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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第 167 章(2 / 2)


然后第二天的时候,惜春便决定换一头骆驼骑,没想到这头骆驼是二班的,跟昨天那只骆驼的起落方式正好相反......

骑了三天骆驼后,这妹子便决定听从驯养人的建议,弄了个架子支在骆驼身上,左右两边各放一只椅子,人坐在椅子上,上下骆驼都让人在一旁支个小梯子下去。

不过在当货物似的坐在骆驼两侧后,惜春又自虐的决定还是骆驼吧。

虽然每次骑完骆驼回帐篷的时候,惜春都会在心里算计一回从小到大她吃过多少顿驼峰。

╮(╯▽╰)╭

沙漠里没有龙门客栈,不过却不缺少补给的绿洲。

在进入沙漠的第九天,探春的商队终于按着早前联系的那位西北大商贾给的路标找到了他们所在的沙漠小镇。

漫天黄沙里,一座带着浑厚气息的黄色土城。

城墙立在那里,没有巍峨的气势,却带着一种悍然不屈的坚持。

一行人入了城,才知道这位探春所说的西北大商贾在这座城或是在西北是个多么有势力的主儿。

不过无论是探春还是惜春都不惧怕这股地方势力,谁叫她们姐妹带的人不少呢。

或者说,这俩妹子还是有持无恐的。

知道我们是谁吗?

知道我哥是谁吗?

知道我姐是谁吗?

哼!

被人热情的请进府后,探春简单的洗漱一番就去应酬。惜春则是狠狠的泡了一个澡,然后呆在房间里给自己的脸补水。

来西北后,惜春就觉得空气很干,干的她都觉得自己的皮肤都缺水了。

渴的很呢。

再干下去,说不定整张脸就像那个红薯皮了。

和惜春的闲散相比,探春那里就另有一番际遇。

一路走来,探春时常询问当地的南货价格。也更知道她带到西北的这些货能卖出什么天价。一直压着货来到这里,探春就是想要拿这批货在这里贩卖。

当然了,若是能够合理的运用这批货,然后将南边稀罕的药材和皮毛都贩卖回去,就更好了。

有些人其实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好比请探春过来贩货的霍家大家主吧。

这位早年去京城遇见过一回探春。

当时就对这位长的娇弱的中原千金上了心。

有着中原千金的娇艳,还有着在女人身上少见的飒爽英姿。其实在西北,这样性格的女人也不少,但容貌和气度上却没有一个比的上探春的。

再有探春精明强干,做得一手好生意,也是一般女人比不了的。打听了探春的出身后,无论从哪一方面这位霍大家主都觉得这位就是他要找的女人。

然而,他却知道就算是他想娶人家,人家也未必肯嫁他。尤其是她发现探春不但精明喜欢做生意,她还野心勃勃的想要建立一个属于她的商业帝国时。

这样的女人,比玫瑰更炙烈,也更让人移不开视线,甘愿臣服......

霍大家主也算是年轻有为,虽然再有个两三岁就进入而立之年这事让人觉得他已经是个老男人了。

但不得不说,这位的长相,就算是绯歌那等被许和尚养的挑剔的眼光来看,这位也是型男那一类的。

霍大家主很高,西北男人普遍都高,但霍大家主却比西北男人还要高一些。贾琏在这位霍大家主面前,能将他衬托着小鸡崽......

