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综艺,各人各回各家。这么晚了把金凤期送到剧组的酒店不方便,原主的房子就在工作室旁边,罗兰就干脆和金凤期一起回了那里。
罗兰洗了澡,把笔记本电脑打开,他打算给金凤期拍一组照片,让吴瑛帮他物色的摄影师,吴瑛前几天就已经把资料发给他了,一直没时间看。
罗兰头发还湿哒哒的,一直在往下滴水,他抓着毛巾用力擦擦,擦得一头呆毛四处乱翘。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进来。”
金凤期还没洗澡,在罗兰身侧坐下,看了一眼他的笔记本。罗兰把笔记本移了一下,展示给他看:“过几天你戏拍完了,给你拍一组照片吧,你看看喜欢哪个摄影师的风格。”
金凤期随意扫了一眼:“你是我经纪人,你挑就行了。”
“哦?现在认可我经纪人的身份了?”罗兰得意洋洋,不容易啊。他也不是多在乎金凤期对他的看法,但是一想到自己的业务能力被人质疑,罗兰就觉得受到了侮辱。
金凤期难得地没有嘲讽他,认真微笑道:“你的确做得很好。”
罗兰惊了,没想到他也有从金凤期嘴里听见正面肯定的一天,他看着金凤期,也跟着认真起来:“金凤期,身为你的经纪人,我绝对不会让你的努力白费。”
金凤期微微一笑,眼睛闪闪发光,野心勃勃:“那就好,我也希望,你能带我走得更远!”
他站起来正要离开,头上的吊柜不知是没关紧还是螺丝松动,一堆东西噼里啪啦掉在他脚尖前。
罗兰被吓了一跳,想起来,那是自己前阵子塞上去的东西,都是金凤期的私物。
他连忙要收拾,金凤期踢了踢那堆东西,慢悠悠开口道:“我读大学时的课本,饭卡,围巾……我没看错吧,难怪我读书时总丢东西,原来都被你偷走了。”
罗兰尴尬到想要原地去世,这些东西倒不是原主偷的,但是是原主花钱买通了室友偷出来的,跟偷也没什么区别。现在当着正主的面被抓包,世上还有比这更令人尴尬的事吗?
为什么承担这一切的不是原主?难道这就是他身为天选之子的必须承担的重任?
“什么叫偷?喜欢一个人的事,能叫偷吗……”罗已己嘀嘀咕咕为自己辩驳:“要不要我教教你我爱你的爱字有几种写法?”
金凤期婉拒了罗已己,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想起那堆东西,大学时自己总丢东西,生活费又不多,要买新的就只能靠自己打工赚钱。那个时候他在学校里勤工俭学,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去送牛奶,老旧的宿舍楼没有电梯,只能一步步爬上去。那个冬天格外冷,他的围巾也失踪了,送完牛奶出了一身汗,被冷风一吹直打哆嗦。他身体底子差,干了没两个月就病倒了,一个人喝了热水吞了药片躺在宿舍的床上忍受病痛。
也许罗兰的确是爱他的,但这份爱只令他感到窒息沉重。
不过那家伙,倒也不是没有优点,工作认真负责姑且算一个。而且——
想到罗兰说:“被网络暴力,你以为很好受吗?身为金凤期的经纪团队,我们有义务保护好他!”
想到罗兰说:“我绝对不会让你的努力白费。”
想到罗兰为了给他接榴莲电视台的通告喝得醉醺醺的,
想到他为了不让自己的心血白费特意去找电视台,
金凤期就格外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