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电子锁“滴答”一声,有人把门推开。谢英俊风尘仆仆进来,大字型躺在单人沙发上,闭眼喘气,“可把哥累死了,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
那张沙发正好的对着客厅,与餐桌五步之遥,于是,当谢英俊睁开疲惫的双目,映入眼帘的是,两双写满错愕的眼睛。
脑子有坑的不是女主,是上个月刚给他设置的指纹的自己。裴承喻心里想,脸上却没太过多余的表情,淡定的把碗碗放回的椅子上。
这个表情……
“不好意思,走错了,呵呵呵……”同窗多年,他怎么会不知道?裴承喻这家伙,越不淡定,表情就越淡定。
救命!
他那点可怜的求生欲支撑着他站起来,刚想拔腿就跑,就听身后传来林碗碗软萌软萌的声音,“谢哥,一起吃饭吧,波士做了好吃的糖醋排骨、鱼香肉丝。”
“不准叫哥。”裴承喻面不改思色的扒了口饭。
“那,叫谢谢?呃,好奇怪。”其实她更想叫俊俊或者俊哥,可发音跟Jun哥太像了,谢先生应该不会喜欢。
“直呼全名,谢英俊。”裴承喻去厨房多拿一双碗筷。他倒不介意他一走了之,但既然碗碗开口了。
他绕过去,踢了下他现在坐着的,棕色真皮沙发,“夹好了自己坐那儿吃。”“你够了喔!”谢英俊生气的叫嚣,每次一言不合就拿他开刷!当他好欺负啊,每天上班就累了,下班还得这位混世魔王的气,什么世道,“忍你很久了!”
“忍?”裴承喻漂亮的眉眼如鹰隼般轻轻一眯,转头看向碗碗,“他不喜欢你叫‘谢英俊’,你还是叫他‘如花’吧。”
碗碗默,“为什么是如花?”
“别说……”
“因为如花是他的曾用名。”
两个声音同时发出,一个语急冲冲,一个慢条斯理。明明是接地气中餐,愣是给裴承喻吃出一种西方优雅。他慢条斯理的把一根里脊塞到碗碗碗里,自己也跟着吃起来。
“打住打住,ok?”谢英俊认输的捧着碗筷开始夹菜,如果不小心夹多了,或者把好的部位挑走。混世魔王赤裸裸一个眼神过去,接着,他手里的筷子跟着的一哆嗦,肉便调回盘里。
好难伺候!他不过想吃块鱼腩,有这么难吗?!他还没八卦魂作祟,问她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呢!两人你来我去一片情深似海是怎么回事?嫌他这趟来得不是时候是不是!
此时,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碗碗喂食的画面,裴承喻呢,啥都不动,只负责动一动手指,勾手,张嘴。
而现实情况是——
哪个部位昂贵的、口感好的、看着食欲倍增的,就往人家碗里塞。
虽然已经是第二次见识,第一次还是上次跟依然集团贝依然一起用餐。可是他还是很吃惊!
因为地点,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魔王家里。
裴承喻向来有洁癖,这么多年,但凡来他家里,进门就要换鞋子,客厅一双,阳台一双,洗手间一双,还有还有,吃饭的时候,不能掉米饭,不然就要承包房子的卫生。他也不清楚,魔王对其他人是不是也这样。
但对他,这位拥有四年革命情谊的好同窗,他从来都不手下留情。
不得不感叹,有特权就是不一样。吃得满嘴都是米饭,那人也不恼,如沐春风的时不时添菜。
算了算了,没眼看。谢英俊抱着碗别过头,电视里正播着一对痴男怨女,火车站前痴缠吻别的场景。
……他仰头,望天,单身狗不易当,单身狗哪哪都是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