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秀与叶少爷合著的阿凡提儿童漫画连载以一种难以预料的飓风之势迅速流行开来,不同于她的小说还有对受众喜好和文化水平的限制,这部漫画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老少咸宜。
而且得益于前期宣传的到位,这部漫画的基调被定的很高,在民众眼中是一本用于启迪儿童智慧、提高儿童认知水平的教育书籍,因此孩子们吵着要买报纸看时,家长们也肯从牙缝里挤出几个钱来,没办法,谁叫华国的家长只要一碰上孩子的教育问题就会无条件妥协呢,况且见家里的皮猴子肯安安静静的在那儿看报纸,哪个家长不会由衷的产生一股自豪的感情呢,看他们的儿子/女儿多爱学习啊,以后肯定是个读书的料。
应冬秀的要求,这部漫画的第一作者是叶少爷,第二作者才是她的署名,随着漫画的爆红和流行,叶少爷也果然水涨船高,一时颇有名气,陆续接到不少邀约,幸亏唐才常早一步将他网罗至报社,否则真要错失良驹后悔莫及了。
人家叶少爷人虽红了,却毫不轻狂骄慢,反而越发认真严谨,作画时更用了十分的讲究和用功,于是越到后面,人们便发现这连载故事越发新奇有趣起来,不仅仅只是机智幽默引人发笑,这部漫画形式虽略有夸张,基本情景却很是求实务真,在大人的眼里就跟部“漫画西游记”似的,看着也十分的有趣,因此竟连成人也十分喜欢看了。
就连胡竞之也对她那些奇思妙想赞叹不已:“很多年前我在报纸上追着看你写的提刑官宋慈时,就每每为那些奇诡精绝的作案手段和智谋百出的破案手法而叹服,不止一次的想过作者究竟是何等样天才绝艳的人物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的故事来,当我知道这个人就是你的时候,真是觉得难以置信,要说你写写那上错花轿嫁对郎之类的闺阁言情小说我还是信的,可……现在我倒是真真正正的信了,看你写的这阿凡提如此机智兼且幽默,任何困难在他面前仿佛都能迎刃而解,那种种应对之法更是让人拍案叫绝,比之宋慈的破案手段更有一种别样的智谋,换了一般人遇到这样的问题,肯定都要被愁死了,绝想不出这样轻松又得体的应对之法,你却能信手拈来,写起来好似不费吹灰之力,平日里看你也不像是多么伶俐的人么,怎么脑子里就能有这么多与众不同的想法呢,看来当初伯元先生在报上给你的评价真的没错呀,你这写小说的本事真是天赋异禀,祖师爷赏饭啊!”
冬秀听着大佬的夸赞,内心不是不虚的,毕竟她这算是作弊啊,不过心虚之余又免不了有几分窃喜,当下咧着嘴十分虚伪的跟胡竞之谦虚道:“过奖了过奖了,我之所以能写出解决办法,那是因为难题本来就是我自己舍的啊,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嘛,在别人看来自然觉得我写的应对之法机智又妥帖,一切都是为了主人公阿凡提而出现的嘛,他要善良,就有穷人出现需要他帮助,他要勇敢,就会有恶霸出现让他来打抱不平,他要聪明,就有各种难题出现要他去化解,最后,阿凡提就成了人们口中那个大英雄……”
冬秀现在对写作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就连最困扰小说家的灵感和创新在她这里也绝对不是问题,毕竟她有超前百年的眼光和积累,写出来的东西足以叫人耳目一新、叹为观止,可这也实在不能算是什么太大的成就,反而是胡竞之这样实实在在做学问搞研究的人,那真是叫人敬仰叹服,冬秀每每来了兴致去看他的作品都会产生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他写的书就是那种名家推荐、、给论文作参考文献、适合放在案头装逼的部头文,像冬秀这样的伪文青、纯屌丝就是为了装逼才会勉强去看个几章,而且还不一定看不懂!
所以说冬秀即便在小说圈里再出名再有声望,面对这样真正的文坛大佬时也不免有些高山仰止的自卑心理!
冬秀他们租住的这幢公寓楼建筑是完全西式的,楼前自然是有小花园子的,她和胡竞之就很爱在晚饭后或者写作困乏时到这里溜达溜达,不过现在天气转凉了,胡竞之是病患不能外出,冬秀则是怕冷不愿外出,两口子便开始长时间的窝在客厅里写作,无它,只因客厅里设有西洋壁炉,暖和。
自从冬秀开始筹备阿凡提的写作,便逐渐减少了陪大姐和香儿外出的时间,不想这俩母女一个比一个待得住,跟她一样,往往在家里一窝就是一天,却她们又实在无事可做,大人只好每日的发呆沉思,小孩儿玩自己的手指头也能过一天。
冬秀好容易叫这母女俩变得开朗了些,可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叫她俩这样闲出什么心理毛病来,想着楼前的小花园里现在也没什么人,只有一些精力旺盛的孩子们在那儿玩闹,便每日要求大姐带着香儿出去玩去。
“香儿也大了,是该学着怎么交朋友了,总不能一直叫她跟那些布娃娃玩吧,而且她以后肯定是要上学堂的,现在学会跟其他小朋友相处,对她以后融入学校是很有帮助的!”
