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角落处的白衣公子翘着二郎腿,头顶金玉冠,气质高洁,形容风流。
周勇自认为也是这县城一霸,但他仔细一瞧,还是没能认出来这白衣公子姓甚名谁,只能看得出来他出身富贵,绝对不是好惹的角色。
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周勇,被他那一身低调奢华的打扮闪瞎了狗眼,他选择了低头,就当做刚才没听见,依旧对着常临邑威胁:“听见了没有?要不然乖乖拿出五百两银子,买个太平。要不然我就让这死瘸子去监狱里好好尝尝,他们那些施行的手段,我劝你还是别试了,那可不是什么好滋味。”
“万一等你出来,你家娘子都得让我帮你照顾着。”周勇放肆的大笑。
忽然间金光一闪,周勇捂着额头“嗷呜”一声,转头大喊道:“是谁?是哪个不长眼的混球,居然敢暗算老子!你们也想去监狱里尝尝十大酷刑是吧?老子今天不抓到凶手,老子就……”
“老大,是金子!”小个子趴在地上找到了袭击他老大的凶器,居然是一枚沉甸甸的金子。
小个子毫不犹豫的咬了一口,金子上面留下了沉沉的牙印。
没错,这是真黄金!
周勇一把将黄金夺了过来,同样上嘴咬了一口,确认是黄金之后,他就觉得头也不疼了,手也不烫了,浑身透着一股舒坦气。
“这算是你的买命钱,拿了就快点滚,括噪的很。”白衣公子摇着纸扇,十分任性的说道。
眼观了此事的众人都十分痛心疾首,那可是黄金啊,那么大一块黄金,至少也得值个上百两!这丫的是哪来的败家子儿啊。
许多人还没有儿子,就已经有了当爹的蛋疼感,捂着荷包发誓,绝不想出这样的败家子儿。
即便是周勇拿了黄金也不敢多留,带着两个小弟风风火火的就跑了出去,不敢再招着白衣公子的眼。
沈锦站起身来推着常临邑的轮到白衣公子那桌去,郑重的与之道歉:“多谢公子解围。”
常临邑拱手道:“让黎兄看笑话了。不知黎兄是何时来的?”
“也没过来多久,听说这边肉菜做的好,便顺路过来尝尝。”白衣的黎公子为人言语都十分洒脱,眼风里扫见沈朵和沈霖两孩子,还从荷包里抓了一把银锞子,一两银子一个,雕刻成莲蓬莲花的模样,精致小巧。
“你小子倒是行动够快啊,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拿去当见面礼。不值钱,抓着玩罢了。”黎公子大方的给了见面礼,又和常临邑谈论起书院的些事。
这黎公子年纪看着不大,却十分聪颖有才,还是书院院长苦心拉了过来。常临邑与他到颇为投缘,同喜各种志怪小说,相处的不错。
沈锦看着这些精致的小银锞子,心中却升起许些疑惑。
银子不管是何形状,总归都不能改变其价贵。除了少数做成首饰,价格能够有所提升。其余的大体价格不变。而制作成这样的小锞子,费的工钱比银价还高。一般人家是舍不得的。
沈锦头一次听说这种银锞子,还是在曹公笔下的元春娘娘手里,那是皇家体面。
这位黎公子一看便是个富贵人家出身,恐怕家世并不平常。
福兮祸相依,祸兮福相随。
她倒不是觉得黎公子有什么不好,为人仗义又洒脱,还颇有些才气。只是莫名的,常临邑与他说话投缘,她心里头却升起几分不安。
沈锦忽然含笑道:“听黎公子口音,您可是北地人?”
“嫂夫人好耳力,我已出门游学多年,只怕乡音早忘。没想到还是给嫂夫人听了出来。”黎公子调侃道:“常兄好福气啊,娶了个贤内助,将来可安心于仕了。”
两人又是一番客气相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