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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第 274 章(2 / 2)


林玉婵只?小憩了一个钟头,就精神抖擞地爬起?来。

先给国内亲友写信报平安,等日后公使馆统一寄送。然后兴致勃勃地搭配衣服。

苏敏官半睡半醒,抓着她胳膊不放。

“那个名人演讲?”他猜出?她心里放不下什么,带着点撒娇的鼻音,说,“不是说票都?售罄,不去也罢。况且也不是什么大人物。”

林玉婵乐不可支。这人孤陋寡闻,马克吐温都?不知道!

她翻出?他买的那本打发时间的畅销书《傻子旅行》(TheIsAbroad),指着上面印的硕大作者名MarkTwain,笑?道:“运气好,说不定散场能?要个签名呢。”

苏敏官:“……”

他确实对西洋人名不是太敏感?,特别是跟他没有金钱竞争关系的。

林玉婵:“我?自己?出?去逛,你接着歇。”

苏敏官不声?不响爬起?来,穿衣梳头。

那眼神分明?是,休想?独自溜出?去。

“我?……我?也要出?去理个发。”

林玉婵歪头看他,支着下巴乐。

为了尽可能?地和画像上的通缉犯撇清关系,苏敏官老早就甩了辫子,假装是长年蓄短发的华侨。开始是小平头,像个刚退役特种兵,发茬短而扎手,干净利落,显露出?好看的后脑勺形状。随后渐渐留长,开始盖住一点点额头,鬓角的碎发可以别到耳朵后面。于是林玉婵给他用梳子三七分,用少量发蜡定型,一下子衬出?五官的立体感?,倘若再打个有质感?的光,很有民国剧里那种忧郁豪门阔少的派头。

不过今日下车,他还是戴上了帽子。因为头发的长度实在尴尬。以林玉婵的审美,除非他打算走艺术颓废路线,否则还是该稍微修剪一下。

“容先生推荐那个给他剪过辫子的理发店,”她积极指路,“就在市政厅对面。”

两人各有事干,愉快地携手出?发。

先去理发店。这年头西方男士的发型没什么花哨的,跟一百年后也差不多?。林玉婵看看那理发匠,笑?道:“就理成跟您差不多?吧。”

理发老头是多?年前?给容闳剪辫子的那个,闻言笑?道:“保证剪出?来比我?要英俊。来,小伙子,里面坐。”

苏敏官还有点犹豫,被林玉婵笑?着推上椅子。

“不怕。”她在他耳边说,“剪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他耳根微微一红,警惕地盯着镜子里的理发匠手里的剪刀。

店里另有一个学徒,正在给人刮脸。听到交谈声?,刮脸的客人回头。

“咦,山姆!”

一路同行的乘友山姆,居然也在此站下车。林玉婵下车时只?顾学生,没注意其他人。

山姆穿着白西装,顶着半边乱蓬蓬的胡子跟她道谢:“多?亏您和您的女学生一路照顾小苏西,让我?们的铁路旅程不那么可怕。否则奥莉薇娅怕是不肯跟我?再生第二个了。”

理发店店员集体沉默。

那刮胡子的学徒没话找话:“您是外乡人?”

“事实上我?们正在考虑定居在此,或是附近的市镇,比如哈特福德什么的。”山姆点头,“不过你说得对,我?今天确实是头一次来。”

“春田市不大,但文艺活动很多?。”学徒自豪地夸赞家乡,“瞧见那海报没有?待会大作家马克·吐温要在市政厅演讲。您的运气真是不错。”

山姆:“Hmmm,你会去吗?”

“那当然。早就托人订好票了。”学徒道,“不过今天票已售罄,您要去,怕是只?能?站着听。”

“哎,生不逢时。”山姆失望地摇摇头,捻一捻新修好的牛角胡须,“每次碰到他演讲,我?总是得站着。”

学徒又无话可接,只?能?呵呵。

林玉婵却心中一紧。山姆这副时刻把天聊死的王炸口气,让她隐约想?起?一个人……

山姆站起?来,对镜整理胡子,踱着方步往门外走。

“啊,亲爱的中国女士。”他跟林玉婵擦身而过时,忽然正色请求道,“听说你们正在给那些女学生寻找寄宿家庭……你知道,莉薇身体不太好……我?可不可以冒昧报名,只?要能?帮忙照顾小苏西的,两个、三个、四个,我?和我?的太太都?愿意接待……我?们经济条件还可以,不需要食宿补贴……”

林玉婵第一反应是喜出?望外。女生留洋全自费,如果能?省几个人的食宿补贴,就是给她省一大笔钱。山姆夫妇都?是中产,粗略来看,涵养不错。

但她没点头,抬眼打量山姆,慢慢的从苏敏官身边,拿过那本《傻子旅行》。

“可以。”她耳根微红,心脏因紧张而跳动得快,“但作为交换,如果您要去站着参加马克·吐温的演讲,可不可以帮我?要个作家签名?”

“又是这本傻了吧唧的破书?”

山姆狡黠地看她一眼,接过书,嫌弃地翻了几页,点点头,走到理发店柜台边,找了一支钢笔,刷刷刷,开始在扉页划拉。

那个爱管闲事的学徒急了:“先生,这位女士明?明?请您……”

“见鬼,要迟到了!”

山姆忽然抬头看钟表,丢下书,匆匆跑出?理发店,一路骂街,直奔对面市政厅。

林玉婵内心土拨鼠尖叫,慢慢翻开扉页,看到了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以及山姆埃尔·克莱门斯,笔名马克·吐温的青年作家给她留下的寄语。

“只?有傻子才看这本书。”

作者有话要说:马克·吐温(MarkTwain,1835-1910),原名山姆埃尔·克莱门斯(SamuelLanghorneClemens),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他曾在旧金山旅行当记者,因此结识诺顿一世。据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国王角色是以诺顿一世为原型的。小白读的《傻子旅行》是他参加了一个欧洲和中东的旅游团,回来后(1869)写的荒诞游记,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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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起,马克吐温定居康州哈特福德,和中国留美学童做了多年的邻居。今天他修了胡子理了发,穿了招牌白西装,跟课本上的照片微有相似,婵婵终于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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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吐温有很多脍炙人口的幽默段子,文中化用了几个,不知大家能不能看出来,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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