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忘记也是一种幸福,有些人相忘却忘不掉。不过话又说回来,或许忘记的人执着于过去的似乎占了大多数?这让人不仅想起钱先生书中的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意思大致如此。
陆森不记得是怎样用阿宝并不长的头发一点点编织成一个小小的袋子,也不记得是怎么把阿宝的指骨一根根掰下来,打了孔,穿在绳子上,更不记得是怎么把晶石清理干净塞进编织好的袋子里挂在脖子上的。尽管记不得了,料想也是一个艰辛的过程。
他只记得,自己有了意识的时候,阿宝不见了,自己脖子上多了个小小的袋子装着一颗透明的晶石。
阿宝死了。
彻底
不过还好,陆森并没有因为阿宝的死去而陷入癫狂歇斯底里什么的。因为从小陆森就深深明白一件事情,愧疚自责都是无济于事的,只是自己折磨自己。亲者痛,仇者快。
恨你的人巴不得你过的不好,你过得越不好人家就越开心。
有些事情,该忘了就要忘掉。将他永远埋葬于记忆的深海,不去触碰就不会后悔。因为‘追悔’后面接的往往是‘莫及’,既然如此,不如重新开始。
陆森要过的更好,要成为末世的王者。在这个已经完全走形了的世界,只要强,更强,非常强,才有可能活下去。
才有可能,复活阿宝。
紧紧地攥着胸前的晶石,棱角硌红了掌心。胜在小巧,晶石比阿宝更容易捂暖。
陆森收拾好自己再次启程。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好运不可能接踵而至,厄运却总是滚滚而来。
‘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遇到严亚的时候陆森是这么想的。
药物后遗症下的肌肉酸痛体力下降,再加上并没有充足的食物。陆森并没有完全恢复,保险起见陆森只敢挑衅一级的小丧尸收集晶石盼望着量变引发质变。可没想到这都能碰倒严亚。
没有十成的把握报仇,陆森是不打算和严亚遭遇的。冒险不是末世该做的事,不到万不得已,陆森想活的久一点。在末世,时间就是生命,一点都没错。多一点时间,多杀一只丧尸,就强一点,然后活的更久。
然而打算终究是打算,生活也只是个笑话。不是你笑就是我笑。陆森不是笑到最后的那个。
不知道这短短的几天发生了什么,严亚不但收复了当时所有的异能者甚至队伍里还多出了许多强人。最厉害的是,所有人都当陆森是敌人。
时运不济,陆森且战且退。
很快陆森就发觉了严亚的目的——阿宝的晶石。
陆森不知道严亚是怎么得知阿宝的晶石在他身上的,他没时间去思考这个。近乎绝路的陆森只有一个想法‘阿宝的晶石绝对不能落在严亚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