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突然想了起来,这个意外已经是足够的意外了,一路打斗逃亡了这么久,也许真的早就已经裂开了呢?
想到这个,他顿时心慌意乱起来,不由分说就要去扒方彧的衣服。
那两处的伤,可不是胳膊上这一点能比的!
方彧愣了一愣,回味了一下才察觉出来他想做什么,忙阻止说:“没裂没裂,好着呢,都养了好几天早结疤了,你又包扎得好,我自己也够小心注意,所以放心啦,没事的。”
但到底他还是没能拦住睿平,而的确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打斗、逃亡,伤口已经裂开了。
没那么厉害,但多少渗出些血。
睿平手指颤抖地轻轻拂过,默不作声地拆卸开来重新上药包扎好,之后才又去开始收拾手臂上的伤,细细擦干净、敷上药,也包扎了起来。
做这个活计,如今睿平也算是熟练工了,很快他把一切都处理妥当,又帮方彧把衣服整理好,然后小心地把那一小葫芦的酒,以及剩下的白布条和金疮药又都藏到了袖子里去。
“还够两次用的。”
他低低道,心里头有些忧虑,不知道这两次内他们还不能安定下来,届时方彧的伤该怎么办?
方彧却没大注意到这个,他朝来处看了一眼,提议说:“走吧,应该没有别的人来了,他们不是没能逃出来,就是跟我们失散了,等回头安定下来,再派人找他们吧。”
话虽这么说,其实方彧心里头知道,其他人多半已经遭遇了不测,就算暂时还没有,大抵也等不上他们了。
相比现代,古代的生存条件要残酷太多,明明是冷兵器时代,杀人相对不易,死亡率却是那么的高,自他穿越以来,别说见到的,就是亲手了结的性命都不知道有多少了,慢慢不复最初的心惊肉跳、恶心抗拒。
当然这也可能跟他身处的位置有关,如果他还是一个平头老百姓的话,大约也不容易接触到这些,只管每天按部就班过日子就行。
不过如果自己真穿成了一个平头老百姓的话,也许会更加平静,可万一遇上点什么,简直丝毫抵抗能力都不会有,只能任人鱼肉,因此倒也说不上哪个更好了。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论起身不由己来,终归是平头老百姓更无奈一些吧。
方彧默默在心底里唏嘘了一回,放目四看,然后……懵逼了。
他们现在能往哪儿去?
粮仓本就在城外荒僻处,突围时又是慌不择路,此刻他们眼前就只得这么一片荒山雪岭而已,虽能勉强分辨出东南西北,但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通往哪儿他现在是一无所知,更加残酷地说,他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其它又从何谈起?
睿平虽是个土著,但估计也是无法指望的,自己好歹曾经有过旅游的经验呢,这位这辈子除了这次,怕是最远的就只去过景和寺。
再说年纪也在那儿呢,十八岁,在他那个年代才是高中毕业刚考上大学的年纪,除去青嫩还是青嫩,少不得要自己照顾着他点。
电石火花间想过了这些,方彧很快在心中做出了决断,他牵起了睿平的手,向山上走。
跑了一通又打了一路,早上吃的那点东西早就消化完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除了去山上寻摸点吃的,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
能遇到饿得受不了出来寻觅吃食的野鸡是最好的,不然寻摸到几个松鼠洞也可以,打劫点小东西过冬的口粮,譬如松子什么的,就算不当饱,总能稍稍填下肚子。
再者登高才好望远,没有手机地图那就自己创造地图,到山顶上俯瞰一下,多半能分辨出自己究竟在哪里,之后再决定要怎么办。
不过那会儿就只能指望睿平了——生存技能他自信胜出一筹,勾心斗角、筹谋决断却大抵还要靠这位打出生就生活在皇宫那么可怕地方的主儿。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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