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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7 章(【五脏要全】...)(1 / 2)


曹冲对各方的想法多少也能揣测出不少, 不过不妨碍他晚上睡得香。

他只是不想掺和而已,不代表他真的会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一觉睡到天大亮, 曹冲在许五他们的叫唤下醒来。他看了看天色,很想倒回去再睡一觉, 可惜这是他上班的第一天,要是迟到的话估计荀攸要揣上教鞭去太常衙门了。

打工人,真难!

他明明已经是个皇二代, 为什么还要早起去打工,难道就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当个国家级蠹虫吗?

曹冲也知道曹操估计就是因为他的咸鱼梦想才特意这么折腾他。

别怀疑,他老爹就是这种人:你越是说不要, 他越是要塞给你;你越是想要, 他越是不乐意给!

当儿子的还能怎么办,当儿子的只能去这草台班子刚搭起来的家族企业上班。

干活就干活吧, 也不是什么难事,反正他这个太常丞好歹算是二把手,总不至于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动手,别人不都说“领导动动嘴, 下属跑断腿”?

接下来, 他只需要找一些人负责跑断腿, 就可以坐在办公室里是吃吃喝喝、悠闲度日了!

做人,要对自己好一点!

曹冲心里计划着怎么奴役下属, 迷迷糊糊地由着许五帮自己把衣服一件件套好。

许是曹操早有预谋,所以连官袍都是量身裁好送来的, 曹冲穿着很合身, 唯独头发不太好处理。他还未及冠,头发没长到那么长, 没发和文武百官一样把头发都高高束起藏帻巾里头,再往外头戴个冠!

曹操也没让人给他准备这个。

曹冲让许五和平时一样随便束个发就好。他向来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真到了要出去干活心里也不虚,平时该怎么样今天还是怎么样。

昨天刚开完朝会,今天是不用开的,曹冲叼着个包子溜溜达达地往皇城方向去,很快就遇到不少或走路或骑马去上班的同僚。

丞相府离皇城很近,没有骑马的必要,所以曹冲选择用走的。等他把包子啃完,也不管碰上的人认不认得,都笑眯眯地喊了声“早”。

等曹冲抵达皇城之外,天色还没完全亮起来,他找了一圈,终于找着自家老师荀攸。

曹冲屁颠屁颠跑过去,喊道:“老师!”

荀攸正和人说着话,听曹冲这么一喊,就有点头疼了。

曹操这番安排做事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琢磨了很久也没琢磨出曹操的用意。

现在整个太常眼瞅着是他们师徒俩说了算,有没有人敢骂曹操他不知道,肯定有人敢骂他!

曹冲看起来却是没心没肺得很,他还有闲功夫跟旁边的人搭话,与对方互通姓名。

曹冲确实不怎么忧心,这事左右不是他的锅,他才不会觉得自己需要战战兢兢。

他很快便得知刚才与荀攸聊天的人叫华歆。

曹冲一听,顿时秃噜嘴了:“您认得管宁吗?”

《世说新语》这本魏晋段子大全胡诌过这样一个故事:管宁跟华歆少年时是好朋友,有天他们锄地时发现一片金子,管宁目不斜视地把它锄走,华歆却捡起来瞅了瞅再扔掉。后来他们一起看书,外面有大人物经过,管宁当做没听到,华歆却跑出去围观!

于是管宁发现这个华歆跟自己三观不合,当场把席子割开,表示要和华歆绝交,痛心疾首地说:“子非吾友也!”

曹冲看完后也觉得痛心疾首,金子和席子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它们!

华歆不知道曹冲脑袋里冒出来的是段子,听曹冲这么一问,他不由叹息着说道:“我与幼安乃是同郡好友,少年时一起求学读书,可惜后来天下大乱,我们往南逃,幼安他们往北走,却是多年不见了。”

提及昔日好友,华歆脸上不免浮现几分怅然。

“我听南归的人说,旁人都回来了,只有管宁决定留在辽东,也不知还有没有再见之日。”

曹冲一听就知道,人压根没有割席断交,这不还惦念得很?

估计就是华歆这位魏党太过忠诚,什么事都乐意干,先闯进皇宫去卓纳刘协的皇后,后来又在曹丕以魏代汉给递绶印。这一桩桩一件件地,统统不符合《世说新语》作者的价值观!

曹冲想想有点犯愁,要是后世还有人写《世说新语》的话,他会是个什么形象?

要知道就他记得的内容来看,他二哥就被《世说新语》黑得体无完肤。

比如里头有一个段子是这样的――

他二哥妒忌三哥骁勇壮硕,特地召三哥进宫下棋,并叫人捧来一盘掺了毒的枣子,自己只吃没毒的部分。

他三哥对此一无所知,把枣子整个吃了下去,没过多久就毒发了!

他三哥毒发以后没立刻死掉,卞太后闻讯而来,索水想救儿子,他二哥却冷酷无情地命人打破屋里所有瓶瓶罐罐。

卞太后赤着脚跑到井边要亲自取水,结果没东西可以用来汲水。

就这样,他三哥痛苦地被毒死了!

后来他二哥又想杀了四哥,卞太后生气地哭着说:“你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不能再害我另一个儿子!”

至于另外一个更广为人知的段子,就是传说中的“七步成诗”了。

瞅瞅,谁看了不会觉得他二哥是小心眼的杀弟弟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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