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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吞噬(2 / 2)


男人无心陪伴,手里拿着手机在打游戏,随意回道:“都行,反正又不是只生一个,不是男孩就声道是男孩为止。”

看着自己丈夫没有兴致交谈,林香香收敛笑容,把注意力转移到婴儿服装上。

温诗暮给宝贝长得快,刚买的裤子就开始觉得有点短了,她并不喜欢给孩子买太大的衣服,因为穿一个季度就会有些旧了,在放置明年衣服就不好看了。

“温诗暮!”

正准备走到鞋子专区的温诗暮听到喊声,下意识的顿住了脚步。

回过头,一道修长的身影站在她面前,男人寸头,皮肤偏黑,嘴角里噙着一抹不羁的笑意。

“真的是你啊,这些年都去哪,我找你好久……”詹朝日走过去,有种想要抱住她的冲动。

真是夜晚不要说人,昨天提起的人,今天就见面了。

温诗暮抽搐嘴角,这人正是追了自己好几年的詹朝日,当年为了她还报了同一个专业,“嗨,我有事,先走了。”

詹朝日拉住她的手腕,“别急着走啊,我们那么久才遇上,真是缘分啊。

是不是老天爷在暗示他要重追温诗暮!?

温诗暮下意识抽了手,这家伙有赖皮她是见识过的,绝对比糖胶还要粘人,“走在大街上随便都能遇到一个熟人,那有什么缘分不缘分的。”

“你们在干什么……温诗暮,你别那么臭不要脸的赖着朝日好吗!”林香香听到声音,一走过去就看到两人拉扯在一起。

过往詹朝日是有多喜欢温诗暮的,全世界都知道,一时间,威胁感占据了林香香的心头。

“我什么时候懒找他了,神经病。温诗暮瞥了一个白眼,转身就想走,只想赶紧甩掉着牛皮糖。

温诗暮手里的东西也不买单了,放下东西就往门口走。

“别拉着我……温诗暮,等等我……”

詹朝日甩下林香香的手就追了出去,好不容易才重新遇见女神,他才不舍得这样就把人放走。

在宽敞的走道上,他有一次拉住温诗暮的手,女人瓷白的肌肤与他古铜黑的肤色形成明显的对比

他很喜欢这种颜色对比,记得第一次与温诗暮见面的时候,她白的剔透如一块无暇的白玉,从那一刻起,他就想把他保护在心里。

“反手,麻烦你尊重一下自己,你已经结婚了。“事实证明,爱玩的男人,就算结婚了也是爱玩的,休想用责任绑架他。

詹朝日黑眸一沉,心中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不过他很快就压抑了下去,“就当作是老同学相逢,你也不用走那么快,不如留下个电话?

林香香追了出来,心里想像是有一把在燃烧,极度的火焰就快把她吞噬。

看到温诗暮收回去的手时,很不得一把拍死这个贱人,她拉住詹朝日的手,“朝日你别跟这种人拉扯,温诗暮都不知道是多少人穿过的破鞋,就是一个烂货,和她说话都脏了空气……"

“闭嘴!

詹朝日大声呵止的声音吓得林香香眼泪都掉下来了,“温诗暮不是那样的人,把你的嘴巴放干净一点。”

林香香眼底跳跃着火花,那眼神已经把温诗暮千刀万剐了几百遍。

贱女人,变成烂货还要到处勾引被人的老公。

“我看你们先处理家事吧。“话落,温诗暮头也不回的转身走了。

“怎么,你还想追上去?是不是和他重温旧情?这种女人值得你留恋吗,你现在是我的丈夫,我不许你和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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