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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讨好(2 / 2)


归家之前,郭少聪语重心长地提醒奚浩倡:“兄弟你也知道三人成虎的危害,你家那位娘子才来安阳镇,许多事情都不太清楚,趁此时,你得与她建立起信任,不然等以后她听多了关于你的谣言,怕是就不愿嫁与你了。”

王富贵一针见血地指出奚浩倡的缺点,:“是啊,奚爷,我李大眼虽然没结过亲却也知道那女人是最需要哄的了,你若是对人家冷言冷语,定是要坐冷板凳的。”

顺着王富贵的话,李大眼也好心的帮他出谋:“奚大爷,你千万记得别凶人家,不然可要吓坏了姑娘家,还有,在家的时候,你要多夸她,比如说菜做的好吃了,今天打扮的好看了,如果还能时不时地带着礼物给人家就最好不过了。”

“对对对,还要记得关心人家,这关心之意也要说出口的,女人家最敏感了,有这样的话,人家才觉得你是真关心她,光做不说,人家也不能确定你的心意。”,王富贵又接过话来说道。

奚浩倡见天都要黑了,着急回家,便不愿再听下去了,家中还有人等着自己呢,他可不想听这些人纸上谈兵,两个没媳妇的人也这么多经验,他都要以为那个没媳妇的人是自己了。说来他还真是想多了,陈竽瑟虽然住在他家,也是他签了婚书的娃娃亲,可毕竟还没嫁给他呢,现在竟已经把人家想成自己的了。

四人分别后各自回了家,奚浩倡一到家就直接去了厨房,果然他媳妇正在忙活着做晚饭呢!

见奚大哥来了厨房,陈竽瑟笑着对他说道:“奚大哥,你回来了,我正要淘米做饭呢,回来的正巧。”,因为有郭于氏的陪伴,今天她心情格外的好,往常见到奚浩倡的时候,她都是有些害怕的,连话也不敢多说,今个心里畅快,又从郭于氏嘴里多了解了点奚浩倡的事,也就没有那么怕他了。

奚浩倡一言不发地走到她面前,拿出一把刀尖被磨得发着银光的菜刀给了她,“这刀我磨过了,锋利的很,又小巧轻便,给你切菜最合适了,你,你小心点。”,最后那句小心的话,他说的结结巴巴,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今日分别后,他想着李大眼的话,觉得还是有些道理的,这厮虽然经常是油嘴滑舌的,可刚刚那番话听着有模有样的,他觉得可以一试,于是归家途中,他去首饰铺买了一对珍珠耳环,一支银簪子,他记得她总是打扮的很素净,身上一点别的东西也没有,不过买了这两样东西,他又不知道找什么借口送出去了,这样平白无故地就塞东西给人家,是不是显得太放浪了,于是在路过铁匠铺的时候,他又买下一把菜刀,还在磨砂石上磨过了才带回了家,到了家,他怀里揣着珍珠耳环和银簪子,不知道该怎么送出去,便将菜刀给了她,因为自己以前会从外面买菜回家,所以送起这些厨房用的玩意他就自然多了。

陈竽瑟接过菜刀,很有礼貌地道了谢,“谢谢奚大哥,这菜刀的大小确实很适合我,想必切起菜会很上手。”,不过虽然嘴上这么说,她心里还是有些奇怪的,怎么奚大哥不买菜回来,反而卖了把菜刀回来。

得到了感谢,奚浩倡心里有了些底气,见陈竽瑟转过身去将菜刀放到砧板上,他急忙掏出用木盒装着的银簪子和珍珠耳环,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看着她忙活的背影,奚浩倡鬼使神差的冒出一句荒唐的话,“你怎么头顶插着根木筷子啊!”

正在放置菜刀的陈竽瑟突然听到从背后传来这么一句话,连忙回头解释道:“奚大哥,你是在说我头上这支簪子吗?这不是筷子,虽然看着素净,却实实在在的是支簪子,大概是这黄杨木颜色看着像家里的筷子的颜色,让奚大哥误会了。”

其实那黄杨木做的簪子和奚浩倡家里的筷子的颜色完全不一样,陈竽瑟这么说只是为了给奚浩倡一个阶梯下罢了,奚浩倡自然也知道那的确是支簪子,可他若不这样说,手中的银簪子还怎么送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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