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
“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来给他。
江耕围一看,可不是更详细浅显了么,而且字数也多了,还能多讲个好几天呢!
做好准备,江耕围便又匆匆赶往县城去了。
曲氏还悄悄与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时间真是转性了,怎么突然就对县城的生意这样上心起来了,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几天,今儿一大早又走了,这该不会是被县城里什么东西勾了魂吧?”
冬秀听得噗嗤一乐:“哎呦,嫂子,难道你是怀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实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刚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现在自然要努力经营,将来也好给我们盼儿挣下一份家业嘛!”
就连吕氏也感叹说:“这当了爹就是不一样,稳住上进多了。”
曲氏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只一心扑倒儿子身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