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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2 / 2)


宽大的白色衬衫,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双小白鞋,明明是很普通的打扮,但在台上的秋曲沅却是彰显出了别样的风采。

让人看了第一眼便不愿再挪开眼睛,秋曲沅的手中抱着吉他,指尖微动,弹响了第一个音。

他们都说,男孩子弹吉他特别帅,但是今天,陆琛烨想要告诉他们,女孩子弹吉他的迷人程度,并不比男孩子差,甚至更能吸引无论是女生还是男生的目光。

秋曲沅的音色很清亮,就是那种你一听,就会不自觉投注目光。

心中的浮躁好似都被这歌声驱赶,场地内观众的细微喧闹声,也在此时消散。

舞台上,唯独坐着的秋曲沅身上有那么一束白色灯光。

陆琛烨看着台上的秋曲沅有些出神。

她问过秋曲沅这是什么曲子,秋曲沅说,这首是她自己写的曲子,说是唱给自己喜欢的人的。

但是这首曲子的词,却对那种喜欢表达地很含蓄,含蓄到若不是作词者亲口告诉陆琛烨,就连是听了那么多遍的陆琛烨也无法听出。

“那他知道吗?”陆琛烨不禁开口问道,在和秋曲沅相处的过程中,陆琛烨从未见过秋曲沅身边出现过什么别的人,无论男女。

因此,在那时,陆琛烨断定,秋曲沅口中那人肯定还没有和她在一起,甚至,那人可能还不知道秋曲沅对他有那么点喜欢的意思。

秋曲沅沉默了一会儿后,嘴角挑起一抹淡淡的笑意道:“她听过曲子,也知道故事,但是不知道我喜欢的是她。”

说话间,秋曲沅抬起了眸子望向陆琛烨,在一瞬间,陆琛烨好似从秋曲沅的眼眸中看到了一抹深情,但这抹深情却转瞬即逝,让陆琛烨以为不过是自己的错觉罢了。

“为什么不告诉他?”陆琛烨又是问道,最后,秋曲沅也只是摇摇头道:“这样就很好了。”

现在又一次听到这首歌,陆琛烨突然间有点明白了秋曲沅的意思。

假如真的想要将自己的喜欢公布于众,这歌词又何必写的如此含蓄?

也不知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会如此幸运能够拥有秋曲沅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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