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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1 / 2)


周暮临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密密麻麻的巷子中,像极了一头奔跑着的猎豹。最后刹车声在一栋老旧的小楼前停下,高挺的身躯弯下腰,锁好自己的车。

“秦老师我回来了。”周暮临手里拎着刚从菜市场买的菜,推开家门。周暮临住的地方是老教师退休后分配的房子。这片地方都是以前规划出来的,经过风吹雨打以后,外墙早已变得破旧。两房一厅的空间,地方并不算宽阔。

坐在客厅小木椅子上的秦老师抬了抬鼻梁上的老花镜,“回来啦暮临,锅里我热着菜呢,你赶紧吃。”

“知道了,秦老师我替你买了明天的菜,这样你就不用明天自己去一趟了。”周暮临走进狭窄的厨房放下手中的袋子,转身把锅里热着的饭菜端了出来。

今年七十有八的秦老师身体已经渐渐佝偻,原本应该乌黑的头发也变成了银丝,残酷的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看着周暮临大口吃饭的样子,她便放心了。

当年抱回来的时候就一个小豆丁,躺在她怀里不会说话的周暮临转眼间已经十六七岁的模样了。看着这个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一天天的长大,她知道自己当初没有领养错。

遇见周暮临的那天也是傍晚,六十一岁的秦瑟刚退休没多久,找了个老年团学画画,就在上完课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草丛内竟然传来有小孩的哭闹声,她扒开草丛一看还真的是有个小孩。

六十一岁的秦瑟没有结婚,当看到这个小孩时,竟然萌生出把他领养的念头。有了这样的念头,她还真付出行动了。幸好她还是个退休老师,有稳定的退休金,领养手续并不难。

把周暮临抱回家的时候,这小孩身上啥也没有,就带着一块形状像小月牙的黑玉,包裹他的那张小棉被里面还塞了一张纸条,简简单单写了一个周字,还有出生时间。秦瑟当即便猜测这个孩子是被姓周的人遗弃了。

于是乎,周暮临这个名字便诞生了。在傍晚来临的孩子,叫暮临。

……

周暮临吃饭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就将饭菜都消灭赶紧,一个不留。

“秦老师,我出去上班了。”周暮临扶着秦瑟,把人送回房间休息。秦瑟年纪大了,前年还因为走在路上的时候摔了一跤,腿脚也变得不太方便,平常的起居饮食全落在周暮临身上。

秦瑟躺回床上,不忘拍着他的手叮嘱。“出去工作的时候注意安全,别老是顾着打工就忘记学习了,你答应秦老师的,要考个好大学。”

“知道了。”每天只有这个时候,少年冷冽的眼睛里会装满笑意,收起生人勿进的气息。

照顾好秦老师,周暮临再次赶往酒吧。

*

晚上洗完澡,迟朝心满意足地抱着她的哈利波特爬上了床。淮城的夏天温度很高,开着空调的她穿着短袖,趴在床上哼着奇怪的小调,指尖慢悠悠地翻动着书。

全英的书对她来说还算有些难度,看到陌生的单词,迟朝还会停下来去查字典。一个小时过去了,也不过是看了一章。

脑子有些累了,干脆翻过身躺在床上,看着干净的天花板发呆。

神游之际,迟朝的脑海里忽然跳出了一双眼睛。那个仅仅遇见两次的男生,却能让她印象深刻。

迟朝绝对不承认自己是因为花痴所以一直记着,只是那双眼睛里透露出来的眼神,让她感到好奇。

一个看起来能和她同龄的男孩,为什么会有看透世间薄凉的神情?

她不是一个爱窥探别人私生活的变态,对于一个在短时间里面遇见两次的人来说,她无法忽视,关键是这男孩还长得不错。

好吧,其实她就是花痴。

难得花痴一回的迟朝在床上滚了两圈,脑子依旧是乱糟糟的,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挣扎无果,她干脆翻身下床来到书桌前,翻开自己的日记本,拿起笔胡乱写着。

“今天又遇见那个在巷子里面的男生,这次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啦,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或许能用上样貌出众这个词语。没想到我有一天居然会遇见一眼就难以忘怀的男孩。这是不是我来淮城的第一件好事呢?或许,我可以称呼你一句五十元先生吗?”

落在日记本上的这一段话,记录着迟朝的生活。而属于她们之间的故事,这段话不过是个开始。

*

那天过后的一个星期,迟朝在上完补习班以后,手脚都跟不受控制般走到奶茶店,点上一杯波霸奶绿三分甜,然后僵硬着背影离开。在等待奶茶的短短几分钟内,她总能偷偷看上他一眼。

在连续偷喝了一个星期奶茶以后,再坚强的迟朝也受不了的,白净的脸蛋上冒出一个硕大痘痘。依旧是补习班下课后,今天的她不再打算和奶茶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就又走到奶茶店的门口。

“说好不再来的啊,你怎么这么不守信用啊?”迟朝底下脑袋嘟囔了一声,跺了跺脚转身离开。

……

今天的奶茶店人并不多,下午四点左右就没有了订单。难得空闲的周暮临从柜台下翻出一本练习册,走到落地窗边的长桌前坐下,转着笔,眼神空洞地看向窗外。

一杆简单的黑笔在他指尖中翻转着,没过几分钟,笔从指尖脱落摔在了桌上,周暮临揉了揉脖子,眼尾扫了一眼墙上的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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