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淡淡的失落感油然而生,麦家恒突然觉得自己来得真不是时候,也许冯逸这个大忙人早就忘了他们之前曾约好了要一起吃午饭的。
这时,屋内的两个人也注意到了麦家恒的到来,站在门口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后,然后开口说话了:“我和你的冯经理准备出去吃饭,你要是有事找他,等下午上班的时候再来。”
“知道了。”麦家恒答应道,便转身出去,根本没看见对方眼里闪着促狭的光芒。
身后突然传来冯逸的声音:“等等。”
麦家恒扭过头问:“怎么了?”紧接着看见冯逸大步走过来,在他面前站定。
“把盒饭放回去,和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算了,我不去了,你们去吃吧。”
麦家恒轻声拒绝,能听到冯逸这么说,他已经感到很满足了。他知道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很拘谨,为了不破坏他们的兴致,他还是决定自个儿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里吃盒饭。
听他这么说,冯逸也不坚持,嗯了一声后就和那个男人走了。
直到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身影,麦家恒才抱着两盒饭朝办公室走去,正巧碰到了刚上完厕所回来的唐小全,他顺手递了一盒饭给对方,笑着说:“你还没吃饭吧?这个给你吃。”
唐小全喜出望外,很不客气地收下了。
这边,冯逸和那个男人在电梯里聊着天。
“刚才那个就是你在电话里提起的人?”
“嗯。”
“长得挺不错嘛,斯斯文文的。”
“嗯,性格也不错。”
“刚才你为什么不坚持要他和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他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接触,我不想勉强他。”
“啧啧,要不要这么体贴啊?最起码也要把他介绍给我这个老朋友认识一下嘛。”
“抱歉,我从来没想过把他介绍给你认识。”
男人顿时被这句话噎住,不过他反应极快,马上反击。
“其实我这人很识趣,本来还想叫你回去和他去过二人世界。既然你这么不厚道,那我也不用太客气,今天这顿饭你必须陪我吃,而且你买单,太便宜的我是不会吃的。”
“行了,我也没指望你会良心发现,一顿饭而已,还不至于把我吃穷了。”
……
提起这个老朋友,冯逸就感到无奈。他们是大学同学,还是同寝室的室友。最初他们之间来往得并不密切,因为冯逸为人冷漠,让人觉得不好相处,所以大一那年两人连话都没说上几句。到了大二,他们还是平淡的相处着,直到一天晚上,冯逸从图书馆回来,无意中看见对方躲在小树林里和一个人正抱着热吻,出于好奇,多看了两眼,竟然发现被抱着的人也是个男的。撞见这种事情,一般人都会感到惊讶,说不定还会到处宣传,可冯逸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过之后就把这件事儿忘在了脑后。对方见他不闻不问,实在忍不住了,跑来和他摊牌,不光承认了自己是同性恋,还摆出一副毫不畏惧的架势叫他想嘲笑就嘲笑、想到处乱说就乱说,不用藏着掖着。他像看神经病似的瞧了对方两眼说,自己也是个同,没觉得这种事儿值得大惊小怪的。说完这句话后,他似乎看到对方眼里闪着激动的泪花,就像遇到了知己一样。一股不祥的预感忽然涌上心头,果然在下一秒对方送给他一个熊抱,嘴里还哽咽地叫,好兄弟!那一刻他深深地感到后悔了,早知道会是这种情况,他应该拿着喇叭把这件事情大肆宣扬出去。
之后他们就成为了好朋友,当然冯逸是被迫的,从抵触到接受用了三年时间,他发现对方除了脾气有点暴躁,偶尔喜欢犯二,其实是个不错的人,并且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自己那么冷漠地对待他,他居然还能厚着脸皮纠缠三年。所以,他是冯逸唯一能够放下戒心坦然相处的人。也许这才叫朋友,可以肆无忌惮地开玩笑,可以没心没肺地笑,在他面前冯逸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
昨晚接到那个电话之后,冯逸便猜到第二天他会来找自己,只是没猜到他居然来得这么巧,恰恰打破了他和麦家恒之间的约定。