至于探春,在霍大家主身边一站,颇有点小鸟依人的即视感。

不过是人更高大,小鸟更小。

带着点少数民族血统的霍大家主,眼睛尤其好看,深邃的眼神看向探春时,还带着几分深情。

当然了,看向旁人,好像也有那么点深情的意思。

渣蓝的即视感。

之前就说了,西北之地,民风大多彪悍。抢亲这种事情早就屡见不鲜。

然而霍大家主却知道就算他以做生意的名义将人弄到西北,也不可能让探春这样的女人屈服。

不过到了西北,就是他的地盘,让探春发现他的好也未尝不是一条捷径。

于是接风宴弄的很隆重不说,霍大家主还放下身段亲自陪着探春姐妹在这西北闲逛溜达了几天。

看看日出,看看被红色植被覆盖的沙漠红海,然后再陪着在沙漠深处一片不算小的林子里打猎寻找只有这里才有的红眼赤狐。

其实西北的皮毛不及东北关外的好,但西北沙漠腹地有的几种药材是整个天.朝都没有不说,就是那个红眼赤狐也是只有这里的小林子才有的。

这样的赤狐皮子珍贵极了,运到京城,只一张皮子就可以让探春赚到心花怒放。

探春带来的南货,一部分卖给了这位西北霍大家主,一部分在这里租了间铺子摆在铺子里做个短期销售。

价格自然是比卖给霍家的高上几成。

等和这位霍大家主定下长期供货合同后,探春便准备带着自家玩的有些乐不思蜀的妹妹回家了。

探春忙探春的,惜春带着丫头侍卫和霍家的一个长随管事自己玩。西北这边早晚温差大,衣饰也和中原不一样,惜春没几天就换下了她那身中原骑装穿得跟西北的小姑娘差不多样子了。

西北这边的姑娘比中原姑娘更开朗,少了许多规矩的束缚,看起来活泼自在又自由奔放。

惜春的规矩是绯歌教的,此时遇到西北的姑娘可以想见有多一见如故了。

今儿约了这家的姑娘去骑马,明儿约了那家的姑娘去采药材。回头遇到赶集了,也拉着新认识的朋友去买那些她在京城常见到都不稀罕的玩意。

刚来时还记得做护肤的惜春,每天累得要不是丫头们侍候的尽心都不记得睡前洗脸这回事。

好在惜春底子好,还是那种怎么晒都不会黑的皮子,不然等探春忙过来再看她妹妹时,绝对以为看到了一颗小煤球。

还得用棍捅,硬的是煤,软乎的才是她妹妹。

(→_→)

离开的时候,霍大家主到是隐晦的提了几句。探春又不是傻子,那霍大家主这阵子忙前忙后的陪着,货的价钱还让利那么多,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人家什么意思。

可惜了,咱们探春姑娘就没想过给她谁当家做主,相夫教子。当那只能活在内宅,管着家里屁大点琐事,和一群女人争宠的大家主母。

她也不是不想嫁人,不过嫁人后,如果她主外,男人主内,并且她娶的那个男人能够按着女人的三从四德守规矩的话,她也是可以考虑的。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羞耻度太高,但不得不说,探春到底不是那等吞吞吐吐,不干不脆的人。

于是她说了,认真的,正经的,严肃的说了。

再然后霍大家主的第一次心动就彻底胎死腹中了。

他好像做不到探春的择偶要求......

不过让霍大家主没想到的是他这边战绩败北,他那位继母所出的异母弟弟却跟惜春看对眼了。

霍老爷子去的早,他的原配去的就更早了。

原配是生霍大家主时难产没的,然后霍大家主的外公为了不跟霍家断了关系,又将自已的小女儿嫁了过来。

继母是自己姨母这事,霍大家主还没来的急感慨什么时,姨母兼继母的这位霍夫人也步上了她姐姐的后尘,同样死了难产中。

留下一个比霍大家主小了三岁的弟弟,以及死都不敢再将女儿嫁到霍家的外家。

后来霍大家主不满十五的时候霍老爷子也去了。于是这位家主就带着自己弟弟和霍家的忠仆一道生活。

和经商的霍大家主相比,他弟弟更喜欢读书,而且这书读的也还极不错。

那就读吧。

自古官商勾结,哦不,是官商互帮互助,各取所需。家里出个当官的也是好事。

霍家弟弟读书科举,最后还成功考上了举人,这不得不说是霍家满门的骄傲。

然而这位骄傲的霍弟弟却倒霉催的摊上事了。

他被一场科举舞弊连累了,哪怕这跟他并没有关系。可惜当地的那一届举人都被打上了耻辱柱。

于是早就到京城准备春试的霍弟弟在辗转听到这种消息后,便又不得不回西北了。

再然后就碰到了他在京城的邻居......

作者有话要说:告诉大家一个小常识,在沙漠里或是从沙漠里出来一定不要立时就擦眼镜,沙漠里细小的沙子一个不注意就会刮伤镜片。回到住处,用水洗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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