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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章 身体不够棒(2 / 2)


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就得了。

后来,大家见这样也能挣钱,汴京城就开始流行起开衣服铺子了。

时至今日,汴京城里做现版衣服生意的铺子,不下于十几家店。

陈乐天带李萱儿来的的这家店,就属于后起之秀。虽然做的比首创者晚了将近一年,但却后来居上,隐隐成为了汴京城衣服铺里的三甲之一。

这家店叫四季衣铺。

陈乐天挑了七八件衣裳,让李萱儿去试衣间试试。

李萱儿不太愿意,但陈乐天再三要求,萱儿只得乖乖听话,抱着衣服进了专门试衣服的小屋子。

过了好一会儿,李萱儿才扭扭捏捏的走出来。是一件粉色长裙,陈乐天眼前一亮,道:“萱儿你看,你就适合穿粉色的,人漂亮就不要浪费了这份天生丽质啊。”

李萱儿害羞道:“我觉得一般啊,哪有多好看。”说着,走到大镜子前,看着镜中模糊的自己

,能看出这件衣裳穿着确实挺好看。爱美是女子的天性,李萱儿平日里只是没想到要去打扮,而不是不想去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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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佩戴一直都是以朴素为主,这也是爹爹从小便教育她的。女孩家的,不能花枝招展的,咱们家毕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搞的那样花里胡哨的容易让人误会。

“去,再试试那件貂皮的。”陈乐天摸摸李萱儿的头,道。

李萱儿哦了一声,又跑进试衣服的屋子。这回,脚步轻快了不少,再没第一次去试衣裳时的扭捏。

陈乐天看着李萱儿开始轻快起来的背影,心想,这回必须要把你爱买的天性激活。在未知来信里,陈乐天看到过这么个说法:女人都是爱美的,女人都是爱买的。因为买,才美丽,因为会花钱,才能美丽。爱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她买。

陈乐天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起初是不服气的,心想女人哪能这么娇惯,惯到最后怎么办?那还不得被骑到脖子上?

但是后来长大了,在战场上厮杀了五年,他了悟了。如果这辈子能活着从边疆回来,再能幸运的碰上个自己喜欢的女子,一定要给她买,买许多许多东西。

因为人就这一辈子,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再能找到喜欢的女子,要头都给,何况花点银子呢。

李萱儿越试越开心,七八套衣裳试完,又自己去挑了几件衣裳,不用任何人说,自己就拿进去试了。

陈乐天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欣赏着李萱儿不停变换身上的衣裳,赤橙绿青蓝紫全部试了遍,绫罗绸缎布衣貂皮的通通来一回。

陈乐天又想起那封未知来信里说的,说在那个世界里,男人们最害怕的就是陪女人买东西,男人们宁愿去地里干活,也不愿意陪女人逛上一天的街。逛街的疲惫,比干活累的多了。

这个陈乐天就不敢苟同了,这有什么累的?只不过是陪在身边跟着走走,最多拎拎东西罢了。走路而已,能比干活还累?

看来,那个世界的男人身体都不够棒,多走几步就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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