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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重赏严罚,激励将士(1 / 2)


不光杀敌有赏,受伤也有。但得是身体正面,后背挨刀,好象是逃跑吧?

明朝的军功赏赐中:杀死敌军一人(获得首级),将官升一级,或得到五十两白银。

说白了,对于想当官的士兵来说,这就是一个打怪升级的过程:士兵-五户-四十户-百户-千户-列将-游击-参将-镇将-副总兵-总兵-总督-都督(左右)。

当然,由于是二选一,也就有人只要钱,不要官儿。

在明朝,最出名的要钱不要官儿的家伙,可能就是满桂了。

这家伙是蒙古人,骑射功夫很是厉害,入伍后每次参战,都斩首、截耳不少。

可也不知道是他家庭困难,还是别的原因,首级都换了银子。干到壮年了,才混了个小小的总旗。

如果不是运气好,被蓟辽总督王象乾看中,这家伙还在宣府砍脑袋挣钱花呢!估计干到退休,这家伙不死的话,能靠砍人成为宣府首富。

当然,五十两银子在那个时候,也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换算成后世的货币,一两银子大概六百六七十两。五十两,嗯,将近四万元钱。

关键是那时的物价不高,在京城不好的地段买套小院落,五十两也差不多够了。

所以,斩首军功还是非常有诱惑力的。砍一个四万,一年工资出来了;砍两个八万,砍十个……

只不过砍脑袋挣军功的难度很大,且有不少的弊端,这个以后再说。

“熊经略,该您了。”内官收起圣旨,退后一步,伸手相让。

熊廷弼拱了拱手,大步上前,台下数名亲兵上马,做好了环场通报的准备。

“后金军残暴如野兽,破城必屠,沈阳、辽阳已有血鉴。现城已封闭,敌将来攻,已是退无可退,唯有死战到底,为妻儿家眷搏个衣食无忧……”

熊廷弼的声音比内官可响亮多了,加上亲兵的重复呼喝,校场内的官兵都听得清清楚楚。

“国有国法,军有军规。犯者,严惩不贷……”

“畏死不前者,杀!”

“临阵脱逃者,杀!”

“抗令不遵者,杀!”

“惊呼骚乱者,杀!”

“惑乱军心者,杀!”

……………

台上的一个个狠厉冰冷的“杀”,在身前身后重复的“杀”,如寒风刺面,令人心中凛然。

熊廷弼震慑完毕,退下两步,请知府高邦佐上前讲话。

王化贞因孙得功叛乱,已被暂时停职,由锦衣卫禁于宅中。此时的广宁城中,最高级别的文官便是高邦佐了。

虽然通过审讯,孙得功的手下已经招认,并坐实了孙得功叛乱的大罪。但高邦佐对皇帝下中旨一事,还是有些心中纠结。

所以,他上前来也没多说,只是把从库房取来的蟒缎、绸缎、银两展示给官兵,作为犒赏进行发放。

当然,杀敌的赏格是一定要讲的。除了朝廷规定的杀一建奴赏五十两以外,还有广宁官府加赏的绸缎五匹。

接下来便是重头戏了,也是朱由校密旨中授予熊廷弼的权力,杀人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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