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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hapter 6(1 / 2)


这声喟叹在车里清晰可闻。

宋明洋心一跳。

盛和洲关了手机,转头看了眼酒吧亮着灯的门楣,眉眼敛起。

“走吧。”

酒吧里狂欢还在继续。

一曲完毕,客人都在鼓掌,更有几个一直要求安可。

沈星箩没管,弹完这首曲子就下了小舞台,把原来的贝斯手黄四换了上来。

小舞台上老三带着乐队的人还在继续。

她坐在吧台前看着小舞台。

“这是你新的乐队?”

旁边的人给她递了一杯酒,酒里浮沉着几块碎冰。

沈星箩转头,江山站在她面前。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

沈星箩一笑,整杯酒倒进了嘴,“来了怎么不叫我?”

江山脸上架着一副眼镜,身上难得穿了西装,削弱了他身上痞气,端得是人模狗样。

他端起杯子,同样一口喝尽了杯里的酒,轻笑一下,“我来的时候你在台上演出,我就站在底下看了会。别说,我还是习惯你打鼓,你弹贝斯我觉得奇怪。”

沈星箩摇头,“鼓对手的要求太高了,我现在打鼓力道不行。”

江山眉头轻皱,“这手....医生到底怎么说?”

沈星箩摊开右手,垂头看着右手手心错乱的掌纹。

她以前总听老人说掌纹错乱的人生会比较复杂,她从前不信,后来不得不信。

“还能怎么办?医生说伤成那个样子,只能养着,别的没办法。”

沈星箩语气淡到极点,说得仿佛与她无关,全然不在意的样子。

江山顺着看,她右手手腕有一道极淡的疤痕,从手腕上三厘米的位置斜斜蔓延到手掌三厘米。

整条疤不过六厘米长度,却斜穿了手腕。

她的手腕不是个好话题,江山岔了一个新的。

“你这乐队素质还不错啊,主唱加分,鼓手不如你,键盘不如我。”

沈星箩也看台上演出的乐队。

整个乐队年纪普遍在23、4,算得上是非常年轻的乐队,但是整体音乐素养参差不齐,老三是正经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的,功底比其他几个人都要扎实。

“是不错,不然我也不会留下他们。”

江山眉一挑,脸上蓦然带上了几分跃跃欲试,“你现在弹贝斯,要不咱们再试试?我还没跟弹贝斯的你合作过。”

沈星箩一抬头,江山眼睛里闪着光,像是与对手狭路相逢的剑客,必须对决一场。

她觉得她身体里的血都在燃烧,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同意,她也很渴求再跟江山合作一段。

她从高脚凳跳下,身体里都是战意。

“走着。”

晚上九点,酒吧乐队暂停演出。

他们每晚演出三个小时,从七点到十点,有时候会推迟到十一点,少有今晚这样才到九点就被叫下来的。

老三懵逼问小米,“怎么把我们叫下来了?”

小米努努嘴,“星箩姐跟她朋友要表演,咱们先看着。”

老三一看,小舞台上的乐器只剩下键盘跟贝斯,他又懵了,“只用键盘跟贝斯?这是什么高端局玩法?”

小米也不知道。

小舞台上,沈星箩把贝斯挂在身上,小舞台不甚精致的聚光打在她身上,衬得她肤色更白身形更加纤细。

她身后两米不到的地方站着江山。

江山把眼镜摘下脱了西装,身上只剩下一件白色短t,被灯光一打身上肌肉形状便有些明显,倒让底下坐着的几桌女客人看得垂涎不已。

江山唇角挑起,笑容一秒就变得张扬起来。

江山拿键盘先放了一段鼓,鼓一起,沈星箩的贝斯马上跟上,低频段的贝斯声垫底,江山的键盘迅速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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