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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约定(1 / 2)


“次妃”,古之未有,闻所未闻。

前朝颇有些异议,但大多私下谈论,不敢上奏:为一个蒙古王妃,搭上自己身家性命,不值得。

唯有刑部主事茹太素生性耿直,爱多管闲事,上了一本奏章,批评不合古礼。皇帝虽恼火,因惜才,忍着没有杀他,只说不许他越部奏事,干预礼部事务。

太子偕同东宫师傅们与礼部官员商量婚礼仪程,费尽脑筋。

订立亘古未有的新礼,难以引经据典,本就麻烦,况且秦王正妃的大功九月丧期,还远没有结束。

即便在民间,妻子服丧,丈夫新婚,都可谓薄情之至。而皇家不但要办,还要办得尊贵体面。

十一月初八日,皇帝遣吏部侍郎张度为正使、工部侍郎孙敏为副使,征卫国公邓愈长女为秦王次妃。

比起正妃婚礼,免去传制、发册、亲迎之礼,保留纳徵礼。

成亲之日,女官至卫国公府,恭请次妃上轿。

如何守宫廷规矩、如何争宠固宠、如何照应家里,这些话曹夫人已经反反复复教过无数遍,毓灵听得厌烦,此刻不愿再听。待要上轿离家,便起身干净利索拜别父母,挺直了腰杆走进轿里,面若冰霜,再不回首。

内使擎执仗前导,由御桥西板桥至午门西门,毓灵下轿,入门,再上轿至右顺门,下轿看见秦王。

上次钟山雪林间偶然相遇,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当时谁料得到,他和她有朝一日竟结为鸳偶。

秦王头戴黑纱皮弁冠,缀赤白青黄黑五色玉珠各十二颗,绛袍红裳,手执玉圭,身段瘦颀,如松而立。视线与她相对,微微点了点头,便将目光别开。

也是一样的面无波澜。

明明是婚礼,世间大喜之礼,当事两人却毫无喜色。

礼官引毓灵谒奉先殿。秦王立在东面,毓灵则在西侧稍后的位置,二人行礼。礼毕入秦王府,秦王与秦王妃面南而坐,礼官引毓灵至秦王面前,四拜。又至秦王妃面前,四拜。

观音奴看着毓灵,只见她头戴九翬二凤冠,耳穿金珠牌环一双,衬得长眉胜黛,杏眼若水;身着青纻丝翟衣,上绣翟鸟八只,腰束青红罗销金大带,身段别有一番习武女儿的挺拔匀称。虽肤色略深些,但分明是个俏丽美人,哪里是丑女——才知秦王早前确实是哄她。

次妃有姿色,又在大明有显赫的娘家……观音奴心底悲哀无限,含笑冲毓灵颔首,以示友善。

毓灵行礼间抬眸偷瞥了一眼观音奴,心下一声暗叹:“上天造出这画里观音似的美人,为何如此命薄,沦落至此。”

面前两个女子,朱樉眼里却只有观音奴。见她强颜欢笑,他越发心痛如绞。

那日东宫派慕开阳到秦王府送药,也送来太子的一句忠告:“需顾及王妃千里远嫁,又没有娘家。”

观音奴在大明,除了秦王,没有靠山。而秦王这座靠山,在皇帝面前,等同于无。再抗婚,以皇帝的狠绝,恐怕王妃只有一死。死了,也不会再有别人给她讨一个公道。

礼毕,礼官再引毓灵面东而坐,奏乐,宴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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