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1. 笔趣阁
  2. 耽美小说
  3. 摇光
  4. 7、第七章
设置

7、第七章(2 / 2)


入宫进献贡酒前,所有酒庄的人员都会被安排入住宫外的一处客栈——莲天阁。

莲天阁的阁主乃乌莲国的长公主,专门负责每年贡酒的事宜。

酒庄进贡的酒进入莲天阁后会被一一贴上纸标,再画上各自酒庄的庄符,以此区分,并暂放在莲天阁的酒窖内。待到第三日,宫中会有护卫前来运送贡酒入宫。

*

星辰三两,月影半遮,正是觅眠入梦的好时辰。莲天阁内供客人入住的几处厢房早已歇了声。

秋夜静,朔风起。

方与管家谈完事的曲华匆匆走过廊道,正要回屋,不经意看见曲烟岚屋中烛火通明。

已过子时,她还未就寝?

曲华上前,透过光亮看见曲烟岚的剪影,似乎正坐在椅子上。

他轻敲两下门:“烟岚?还未睡吗?”

里边即刻传来回话:“初次出远门,有些不适应,正巧要睡了,爹爹也赶紧歇息吧。”

曲华闻言安心,再叮嘱了几句才抬步离开。

屋里头,一人端坐在桌旁,同曲烟岚一模一样的样貌,不过双眼无神,目光呆滞。

正是摇光用剪纸做的假人。

障眼法只需些微仙力,并不会引起天庭的注意,否则她也不敢贸然用此招。

至于摇光本人,此时此刻正站在莲天阁的阁楼顶上。

*

夜月昏暗,阵风拂过,青丝飞扬,她身形不动,目光神亮。

纵然是凡人身躯,曾挥枪飒爽的英姿仍刻在骨子里。逆风一般的矗立姿态,宛若她曾用过的盘龙枪,掷地入三分,横扫摧百里。

摇光两指指尖轻触眉心,凝神施法,聚目远眺,方圆百丈纵览无遗。

倘若她没有估量错误,忘乐应会住在莲天阁附近。

今日在峡谷之时,她早已耳尖闻得动静,佯装不经意回头,却是聚睛查看。

见到忘乐站在高处,她惊诧万分。

她早前预感此次护酒定不顺利,却没料这个不安的因素是他。

峡谷偷袭失手,他定会再次伺机而动。所有的贡酒第三日清晨必须送入宫中,他若想再出手,定然会等待护卫将酒从酒窖中搬出时,才能寻得时机。若要勘查莲天阁地形和酒窖情况,附近的客栈便是首要选择。

她不知忘乐为何要半路捣毁曲氏酒庄的贡酒,也不知峡谷山顶隐匿的那群身手不凡的黑衣人同他是何关系,身边站着的老者又是谁。

当时,她将万般疑惑按耐住,将计就计,并未当场拆穿,因她暂不想节外生枝。

今晚,得找这个失踪多日的‘弟弟’好好谈谈心!

*

只需片刻,摇光便寻到了要找的人,如她所料,就在距离莲天阁不过两条街巷的一处普通客栈内。

摇光收了仙法,隐匿身形,踏风飞檐,不消半会儿抵达那间客栈。

她轻巧落在忘乐所住房间的窗外。窗户半合,屋内烛火已熄,她借着月光瞧见了正躺在床榻上的人。

摇光单手撑在窗台,一个侧身跃起,轻盈如纸落地,再瞬步行至床边。

摇光默默看了眼早已阖上双目的少年,接着在床沿坐了下来。

“少年郎,你可惹恼姐姐了。”她的声音不大不小,但足以令浅眠的他能听见。

忘乐果真被惊醒,霎时睁眼,左手下意识握住枕边的剑柄要抽离剑鞘。

摇光一手迅速摁住他握剑的手腕,一手掐住他另一只手腕,使了些力道,不会伤着他,但也不会给他丝毫的反抗机会。

她速度极快,快到忘乐还未反应过来,便被她钳制在床榻。

忘乐瞬间清醒,瞪大眼。

洒入房内的月光将身上的人晕出一圈淡光。有些暗淡,隐约能将面容看个七八分清,他却只需身影轮廓就能辨出她来。

忘乐不敢置信:“烟岚?!”

“呵!”摇光冷笑:“既然你不愿回家,那姐姐我就亲自过来看望你。”

忘乐一时不知她是如何进来的,可眼下,他更在意她的情绪......

他从未见过她真正发怒的样子,她但凡不高兴,唇边会扬起一抹浅浅的笑,算作提醒。与其说她与世无争,不如说是对周遭事物毫无兴致,以至于大多时候甚至比成熟的大人还要淡然。

而此时,她嘴角带笑,眼里却是寒光厉色。他能感觉到她蹭蹭燃烈的怒火,不喷不痛快的那种。

“我并非不愿回去。”忘乐解释道:“只是有些事耽搁了好些时日,处理之后我便回去。”

“处理何事?”摇光缓缓低身,凑在他眼前,不过两三拳头的距离。

“忘乐啊,你若想要我消气,就懂斟酌应当如何说话。好心提醒你,切莫说谎,否则明儿个的天光你是瞧不见咯。”她语态轻松,却是要命地威胁。

忘乐此时的注意力却被鼻端淡淡清新的荷叶香给分散。荷叶是她喜好的茶,她靠得太近,他轻轻吸气便能闻到。

忘乐微微泛红的脸颊藏匿在阴影中,他稍偏移脸,说道:“你先起身……你想知道的,我不会隐瞒。”

摇光默然盯了盯,料他也逃不出这屋,便起身松开他,坐在床沿。

“先说说你的身份吧!”

忘乐未立刻回答,却道:“我的身份如同我的本名,皆是罪。”

“本名?”摇光不解地看着他。

“铎铃......”忘乐顿了稍刻,再道:“澜铎铃。”

摇光随口道:“不会正巧是波澜不惊的澜吧?”

忘乐点了点头。

摇光惊愣,果然他的身份不一般......

乌莲国的皇帝名为澜阳,澜为君主之姓,百姓禁用。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