在感情方面,冯逸一直是个被动者。还没有确定对方的想法之前,他绝不会做出什么明显的举动,最多只会在背地里偷偷地替对方着想。他自己也知道,他和麦家恒的初遇并不算是一个好的开始,他只想通过时间让对方慢慢忘记那件事情,然后再一点点打动对方的心。
是自己的,总归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想留也留不住。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一切顺其自然吧。
吃完饭回来,冯逸路过好利来蛋糕店时,特地走进去买了几块蛋糕。
冯逸记得麦家恒曾说过他喜欢吃甜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印象中的苏州人喜欢吃甜食和糯食,而甜食吃多了,性格就温顺、平和。就像麦家恒这样,总是温温雅雅又客客气气的,连说话也不会太过大声。
冯逸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他的。看不到时会想念,看到后却总是避开他的目光。时常会不由自主地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找不到时有点急,找到后又莫名地感到安心。
暗恋一个人的滋味,犹如一杯浓郁的咖啡,是苦涩而又甜蜜的。
冯逸一点也不排斥这种感觉,相反还有点乐在其中。
他提着蛋糕走进营销部,看见麦家恒正坐在格子间里和唐小全聊天,立刻走到他们身边,放下蛋糕,留下一句话就进了办公室。
“这是餐厅里送的蛋糕,你们拿去吃。”
两人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仔细打量蛋糕盒,发现上面印着蛋糕店的名字,瞬间懵了。
半晌,唐小全才诧异地问:“好利来什么时候变成餐厅了?!”
麦家恒忍不住笑了,明明是自己买的,却非说是餐厅送的,他果然别扭得要命,竟然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平淡又充实,偶尔还会尝到一丝甜蜜的味道。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麦家恒终于能够把工作做好做到位了。闲下来的时候,他想学点东西,算是为自己充电。有一回他和冯逸出去谈生意,客户是个英国人,他没想到冯逸居然能用一口流利的英语与其交谈,他像听天书一样听着他们谈生意,当时就在心里暗下决定下,要像冯逸一样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冯逸,准备去报夜校学英语。冯逸没反对也没支持,不过到了第二天居然扔给他几本初级英语入门教材,还叫他别花钱去外面学。他问,那去哪儿学。冯逸咳嗽两声,跟我学。
一锤定音,冯逸就这样成为了他的英语启蒙老师。
冯逸这老师当得很是尽职尽责,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管是安排工作还是平常聊天他总是用英语和麦家恒交流,偶尔也会掺杂几句中文,却还是把麦家恒听得一愣一愣的。
麦家恒真的已经很用心地在听在学了,可是怎么也跟不上他的进度。
他安慰道,听得多了,自然就会了。
麦家恒默默地接受了这种说法,每天依然会被他口中蹦出的一串串英语搞得不知所云。
其实冯逸是故意这么做的,并不是不赞成麦家恒学习英语,只是不想见他太辛苦。做完一天的工作已经够累了,他却还是让自己继续忙碌着,人又不是机器,总得歇息一会。偶尔打击一下他的积极性,好让他别一门心思地老想着学英语。
不知不觉秋分了,夏天总算过去了,天气突然转凉,公司里很多人都感冒了,麦家恒当然也不例外。他的身体比较弱,抵抗力一向不好,一点小感冒就可以把他折腾得死去活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染上风寒的,下班回来后就觉得身体发虚,头昏眼花,老是犯困。他连东西也顾不上吃,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半夜他被热醒了,浑身滚烫滚烫的。嗓子突然干得厉害,连咽口水也很疼。
看了看时间,夜里四点整。他想,继续睡吧,等睡醒了再去外面买几盒药吃。
接着他在床上翻滚了一个多小时,当天蒙蒙亮时,才慢慢地睡着了。
这一觉他睡得很沉,竟然忘了上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