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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三章 番外:秦文辉的冤案(1 / 2)


番外:一桩陈年积案

*

这几天,杭城市东湖区公安分局内,也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麻烦事。

一桩本来已经不了了之的陈年旧案,突然被揭开了盖子。

“关于去年秦氏企业的董事长秦文辉行贿一案存在某些疑点。另外,秦文辉的死亡鉴定,含糊不清,提请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取证。”

曾经接手秦文辉经济案件的经侦科办案人员老杨,也是丈二摸不着头脑。

去年,这桩案子因为当事人秦文辉的自杀身亡而不了了之,后来又有人在暗地里疏导,也就没人再去过问。就这样,这桩案子既没有最终结案,也没有什么后续进展,就这么搁置了一年之久。

在案子多如牛毛的体系内部,这也算不上什么。经济案件,由于其复杂性和多样性,陈年积案早已经司空见惯。

可谁能想到,一年后,这桩案子又被人翻了出来?

听说,还是上面在核查陈年积攒的案卷时,随机调取了几份宗卷,其中一份就是秦文辉行.贿案。

上面核案是每年一度的惯例,倒也没人感到奇怪。

只是秦文辉这桩案子,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曾经的办案人员老杨心里门清,可惜他手里没有任何证据,外加上当时又有人在旁边施加压力要求尽快结案,这才搞得不清不楚,一团乱麻。

最后,谁也不敢再去触碰。

现在局里突然要求对这桩案子进行重审。

可又该怎么审呢?

秦文辉涉嫌行贿行业协会人员,诉方凭借的依据就是当初被行贿人员的一面之词,并未提供什么确凿的证据。

再说,“已经构成行贿事实”和“企图实施行贿”是两个概念,当时,在秦文辉的案子中,这两者含糊不清,起诉方一口咬定秦文辉已经构成行贿事实,可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只提供了人证,而缺乏物证。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秦文辉在看押所里突然畏罪自杀了。

这不就说明秦文辉“认罪”了吗?

很快,旁边就有人开始阻挠继续取证,要求尽快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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