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爷可不在意这些,不过是想尝尝身居高位的滋味罢了。家中各个铺子买卖正红火,从二哥手里接管几个都能保爷几辈子衣食无忧。”
似锦看了眼外面,见那些人离得他们远,这才放心,却还是劝道:“爷,慎言。”她倒是从老一辈那里听过有人言行失当,被抓起来关进大牢了。三爷仕途大好,没得因这些琐碎事受到连累。
他看她眼神温柔的似要滴出水来,这两日他总是这副样子真让她不习惯,心中底气弱了几分:“可是似锦说错了?”
马车内因放置了热炉并不甚宽敞,似锦虽靠在角落里,却与他之间也不过半臂距离,稍有动作便能碰到。自然,三爷拉近她也不过是伸伸胳膊的事儿,方便的很。
她不注意时被他一个大力拉进怀中,她尚在呆滞中,他有力灼热的唇便压下来,似是不管不顾般地索取,不放过她口中的任何一个角落。她抬起手来要拍打他,可是又舍不得,抬起的双臂将他拥住,任他作乱。他亦察觉到她的变化,短暂离开,喉间溢出一声低沉笑声,再度埋首……
似是过了许久,她发丝散乱,媚眼如丝,樱唇微肿,离他远了些,奋力呼吸着清新空气。
他邪笑着以指腹摸着唇瓣:“不过两日不碰,竟是有些生了。往后还是要多练练才好。”
似锦被他的话说得脸红心跳,她以前可真当他是正经人来着,谁知骨子里也是这般坏。
饱腹后,在车内无趣,被热气熏着又生了困意,她头如捣蒜,挣扎许久,终是抵不住睡了去。正是迷迷糊糊中,被人捏了鼻子,呼吸不畅,将她唤醒,她被人扰了好梦,自是怒火滔滔,半睁眼就往身边人身上招呼过去,半分情面都没给留。
三爷大乐,好不容易才束缚中她的双手,待她睁开眼,故意沉声道:“我都没睡,你不许睡。想不到你这丫头,看着乖顺,被人扰了好眠脾气也是不小。”
她却无心理他,手背掩唇打了个哈欠,眼角涌出一滴泪。
“似锦可是识得字?给爷念书听罢,眼睛乏了。”
似锦认得的字统共也超不过百个,小时候正是学习好时候,周管家没空教她,闲下来也不过写几个简单好记的让她学着,她倒是学得勤奋,无奈没个像样的先生。再后来她便去老夫人跟前伺候,整日里忙着学规矩伺候主子,自是将这些通通丢到一边。这会儿再让她学字,早已没了那份耐心。
他已经舒展了身子闭目养神,双手交叠放于腹部,一副闲散舒适模样。她撇了撇嘴,快速翻开了一遍他方才丢来的书,实话实说道:“这些字,大多是它们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们。实在是读不来,三爷还是自个儿费眼看吧。”
他不理她,半天只吐出一个字:“念。”
这是本记录历朝有名的文人墨客所作诗词的集子,读的不过是其中的意境,她声音轻柔悦耳,读这些最合适不过。就如同诗人作诗时,总有佳人音律与美酒相伴左右。
似锦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给他念:“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不读得挺顺,继续罢。”
“长风万里送秋?,对此可以甘高楼。??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他本来只觉耳边似春风拂耳,谁知几句过后,后面竟是磕巴起来,让他不得不睁眼。
似锦见他看过来,很是委屈:“那些字都不认识。”
“骨字不是也挺难写?你怎么认得?”
似锦顿时来了兴头,笑道:“这个字最好认了,爹爹头次往家中买猪排骨时,就教我认了这个字。小时候似锦最爱吃的排骨,这个字记得最牢。”
她思绪回到幼时,高兴的连眼睛都眯起来,那段无忧无虑的岁月,真是让人想念。
他却是有些不快,光记得吃,冷哼道:“回去记得找爷把这本书拿回去,不管你想什么办法,将上面的字全都给读顺了,到时候爷要查你。”
她叹口气,无精打采地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温情一会儿,希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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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虽然恶俗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