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这也是沈锦最不能忍受的!
沈锦,一个死不悔改的颜控。比起自己会变丑,她更难以接受的是,爱豆爱人会变丑啊。
眼前的事情,让沈锦瞬间慌乱了起来。
她握紧拳头暗自发誓,一定要想办法让常临邑放松心情,绝对不可以脱发变成秃子!
一想到那个画面,沈锦浑身打了个哆嗦,精神百倍的冲进书房,非要拉着常临邑出去溜达。
常临邑脸色苍白的勉励一笑:“阿锦,你若是想出去玩,就先让朵朵陪着你去好吗?等我考完试,过些日子……”
“不行,我……我就是想和你单独多处处。”沈锦强硬地推着轮椅就要往外头走。
常临邑苦笑:“阿锦,再过几日好吗?”
常临邑这样含情脉脉,温柔又期待地看着她,还带着许些哀求,看得沈锦刚硬的心,瞬间化作了绕指柔。
她刚想要答应,脑子里的小恶魔,就再度提醒她,会变秃的。再帅的美人也不可能驾驭得了秃头,光头和秃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类。
“临邑,你的书是永远看不完的,所以你是想永远不陪我吗?你是爱书多还是爱我多?”沈锦略带委屈的说道。
反正不讲理是女人的特权,她头一回使用,还不算太熟练。
可奈何常临邑也是一个根本不能拒绝她的人,就是说什么“爱”,这个字眼就让含蓄难得表达的常临邑烧红了脸。
“我陪你去。”他实在无法回答,是爱书多还是爱她更多的话。
她是光啊。
世间万物,万物相生,皆因此起。怎么可能会有与她相比较的东西?不论是书籍还是天下,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做出那个选择。
沈锦得意的翘起嘴唇,“那我们去钓鱼吧?你会不会钓鱼?”
常临邑摇头道:“并不会。”
村子里的小孩上树摸鸟蛋下水捉游鱼,那都是极为常见的。但是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过这样的经验,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默默的翻开书本,他们同样的沉静。
沈锦豪情万丈地拍了拍常临邑的肩头:“没有关系,我也不太会。”
村民们常用的鱼竿,是直接拿着麻绳,和竹子简单构造的。
沈锦在养鸡场后头,黑色的湿润土地里,很轻松的挖出了一小罐的蚯蚓,用它们作为钓饵。
沈锦拿了两个钓竿,分给常临邑一个,两人钓鱼水平都差不多,打窝什么的也完全不会。就直接在一片平静的水泊旁,把鱼钩丢进去。
比起姜太公钓鱼稍有进步,他们都知道要给鱼钩串上鱼饵。
没过多久,常临邑就震惊的发现,明明同样说好不会钓鱼的沈锦,却在短短半刻钟里,哗啦啦的钓上来了六条鱼。
曾经也悄悄围观过别人钓鱼的常临邑,表情裂了。
“阿锦,你这鱼儿里头加了什么东西吗?”为什么和别人那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