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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青萍之末(5)(1 / 2)


“护照、身份证、签证、结婚申请书……”在得到加拿大卑诗省市政厅的答复邮件后,二人不日即将飞往温哥华,宋余杭在家整理行囊,嘴里振振有词。

林厌架着副黑框眼镜,裹着件宽松的睡袍,拿着手提电脑跑到了她身边。

“宋余杭,你穿这个好不好?”

宋余杭忙里偷闲,往屏幕上瞅了一眼,脸都绿了。

雪白的一字肩落地拖尾长裙婚纱。

她唇角抽了抽:“你穿,你穿。”

林厌不依不饶:“我已经选好了。”

宋余杭放下手里的衣物凑了过去:“哪件?”

林厌滑了两下笔记本触板,售价四万八的某奢侈品公司旗下的新款男士燕尾服。

宋余杭不忿:“为什么是我穿婚纱,你穿西装?”

林厌洋洋得意:“不是你说,只要我答应结婚,什么条件都可以满足我吗?”

宋余杭觉得自己的家庭地位受到了挑衅和侮辱:“除了这个,什么都可以。”

她从小到大就没穿过裙子,难以想象的,要是让宋母和季景行方辛段城冯建国等人看见她穿婚纱上场,恐怕牙都要笑掉了。

她光是想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颜面无存。

林厌不依不饶:“我不,我就要你穿这个。”

宋余杭盯着她雪白的后颈磨牙:“你确定?”

“确定一定以及……”

话还未说完,就被人拦腰抱了起来,林厌电脑还来不及拿,一阵头晕目眩的。

“喂——”

身子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宋余杭压着她挠痒痒:“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嗯?”

林厌躲闪不及,气喘吁吁,苍白的面色浮上了红晕。

“住手……啊……好痒……”

她越是这么说,宋余杭反倒越来劲了,两个人打闹在一起,好不容易才消停下来。

林厌手抵着她肩膀阻挡她的靠近,本来就宽松的衣服更是被扯得松松垮垮的,隐约露出了削瘦的锁骨与一丁点儿曼妙的春光。

宋余杭嗓子眼发干,咽了咽口水,微微捧起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

彼此鼻尖蹭着鼻尖,林厌的唇若有若无擦过她的,惹得人心猿意马。

宋余杭转头去寻,林厌便笑起来,知道再这么下去,今天多半是又要消磨过去了。

她一边拒绝,却撩起了她的衬衣下摆,指甲来回划着她背上的肌肉。

同时屈起膝盖,用最稚嫩的那块儿地方轻轻蹭着她的腰际,媚眼如丝。

“离去温哥华没几天了……”

“我知道。”宋余杭被她撩得有些喘,又俯身下来寻她的唇。

林厌躲闪不及,被人逮个正着。

她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的。

“东西都……”

“放心吧。”都什么时候了还难为她能想着这些事,宋余杭失笑,耐心地给她安抚。

“护照、签证、结婚申请书、婚礼主持人、证婚人都找好了,唯独就差个……”

她终于放开了她,蹭了蹭鼻尖。

“新娘了。”

林厌脸色微红:“臭不要脸,老娘才不想结婚呢,要不是你……”

宋余杭微眯起眸子,眼神不善,手沿着圈在自己腰际的腿滑下去。

“嗯?继续说。”

林厌骤然绷紧了身子,忍气吞声。

宋余杭很满意,把人抱了起来坐在自己膝上:“乖,放松一点,我好……”

林厌埋在她肩头,抽着气:“等下。”

宋余杭停手,满脸都写着隐忍。

“怎么了?”

林厌声音断断续续的:“戒……戒指还没买……”

提到戒指,宋余杭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段日子过得太幸福了,以至于她都忘了这件事了。

她买给林厌的婚戒至今还戴在一个无名女尸手上。

再想到自己那时有些疯狂的举动,宋余杭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咽了咽口水:“厌……厌厌……那个……”

这下轮到林厌面色不善起来了:“嗯?”

宋余杭把眼一闭:“戒指我买了,但是……你听我解释!!!”

等她断断续续、犹犹豫豫说完之后,林厌脸色犹如打翻了五味瓶,精彩纷呈。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小心翼翼道:“要不……我们重新买一对?”

