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住在乡下的一大不便之处了,或许重回县城的事,还得要提升日程。
思及至此,沈锦又把信中的话告诉了常临邑:“修竹先生的文会也是一大盛事,如今春日里,倒也没什么大事,不如一同去看看?我也正好去看看那几个绣娘手艺如何,要是好的话,还能快些得用。”
常临邑是向来不肯反对她的。
而修竹先生品德才行,更是令他推崇,颇有些仰慕之处。如能相见,不论能不能够成为修竹先生的弟子,于他而言都是极为欢喜。
他性格内敛,若非逼到必要时,不论喜恶,都是不大显于外的。
这一次一家四人上马车时,就连弟弟都趴在他腿上摸了摸他的嘴角。
脸上春风拂面,唇角始终带笑。
沈锦非常能够理解他这种心情,大概就类似于自己在前往见偶像路上的兴奋,常临邑还不像自己能够高兴的手舞足蹈呢。
他们一行人来得匆忙,甚至没来得及休整一番,马车就直接将他送到了集会地点。
他们文人最爱雅乐,此时又正好是早春踏绿时节。这集会地点自然也要的雅趣,便在一处樱花烂漫,溪水潺潺的小庄园里。
这座庄园虽小,却十分精致,乃是一家大财主为自家儿子修建,精巧又富贵。
沈锦她们终于过来时,这是庄园门口,已经是熙熙攘攘,十分热闹。他们的马车连停车的地方都寻不见,可见追寻修竹先生名气之人不在少数。
沈锦“啧啧”了两声,感叹了一句:“颇有我爱豆风范。”
常临邑坐着轮椅一出现,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有认识的,知道常临邑才学颇高,并不待见。
有不认识的,见他衣着朴素,而且还坐着轮椅,不免诧异。
“一个瘸子来我们这里做什么?难不成也是想来凑凑热闹,这样一个才气?可他穿的也太穷酸了些,就算是能够念两首酸诗,恐怕也凑不齐上京赶考的学费,倒也实在是可怜可悲呀。”
沈锦立刻皱起了眉头,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常临邑就已经拍了拍她的手,对她摇了摇头。
知道他是不想让自己和这些人起冲突,可是沈锦就是看不惯别人欺负他,她这人护短,护的厉害。
常临邑轻轻朗朗的开口:“这就不烦兄台好意了,吾衣着虽然简朴,却也不至于没有这点自知。”
几人一时好奇,就问到相识的人:“他难道一直这么自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