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素来认为智慧生物创造与发展文明的目的是为了过得更好,不是为了互相毁灭。只是,我们的文明发展的层次还不够高,我们便未完全褪去兽性。”

骊嫘没吭声,隐隐约约觉得,现在一脸平淡的说着文明发展层次还不够高的辛筝....充满了危险的味道。

危险,却又见鬼的充满了吸引力。

就好比有毒的花卉,色泽鲜艳,耀眼夺目,美丽得让人无法挪开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生在温室里,难免会一叶障目,或者说,每个人都是如此,因为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太小,于是就觉得世界都是如此。但辛筝,她是主角,她见多识广,为了炫耀而吃人这种事在她见过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里连前三都排不进去。所以别说骊嫘把人给救了,哪怕那个被豢养的两脚羊在她眼前被吃了,她也不会有骊嫘的激烈反应。

看多了,就不会有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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