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公子可有什么事情?”宋蕴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他们几人身上打量。
她虽然被父亲养的天真烂漫,但怎么说也是跟着宋家老狐狸宋嗣阳长大的人,识人的本事可以说是信手拈来,根本不用过脑子就知道这些人,绝对不怀好意。
为首的书生名叫吴永乾,平日里最是满口假道学,子曰,子曰三句话,不离孔夫子,最爱做出一副看不起方孔兄的模样。
但实际上谁不知他家贫,所以才故意做出这副傲气。
也正是因为他仇,富激昂,所以写出来的文章反而非常的激昂振奋,极具感染力。曾经得到大人多次夸奖,这便越发让他尾巴翘起,更爱显示出一副众人独醉,我独醒的自得模样。
如今看见打开门的是宋家大小姐,他第一眼就被宋蕴头上的金簪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黄金的颜色就是如此金灿灿,如同天上日光!漂亮的叫人痴迷。
吴永乾清了清嗓子,露出一个客气疏离又不失讨好的笑容,“我们几个曾听说常家相公考中过解元,如今正是特地过来,讨教一番,有了姑娘开门了。”
宋蕴却没有直接让开,而是转头对里面喊道,“宋姐姐有人来踢馆了,要不要让他们进来?”
几个书生被宋家大小姐这直白的话语噎住,他们那脆弱如同玻璃般的小心脏,怎么能够忍受如此指责?
他们哪里是来踢馆的?
虽然好像……的确也是。
又想到眼前的人,便是让他们心心念念的宋家大小姐。书生们虽然有些怒气,可惜骨头是软的,实在说不出什么指责的话,越发想要把怒气发泄到常临邑头上。
宋嗣阳正巧按着夫人的吩咐过来送东西,听见这话,并觉得这不就是刚好给恩人抬轿子的机会吗?
这些人是什么水平,常临邑是什么水平,他早就已经知道的一清二楚。
他立刻主动说道,“几位公子这般奋力向学不肯浪费半点功夫的精神,当真叫人深受感动!宋某向来尊崇读书人,请给我个机会在前方烟水亭,为你们举办一个诗文会。”
也就是说,不仅能够在宋家大小姐面前显现自己本事,说不定还能够在未来岳丈面前留下个好印象?
而且,宋家举办的诗文会,好吃好喝的还能少到哪里去吗?即便自己本事不行,那就是去混个吃喝,绽放光芒,那也是极好的事情!
这些人目光对视一番,马上答应了下来。
吴永乾还装模作样地沉思一番,故作为难的说,“这个恐怕不妥,常相公还没有答应我们呢,若是我们就这样子替他作出决定,恐怕是太过于专横独断了些!宋先生,还是等我们问过了常相公之后再回复你吧。”
宋嗣阳也暗自对这个年轻人点了点头。
这人虽然对金钱有着过分痴迷的渴望,但是却是个沉得住气,颇有些心机的,不论去哪里都能够混出头。
可是宋蕴看不惯他,她可不知道吴永乾盯着的是她头上的金簪子,只觉得这人的目光是在下流又恶心,看着就让人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