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好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离开,多一秒都不想呆。
她回到了自己的新家。
东京外城,南薰门,咸水街。
林默来到这个世界时刚好落在这条街上,住在这里的百姓大都没什么钱,商铺也都是以脚店,街摊,茶棚为主,来来往往都是出苦力,赚辛苦钱的。
好处是房租便宜。
房子是陆小凤帮忙找的,闹中取静,在一家杂货铺的后院,与长街隔着三个门,院子里有五六颗柳树,两条粗绳挂在树枝上,下面拴着块木板,扎成一个简陋的秋千架。
院墙边围了一个栅栏,里面种着歪歪斜斜的几颗菜苗,还养了两只鸡。
陆小凤坐在秋千上,往鸡栅栏里投食,见林默回来,手里的饲料一扔,拍拍手道:“怎么样,搬过来这两天还住得惯吗?”
林默一看见陆小凤,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都长着小翅膀飞走了,笑着扑过去抱着他,脸埋在他胸口蹭蹭,闷闷道:“都来了怎么不进去?”
陆小凤笑道:“你不在我怎么好随便进?”
她握着他的手,脸颊红红道:“进去,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东西需要进屋看?什么东西会让一个女孩子红了脸?
屋子不大也不小,会客厅与卧室仅隔着一道蓝布门帘,林默进到卧室,陆小凤坐在会客厅的椅子上等。
越等越渴,他只盼着那道蓝门帘里能快些伸出一只手,勾勾手指唤他进去。
并没有,林默抱着一大叠纸走出来,纸被她卷成筒状握在手里,攥的很紧。
“这是……”
纸很白,大小薄厚一致,泛着古怪的油墨香,打开一看,里面的字板板正正,也全部大小一致,工整得不像人写的,就算是活字印刷也不会这么干净。
“这是我写的小说……嗯,话?本子。”林默咬唇,羞涩道:“给你看看。”
陆小凤并没有看话?本的兴趣,他也早就过了喜欢看话?本的年纪,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写的,他好奇,他看了下去。
霸道王爷,白兔王妃哪里逃。
仅一个标题就让他屏住了呼吸。
紧接着,他受到了惨无人道的精神攻击,他被“王爷,王妃已经挂在城墙上三天了。”和“女人,你这里欠我的,拿什么还?”尬出一身鸡皮疙瘩,脚趾蜷曲得直抽筋,且又不是在网页上看,根本没有评论区可以躲。
从一目十行到三秒一页,他坚信只要我看得够快,尴尬就追不上我。
林默紧张得措手,心砰砰乱跳,期待得看着陆小凤,眼里发光:“怎么样,是不是很清新脱俗,不拘一格?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她很自信,因为她的写法在这个时代的确别具一格,当下流传的话?本子她都看过,写来写去都只围绕一个话题,书生,小姐,私奔;鬼怪,科考,说教,全无新意。
她看完,地铁,老人,手机。
于是她大胆的推陈出新,把主人公定在了亡国公主和当朝王爷上,站在女主视角,意识流描写,主打虐恋情深和追妻火葬场,先?虐女后虐男,全程虐她自己,常常写着写把自己虐得心肝脾胃肾俱疼。
陆小凤也有点疼了,眼睛疼。
他看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立刻把这一叠纸丢到茅房里。
他勉强撑起笑容,道:“挺好看的,我很喜欢……”拿它擦屁股。
“你也觉得很好看吧?唉,可惜被书局退回来了,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帮我看看,哪里再改一改?”
陆小凤:“……”
这个难度不亚于叫他当场唱一首不跑调的青藏高原。
………
又是一年盛夏,七月骄阳似火。
林默从外面回来。
一进院就感觉空气凝滞了。
叶孤城在院子里等她。
他坐在秋千上,当然不是他童心未泯,但凡林默院子里有个能坐的地方他也不至于坐在一块被粗绳吊着的红色木板上。
林默怔住,指着秋千,欲言又止。
“我找你有事。”叶孤城道。
“那个……不能坐。”
叶孤城困惑道:“什么?”
“秋千……我早上刚刷的漆……”
叶孤城:“……”
他绷着脸从秋千上下来,矜持着,端庄着拧身回看。
雪白的不染纤尘的衣服上,在臀部的位置印着两块红。
叶孤城白如珍珠的脸,忽然也有些发红。
作者有话要说:没晚更新时间十一点半到十二点
周末节假日或许会加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本章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