“可,人家都是公子小姐,只怕香儿与他们玩不到一处去!”
“你也想太多了,那些都是多大点儿的小孩子,难道谁还会势利眼不成,就算真有那种孩子,咱们不跟他玩就是了,再说了,咱们香儿差哪里了啊,那些是公子小姐,咱们香儿还是小公主呢,对不对呀!”
冬秀把从洋人的百货商店里买来的时兴蝴蝶结发夹给小香儿别上,仔细打量一番,由衷的赞美道:“咱们香儿可真是个美人胚子,那些孩子但凡知道个美丑的,谁还不抢着跟咱们香儿玩呀!”
在优渥的生活条件下养了大半年,就连大姐的脸颊都重又红润起来,看着很是有了几分风韵,何况香儿这样正在成长期的小孩子呢,原本看着跟颗豆芽菜似的小姑娘,现如今可真成了个白瓷娃娃,充分展现出父母的良好基因来。
慧秀是个真正旧式的老派女子,就算来了沪市这全国最新潮的地方,也没有机会接触过什么新的思潮,在她心里,自然还是觉得女孩子应该贞静贤淑为要,一开始冬秀带着她们天天出门游玩时,她是不安而抗拒的,如若可以,她宁愿带着香儿整天枯坐在房间里,对这个世界她是惧怕而厌恶的,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她们不知不觉已经走遍了沪市最繁华的街道、吃过最上等的西餐、见过最摩登的物事、逛过最气派的商场,知道这世上原来还有这样让人惊奇赞叹的东西,久而久之她也没那么排斥出门了,而眼见着女儿一天天的开朗活泼起来,她就更加感谢佩服冬秀了。
因此,很多时候她虽不认同也不理解冬秀的做法,譬如她整天都要洗澡、早晚都要刷牙,过分的爱干净,譬如她一个女人有时会因在外游玩而晚归,不太规矩守礼,譬如她时常支使妹夫给她端茶倒水干杂活,这也就罢了,有一次家里的朱妈和黄妈休假回家了,她甚至还让妹夫去买菜和洗碗,哎,她到现在连个傍身的儿子也没生出来,真不知是哪来的底气支使妹夫,索性妹夫脾气真是温和柔软极了,从不与她计较,每次都笑眯眯的应了……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相处的越久,她就越发觉得她们姐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大不相同的,可她看着三妹活得这样肆意滋润,渐渐的也由不得她不信服她了,很多时候也愿意听她的。
被冬秀劝了几句,也就带着香儿出去了。
小丫头现在对着熟人倒是开朗活泼的,也肯笑闹,可对着陌生人依旧有些胆小腼腆,往往只管躲在大人后面不吭声,这可是不行的,冬秀拿了报社送来的一本印刷精美的彩印漫画给她,交待道:“这上面的故事三姨都讲给你听过了,你不是觉得很有趣吗,那一会儿要是看见别的小朋友了,你也可以讲给他们听好不好,他们肯定还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呢!”嗯,交际先从分享开始。
香儿抱着画册,害羞的点头应下了,这个阿凡提的故事的确很好听,还很好看,她只听三姨说过一遍就记住了呢,一会儿要是别的小朋友要看,那,那就给他们看一眼吧。
“我看大姐实在不是个爱出门的人,何必勉强她呢,叫黄妈带香儿出去不就行了?”待大姐母女俩出去了,胡竞之便轻声的问道。
“哎,可老叫她一个人呆着也不是个事儿啊,这人一闲下来就爱胡思乱想,我就怕她又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何况这也不叫出门哪,就在咱们跟前呢,开窗就能看见,也不会叫她感到不安。”
一般得闲的妇女都有个自己的嗜好打发时间,要不看戏打麻将,要不串门说八卦,再不济拜个菩萨也算是心灵的一种寄托,可大姐偏是个苦行僧式的人,从前在家里时就不见她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东西,大伯母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整日一个人闷在闺房里,现在更是如此,冬秀都带她见识过那么多的繁华景色了,她不说迷失心志,简直好像看破红尘了一般,见过就算,事后也没什么念想,她还真不知道能找些什么东西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除了她的女儿香儿。
也只好先叫香儿占住她的思绪了。
不想两人才伏案写了一会儿东西,就又有敲门声传来,冬秀打开门,却见门外是一个穿着长袍的陌生中年男人,仪容十分出众,脸上虽已有了岁月的痕迹,却不损其风度,反而添了睿智和气度,看着似有几分面熟,她下意识的便以为这是胡竞之的哪位朋友,问道:“您是来找竞之的么?”
男人打量了冬秀几眼,忽然笑道:“你是江家的三小姐吧,这么多年了你可一点儿没变!”
冬秀满头雾水,听这口气,这人还是来找她的,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可一点不记得人家了,按说不应该呀,这样好皮相的男人她只要见过一次应该就不会忘记的,当下只得按下自己的心思礼貌问道:“您是?”
男人没有回答,只问到:“慧秀和香儿是在这里吧?”
冬秀恍惚间就记起了这个男人,这不就是当年给冬秀一家拍过照、后来又与大姐私奔了的人吗,她当年还很是垂涎过人家的美色呢!
“你,你是……”冬秀实在惊诧莫名,这人怎么突然就找上门来了呢。
“敝姓鲍,是香儿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