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升起一颗启明星。
一阵清风吹来,花澈打个哆嗦,咳嗽了几声,抬头跟堂兄花渐道:“出来得有些匆忙,没披件衣裳。我……我这身子骨大哥也是知道的,恕不奉陪了,先行一步。”
“且慢——”花渐向前一大步,脱下外袍,披在三弟身上,“三弟的身子确实不能出半点差错。从这回你的院落还有一段距离,披上这件,再回去。”
花澈脱下外袍:“可是大哥就少件衣裳。大哥本来穿得就少……”
“你还不知道你大哥皮糙肉厚结实得很。我要是连这点风都扛不住,你大哥就活不过六岁了。”
花澈又咳嗽了一声,他至今记得当年大哥被接回花陌谷时,手上脚上全都生满冻疮。据说大哥六岁之前在乡下贫家,一年四季也只有冬天才有一双塞了破棉絮的麻鞋可穿——即便如此,还要被养父母驱赶着做各种杂活,大冬天不满六岁的孩童都要在河边将满是冻疮的手伸进冰冷的河水里洗一大堆衣裳。
花陌谷谷主花敬锋寻觅到遗失在外的长子时,就亲眼看到眉目间和自己颇有几分相似的六岁孩童,一身满是补丁的破旧布衣裤,踩一双明显肥大又被冷水泼湿的麻鞋,用一双满是裂口血痕的手,在寒风冷河边哆哆嗦嗦,吃力举着一根棒槌,用力捶打着一堆大人的衣裳。
当天花谷主就亲自举着马鞭,将那一家子村民抽得满地乱爬。
如今的花大公子丰神俊朗、一身的贵气,谁能想到他六岁之前的童年,竟然是那样不堪的光景。
刚被接回花陌谷时,裹着被紧急改小还是明显肥大的貂皮小大衣,脸上手上全是冻疮,还有着寒后拖在外面的鼻涕……又是躲在生父身后畏畏缩缩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被同父异母二弟当面嘲笑:“偷穿了有钱人衣裳的小叫化。”
花谷主也是生平头一次当着妻子纪夫人的面责打了“正出”的二儿子,夫妻俩也是头一次当着一众下人的面公然吵架甚至于差点动手打起来。
当年的花澈年纪更幼,挣脱了奶妈的怀抱,走过了争执间的叔婶,拉起初见的大哥的手,然后在一群奶妈丫环的簇拥下,两个小孩手拉手磕磕绊绊,穿花廊、到饭厅,一对年幼的堂兄弟一起挤着爬上一张宽大的椅子,分享了一盘鲜花糕点。
于是花陌谷中,三位公子,反倒是异父异母的一对堂兄弟,关系更亲密些。
直到小半年前,花岳两家联姻的“准新郎热门人选”,从一开始“呼声最高”品貌一流文武兼备的大公子,转而落在了“病殃子”三公子头上——这对堂兄弟之间,少了很多亲密,却多了许多客气。
客气得明显生疏!
直到今夜,近在咫尺,大公子主动脱下外袍披在三弟身上,神色间有不掩饰的关怀。三公子花澈不好再脱下外袍,只垂头在大哥面前:“大哥,真……真对不住了。”
刹那间,花澈心里有明显的冲动,冲动到差点张口说出:“一个月后大婚,不如大哥你去迎娶岳家大小姐!”
他当然没说出口,但凡有点理智,就知道如此联姻,实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做儿女的,是不能自己做主的!
更何况别的还能让,那般家世品貌皆一流的妻子,怎能让给别人?!
聪明过人的花渐,心里已知三弟为什么低头向他说什么“对不住”,他一只手拍在三弟的肩膀上,笑道:“三弟你真的不必跟我如此客气。大哥是个明白事理的,须知人生在世,有时候真的是……万般皆由命、半点不由人!”
他是花家三位公子里最出类拔萃的,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心仪的名门千金,由双方长辈做主订婚给原本关系最亲厚的堂弟,自己也是无可奈何。
如果他不是有一个那样的亲娘……
想到那个让自己从小就要遭受各种屈辱甚至羞辱的亲娘,花渐牙一咬,突然将手从三弟肩膀上收回,又道:“刚才还没跟三弟说完。我睡不着,出来走走,走到这里,发现一点端倪……此处泥土,三弟你看出端倪没有?”
花澈低头细看:“好像有点灵蝶的蝶粉,不过向来满谷灵蝶,有些蝶粉也算常见。”
“不常见,”花渐蹲下,伸手拈起一点泥土:“这土是石屑粉末,如此细碎,寻常灵蝶哪能做得到。这是蝶王亲自所为——他将整块石头,碾成粉末,混入泥土中,像是在遮掩什么?”
“还有,”花渐施展灵力,顿时吸起一小堆土尘,抛洒到远处,跟三弟说,“你看,这是半截刀刃轻易插入硬地中。如此刀刃,当属世间神物,倒像是那个弑师魔徒所持大刀。弑师魔徒,怕是已经潜入咱们花陌谷中。”
花澈也是明显一吓:“听说他伤了那许多人,真要潜入谷中,怕是……不好对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