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想了想,道:“爱不是我说了算的。它一生下来,就有自己的生命。顺其自然吧!”
闻烈叹了口气。虫虫说过,身为同志,如果感情太丰富,就必须得有钱,或者是非常帅气的外表来支撑,不然将会过得很不顺。这句话,用来形容自己是非常合适的。希望小王能过得好些吧。
回到后大家一起吃着曲奇,喝着大瓶绿茶,感觉不要太爽。
到房间里的时候,闻烈跟南宫辉讲到肖然老婆可能会来的事,本来以为挑剔的南宫辉会不爽,没想到他说:“反正也不是一直在这里,就算他老婆不来,你能天天来陪我吗?”
闻烈哑然。
南宫辉很兴奋给闻烈的秀他的衣服和包包,不停的换装拍照,在挎上一个闪闪发亮的红色皮包的时候,不无得意地说道:“怎么样?这个包可以算得上风华绝代了吧!每次我背着上街,一整条街的人都会看过来!再配上我这双红白配的耐克鞋,到哪里都会成为注目的焦点!”
闻烈但笑不语。听多了南宫辉的自夸,已经麻木了。不过,要说这个包,妖到了家,是有可能成为注目的焦点,不过,那是惊艳的目光,还是受惊吓的目光,那倒很难说了。就象南宫辉这个名字,他自己说在网上如何的风华绝代,如何酷得无边,在闻烈心中,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八十年代琼瑶奶奶小说里的主人公。还有血影桃花的名字。。。。唉!
然而自以为是的人,总归也有其可爱的地方吧!
南宫辉闹了一阵,又说道:“闻烈,其实你也挺不错的,就是打扮得土了点。换个装扮试试,一定也会很有感觉!来,你试试这件背心!”
闻烈推了又推,终究拗不过南宫辉,换上他那件红黑交错横纹的低胸背心和宽大的七分裤。再戴一顶棒球帽,对着镜子一照,闻烈吓了一跳。
确实是完全不同的感觉。除了表情有些生涩不自然外,也算一枚小小潮人。南宫辉摘下自己的眼镜,给闻烈戴上,拍着手道:“不错不错!下次我们俩要情侣装上街!”
闻烈笑着指着胳膊上黑白分明的分界线道:“我平时都装的短袖,这一穿背心,这一截明显的晒出来的印记也太丑了吧?”
“那就晚上穿好了!对了,我们还可以一起去纹身!我老早就想纹了,我们可以搞成一对的,多摆啊!”
闻烈吓得手直摆。纹身?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就算父母发现不了,自己心理上也接受不了。再说了,听说会痛得死去活来的,纹好了又没有后悔的机会,还是算了吧!
闹来闹去,居然就到了两点,闻烈道:“赶紧睡了吧!都这么晚了!”
关了灯,两人舒服的抱在一起,闻烈道:“终于有了自己的地方,你感觉好吗?”
“嗯,这样可以不用开房,还不错啊。”
“你说的那个工厂的招聘会怎么说了?我同学还等着呢。”
“有变动,他们改计划了。我在联系别的单位呢。现在我也想找一份工作算了。我原来在玉锦装璜公司呆过,现在的装璜公司应该不少,玉锦出来的,会有很多人要。我这周就去投简历。”
闻烈的一块石头放下心来。创业,听着好听,然而很累,找一份工作呢,所有的压力就由老板扛了,反正按时发薪水,不行就换一家,无论如何,至少可以把吃饭的钱挣回来吧。
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半夜里,闻烈翻了个身,迷迷糊糊的习惯性想把手搭到南宫辉身上,却扑了个空,一下就惊醒了。
他去哪了?起夜上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