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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别问,问就是超进化!(1 / 2)


后土,无愧她的富豪,一出手就是大方至极。

不是几个几个后大头的给,而是一给就是一箱!

然而纵是一箱的后大头,对于后土来说,依旧连九牛一毫都算不上。

她从指缝间漏出微不足道的财富,都足够那圣火长燃,经久不息,乃至是烧遍整个洪荒,代表人道众生所共同认可的一种信念。

看着风曦兴高采烈远去的背影,这位祖巫摇头失笑。

“这巫妖的时代都还在预热呢,就筹划那么遥远的未来……小家伙挺有想法的,也挺有趣的。”

“你说是不是?”

她试探的问着就坐在其身旁不远处一尊大能——帝江。

“是的,他很有趣,很有想法。”帝江微笑,“还未证大罗,便想着长远布局,有胆子参与到炎黄之争中……当然,同样有趣的还有后土小妹你。”

“这么干脆利落的就砸气运功德进去……也不怕打了水漂?”他眨了眨眼,意味深长,“越是长远的投资,风险也就越大哦?”

“可能轻微的起伏波动下,这笔投资便已经失败?”

“那又如何?”后土手指无意识的在桌案上点了点,“左右不过是一点小钱,闲时零花都不够。”

“既然如此,小小的在这里面推波助澜一二……我觉得可以有。”

“成固可喜,败亦无妨。”

“话说回来。”

“圣火配炎帝……单看属性,两者之间倒还是挺合适的呢。”

“希望在未来的时候,能让我有眼前一亮的操作罢。”

后土微微闭上双目,中止了对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

毕竟对她来说,这并非是太值得投入心力关注的事情。

本就是一个超长线的投资,在很漫长岁月以后才能出成果,属于边边角角的闲棋。

现在真正重要的,还是……

妖族!

大殿中沉寂了片刻后。

后土祖巫重新睁开眸子,眼底深处有铁血兵戈征伐杀戮的幻象一闪而逝。

“待到昆仑事了,就该着手处理鸿钧的问题了。”

“若非有这天道精屡次作梗,本座何至于如此艰难?早便一统山河,威临古今,所思所念,都已被实现。”

后土虽是女神身,此刻却有一种属于帝皇的霸道凌厉风采,福威自用。

“妖族那边的女娲道友,龙凤纪元夺取了最高造化权柄,逆行岁月抵达天地开辟、万物诞生之初,成为推动万物万灵造化诞生源泉。理论上她的意志,可以轻易决定妖族的成长和去向。”

“她若是能与我合流,签署协议,将妖族并入巫族……这个纪元还需要打什么?一切都是尘埃落定。”

“那些在开天后诞生与证道、有了逆反先天机会的大罗妖神,哪个不得承她的一份情?”

“当年,这位娲皇若是想阻道,那这世间的大罗起码要少去一半,都是在成道的时候被人借用名为‘诞生’的那一份天生因果,化作最恐怖外劫,斩去性命,身死道消。好在她性子宽厚,品德高尚,高抬贵手放了他们一马。”

后土慨叹,对娲皇不吝盛赞。

一旁的帝江,眼角抽动瞬间,并且撇了撇嘴角——只是这番动作做起来太快,也太隐秘,让后土祖巫都没能发觉。

“本来很美好的计划,拉拢娲皇进入我巫族,凭其权威,将全部资产转移过来,妖族还不是手拿把攥?”

“我们之间,固然能算是大道之争……可我辈大罗,寿元永恒无尽,什么道争不能协商解决?”

“大不了,我主宰一个纪元,她主宰一个时代,轮换着来。”

大道之争?

不死不休?

至于吗?

大家都是最顶尖的大能,不死不灭,永恒自在,别跟街头小混混那样,豁出去火拼,就为了宣布这一条街的保护费,从此之后归我“斧头帮”收了!

有什么事情,大家可以坐下来慢慢谈。

甚至若有足够的共同利益,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重组?

业务对接,集偌变强,一致对外……不胜过互相削弱因此被外人捡了便宜的结果十倍百倍?

成熟的大神通者,有几个会意气用事?

一个个眼睫毛都是空的。

若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还有天大的利益,就生死相搏……多划不来啊?

后土愤愤。

——一切,本该是很美好。

当然,帝江祖巫对此不敢苟同。

他目光闪闪,有些话没有说出口。

‘轮换着来……这样结果你是开心,但别人呢?一点汤水都不剩了,去喝西北风吗?’

帝江祖巫的腹诽,不为后土所知。

她还在用语言,对某人进行疯狂输出。

“可恨!”

“鸿钧作祟,横插一杠子,许以妖族的天庭成立!”后土用力一拍桌子,“仗着天道权威,以天道律条压制娲皇,使这一切计划还没能来得及施展,便胎死腹中。”

“是啊!鸿钧太可恨了。”帝江应和了一句,“天地君亲师,君在前而亲在后,鸿钧使君道凌驾亲道,让娲皇不能直接凭借造化权柄调动妖族。”

“本来我们有一步登天的可能,结果?”

帝江祖巫摇头。

娲皇掌握造化权柄,并且逆转时序、颠倒因果,成为众生亿族源头的造化主——娲皇等同众生父母。

父母有命,子女能不从吗?

从人伦角度出发,自是不能违逆的。

但是,当有法律条令存在,条条框框往下一镇压,做为父母的权威,一下子就溃散大半。

——你有创造诞生新生命的权利不假,可是在新生命诞生之后,为其带去伤残惩罚乃至死亡的震慑权威,理论上便不再归你所有。

顶多钻一下空子,用监护人的身份做做文章,拥有财产的代为管理处置权利。

可监护人也不是永远,被“天为”的给设置了期限、标准。

期限一到,又或者是翅膀硬了,子女便可以单飞了。

当然,那份创造的恩情,还是会被铭记、会有回报……可要说无条件服从?

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道祖,搬出好厚一本天规,表示生灵生而自由,有着基本的人道自主权利,不能沦为某些人为实现一己私利的工具。

那谁谁谁……对!

娲皇!

说的就是你!

你想搞事?

造出人族,作为天地主角?

可以。

随你便。

但是!

不允许你损害广大妖族的利益、强行转移资产和基本盘哦?

否则的话,我只好秉公执法,判决你与妖族之间断绝母子关系,解除监护人职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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