话虽如此,但飞去温哥华的行程已迫在眉睫,毕竟,总不能放市政厅的鸽子。

而且林厌还有一桩尚未了的心愿想在结婚前完成,以及她知道,宋余杭为了买那对婚戒应该花了不少钱,再让她买一对恐怕也是不现实的。

林厌一边在心底甜蜜着她能为自己做到这个地步,一边又有些嫉妒。

属于她的戒指竟然戴在别的女人手上,而且她还吃过那一枚戒指的醋。

想起来心里就直泛酸水。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宋余杭见她一直不说话,把人抱好,替她拢了拢散乱的衣服,额头抵着额头。

“对不起嘛,我当时真的以为……”

她想起来那段日子,还是心有余悸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得知你的‘噩耗’时的感受,所有人都在骗我。我短短的前半生不管多难,从未绝望过,直到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天塌了。”

宋余杭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微微皱起了眉头,脸上浮出了一丝痛苦的神色。

她见林厌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又勉强笑了笑。

“当然,我是理解你的,没有怪你骗我的意思,我知道,我领情。要论痛苦,谁能比你更痛苦呢,我只是恨那个时候的自己没能和你并肩战斗。”

“当时我把戒指送出去的时候,就是想着,等真相大白替你报了仇就下去陪你。”

宋余杭微微笑了笑,眼眶红了。

“谁知道闹出这么大乌龙,但是比起那些,我更希望你好好活着。”

宋余杭一生克己守法,仅有的几次冲动也都是为了她,即使得到了处罚也绝不后悔。

林厌心动于这样的变数,也无法不对这样至情至性的人不动心。

更何况就如同宋余杭见不得她哭一样,林厌也见不得她红眼睛。

大小姐素来高傲惯了,还不懂得怎么哄人,咬着牙,心想:明明是她做错了,自己为什么这么难过呢?

宋余杭这个大混蛋!

她想着想着就一拳砸了过去,打在肩胛骨上,没用多少力气,不痛不痒的。

宋余杭往后仰了一下,仍是乐呵呵地抱住了她,林厌整个人扑在了她身上。

“没关系,只要你能消气,打多少下都可以。”

“滚,皮糙肉厚的,打你我手疼!”

林厌破口大骂,挣扎着,又被人抱紧。

宋余杭:“对了,还没问你,死的那个人是谁?”

林厌一怔,抵在她肩头嬉闹的手逐渐失了力道:“不知道,不是我找的,据冯建国说,是个无名无姓的流□□性,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没抢救过来也没人认尸,就……”

宋余杭抓着她手,安慰她。

“没事,这样的人想来也是命途多舛,说不定死后都没人上香,如今有坟有地,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林厌眼底微微有些怅然:“她和我差不多大。”

宋余杭知道这是话里有话,抓起她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那你想?”

林厌还是有些肉疼,但想了想,咬牙。

“那枚戒指我不要了,送给她吧。”

也许那位没有名字的女性,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关爱与怜悯,更何况又替她做了替死鬼,林厌每每想来都有一丝歉意,又怎么忍心再去挖坟剖尸扰人清净呢。

表面看起来最愤世嫉俗的人,其实内心柔软得很。

宋余杭笑了笑,摸了摸她的棕色卷发。

“乖,我再攒攒钱,给你买新的。”

林厌冷哼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满:“那你那枚戒指怎么办?”

宋余杭抵着她额头蹭了又蹭:“小气鬼,早就没戴搁起来了。”

林厌唇角微微弯起了一丝弧度,又不想让她看的太明显,很快板起了脸。

“这还差不多。”

“你天天和我耳鬓厮磨的,什么时候见我戴过,嗯?”

摆明了是想她听她说几句好话。

宋余杭也笑,搂住她腰。

林厌把埋在自己胸前拱啊拱的脑袋推了起来,咬牙切齿:“我就想听你说不行吗?”

宋余杭声音含糊着:“行,床上说。”

林厌扯住她的短毛,微眯了眸子:“想、得、美,给我收拾东西去!”

