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回城的霍笙不管不顾的就把事捅到了公社里,闹得沸沸扬扬,不管事情是真是假,现在都在传,李长美和快四十岁的孙队长睡了。
而那个作为证据的发夹还在霍笙的手里。
“你要发夹,我给你。”霍笙走到自己的床位,拉出床底的一个大袋子,费力的用一只手从中刨出一个木盒子,打开,把里面波浪款的一字夹拿了出来。
李长美没想到霍笙突然这么好说话了,平时都是挑剔又高傲,自己抢了她的返城名额被她告到了公社支书处,虽然,现在还没处理出结果,但她这几天被人指指点点,脊梁骨都快被戳破了,她甚至已经想好霍笙不把发夹给她,她该怎么做了。
下乡的日子苦了些,但她何时遭过这样的罪,对霍笙又气又怕又恨。
霍笙知道书里的原主可没把发夹给李长美,最后李长美反咬一口,说这种发夹只有霍笙又,她只不过是借了用用,两人掐的头破血流。
霍笙拿着发夹,她没立马给李长美:“李长美,这发夹说到底也是我送你的,给不给你在我,但现在我也不想留着了。”她说着把发夹递了过去,在李长美接过的时候说道:“这是见证你得到返城名额的东西,我想你应该留着。”
李长美不知想到了什么,一张脸瞬间苍白,她手肘开始控制不住的发抖,霍笙把发夹放在她的掌心,重新端起了盆,说了最后一句:“恭喜你得到了返城名额,这是用你最宝贵的东西换来的,我不会再去公社支书处闹,你放心。”
宿舍的门合上,霍笙松了口气,虽然原书里霍笙醒了之后,闹腾着名额给谁都不给李长美,但最后的结果也逃不过名额还是给了李长美。
因为,知青升学返城,都是支书说了算。
她不闹也省了李长美去了孙队长的办公室又跑一次支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