宋余杭欲哭无泪:“厌厌,过几天去温哥华,妈她们也去,多不方便啊。”

“那我不管,老娘生气呢,这几天啊,你就别想了,老老实实待着吧啊。”

林厌说着,把人往后一推,从她怀里下来,拢好滑落到肩头的睡衣,穿着拖鞋端了杯红酒施施然走远了。

宋余杭伸手去捉,扑了个空,只好拿沙发垫子泄愤。

妈的,煮熟的厌厌飞了。

***

林厌尚未了的心愿,在云贵高原某个地图上都找不着的小村庄里。

她和宋余杭驱车数百公里,星夜兼程,下了高速又走省道,省道尽头是公路,再然后是坑洼不平的石子路,翻过几座山后,是一段黄泥巴土路,车也开不上去了。

两个人只好拿着东西下车步行,林厌看见山路上有背着柴捆的农夫,拿着一张照片走了过去问路。

“你好,有见过这家人吗?”

照片年成有些久了,彼时的刘志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穿着父亲破旧的蓝色布衫,瘦得跟麻杆一样。

旁边站着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身前的凳子上坐了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这满面愁容的一家人里展露了唯一一个笑容,正伸出手指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农夫琢磨半晌,猛地一拍脑袋,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全是当地土话。

林厌没听懂,不过看懂了他手指的方向,微微点头致谢后往山上走去。

宋余杭拎着东西快步跟上她,腾出了一只手扶了她一把上坡。

“走哪边?累不累?”

一下子抛出两个问题来,林厌摇头,微微有些气喘。

“上山再看吧,刚才那人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她一边说着,一边攀着树枝往上爬。

还好出发的时候没穿高跟鞋,不然这山估计是上不来的。

林厌边想着,回头看了一眼宋余杭:“还好,我能坚持,帮你拿一下吧。”

宋余杭摇头,背了个硕大的旅行包,手里还拎着水果、牛奶等给刘志家的慰问品。

“不用,这小意思。”

她也如法炮制,拽住树根,一只手撑了上去,林厌把人扶起来。

穿梭在山间密林里,两个人俱是有些灰头土脸的,此时此刻却又相视一笑。

宋余杭和她边走边聊:“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小河村那一次,也是像现在这样爬山。”

林厌轻睨她一眼,笑容有些凉凉的:“是啊,那时候宋队可占了我不少便宜呢。”

宋余杭脸一热,摸了摸鼻子。

“那……那让你占回来。”

林厌气得嘴一歪,把沿途的树枝拨向她。

“滚!”

林厌有时候难得在上面一次,事后总是会被变本加厉讨回来。

论到记仇,谁又能饶过谁呢。

宋余杭抬肘挡了一下,见前面又是要爬坡,扶了她一把。

“不过说到那时候,你,我,方辛,段城,老郑,都在,就算条件艰苦些,现在想来也还蛮有意思的。”

还记得那晚上山突遇暴雨,一行人包括五里镇派出所的两位民警,都蹲在山坳里围着篝火谈天说地。

跟着那位老奶奶回家了之后,又帮着她干活,种菜的种菜,施肥的施肥,放羊的放羊,劈柴的劈柴。

她和宋余杭也是在那里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

那个时候的她们,大概都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不提还好,一提林厌就微微恍了神,唇边笑意多了抹苦涩。

“是啊,那时候……真好。”

宋余杭见她失落,快步走上前,停了下来:“来,我走前面探路,你拉住我的衣服,我带着你往上爬。”

林厌一怔,唇角泛起了一丝弧度,玩心大起,拽住了她的衣角:“驾!”

无论她对外展露了多少副面孔,有多不近人情,冷血刻薄,可实际上,只有宋余杭知道,三十三岁的林厌,有着一颗玲珑剔透不染尘埃的稚子之心。

“坐稳了,前方地势平坦,加速前进,向右拐,进入密林……”

于是三十六岁的宋余杭也一只手隔空打着方向盘,陪她玩起了孩童才会喜欢的游戏。

两个人分花拂柳,一边打闹一边爬山,很快就到了半山腰。

这村子着实不大,仅仅只有六户人家,她们拿着照片挨个拜访,很快就找到了位于山坳最里面的刘志家。

正是早饭时分,凛冬时节,老人穿的分外单薄,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正从地上捡起柴火塞进土灶里,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正冒着热气。

林厌慢慢走了过去,觉得嗓子眼有些发干:“那个……是刘志家吗?”

老人抬起头来,两个衣着光鲜亮丽,气度不凡的女人站在茅屋门口。

他愣了半晌,把人从头扫到脚,也没认出来是谁。

他家穷,一辈子出过最远的门就是镇上的集市,哪里见过这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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