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的人呼啦啦地一拥而入,挤不下的就在门边探着脑袋,拼命地问里面的人:“发生什么事了?这什么怪声音?”
董诚想立刻合上电脑,但郝晋阳还盯着屏幕记录着,他不敢,只好任他猥琐的话语飘散出去,屏幕里巨大的胸脯在那儿上下浮动着,好不变态。而俞任杰这时从衣袋里掏出一只U盘来,夸张地拍着自己的脑袋:“瞧我这记性,明明带着的,不用借了,不用借了。”
再傻的人都猜到他是故意的了,但董诚敢怒不敢言,只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了。
临走前,郝晋阳拷贝了所有视频,又经得董诚同意用棉签提取了他的口腔分泌物,作为DNA比对的样本。但一出门俞任杰就说:“董诚不是凶手。”郝晋阳也有这种感觉,董诚不过是个狂妄自大的丑角罢了,并不是真凶,等视频与DNA检测完后,恐怕他的嫌疑就要被彻底排除了。
那天傍晚,胖胃与西施回来了。西施一进来就摊手道:“白走了一趟。”
与广告里鼓吹的大企业不同,太阳神只有几条小型组装线,零件皆由其他工厂供应。太阳神坐落于附近省会的市郊,是一幢两层楼的小厂房。一楼是生产线与仓库物流部门,二楼是销售与支持部门,销售部门的人数是其他所有部门人数之和的两倍。
胖胃他们与太阳神的总经理,法务以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谈话,发现三人皆有不在场证明。其中总经理与项目负责人于案发当时在外地出差,而法务在周五晚上与朋友去了酒吧,一直待到酒吧关门,有酒吧的工作人员可以作证。
其中总经理脾气尤其暴躁,指着胖胃破口大骂:“我们缴了那么多税,你们就是这样干活的?做事前不动脑子想想,不就一老头瘫了么,无非多赔点钱的事,我们犯得着杀人么!看看你吃这么胖!浪费国家粮食!”
事后胖胃委屈道:“干嘛这么说我,我吃我自己的,吃他家的了么!我也想吃不胖,但我喝凉水都胖,我有什么办法。”
西施拍着胖胃宽厚的后背安慰他,给他买了一盒巧克力,他才露出了些许笑容。
抱着侥幸心理,二队还是将董诚以及太阳神工作人员的DNA送去检测,均与尸体上提取到的DNA不一致。这个结果大家早已料到——愿意在搜查令下来前配合调查的人往往不是凶手,但等结果出来时仍是有些失望。就这样,追查凶手的两个方向,全部断了。
破案的黄金七十二小时也已经过去。过了这三天,现场的物证痕迹将陆续消失,证人的记忆将不再清晰,凶手也有更多时间为自己脱罪藏匿。在警力稀缺的时代,随着其他案件的发生,一名刑警贡献给这桩案子的时间也会递减。慢慢的,它就会变成一宗悬案。
此后对卢冰的重要之人又开展过一次调查,并未发现新的情况,也从其他方向涉入调查,均未找到任何新的线索,此案件与其他众多悬而未解的案件一样,正在慢慢地走向无解。
但毫无进展的案情,也提示了一些新的方向——或许凶手与死者并无明确的联系,换句话说,案件发生在陌生人之间。
程斌命西施调取全国犯罪人员信息数据库,将这次凶手的指纹以及DNA与之进行比对,希望找到些许线索。结果出来时,大家仍是失望,并未找到匹配数据。但也从侧面获得了新的信息,凶手可能是第一次犯罪。
尽管如此,探案重点还是放在熟人犯罪上,从以往历史数据来看,熟人犯罪占所有凶杀案的比例超过80%,仅有14%左右的人是被毫不认识的人杀害的,其中还包括纵火,恐怖袭击,宗教杀人等不同性质的案件。真正一对一的陌生人凶杀案,概率是小之又小。
直到一个月后,案件才有了新的进展,第二具女性尸体被发现了。
这次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在郊区,位于这座城市的最南边,是一座工业城。那儿集中了不少钢铁厂与化工厂,曾被报道有不良厂家将废水排入附近的河流,形成了一条臭河。周围鲜有住宅区,三公里外的楼盘也因此房价一度暴跌,数年后仍未涨回原来的价格。
尸体离开那条发臭的河水不到两百米的距离,全身赤|裸,其穿着过的衣物被整齐地叠好放在一边,她的脸上盖着她的外套,似乎是凶手不忍看她死不瞑目。
这次的受害者也曾遭遇过性侵,但体内并未发现精|液。死亡时间为4月22日早晨1点至3点之间。死因也是机械性窒息,在其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
经现场法医初步鉴定,死者的身体与衣服在死后曾被清洗过,用的应该就是边上的河水。另外死者的名牌包就在旁边,包中除了手机不见了,钱包里的钱也不翼而飞,信用卡和名牌手表却还留着。
从表面来看,这次的案件于卢冰被杀案有很大的不同。
其一,这次的凶手更为小心谨慎,不仅未留下精|液还刻意清洗了死者的身体与衣物。
其二,死者钱包中的纸钞被取走了,与上次分文不取的做法完全不同。
其三,从衣服折叠与盖住面部来看,凶手对死者表达出了自责,这是上一起案件所没有的。
但两件案件也有其共同点。
第一,死者皆是在遭遇性侵后被人勒死的,脖子处的痕迹十分相似。
第二,死者的手机都不见了。
最后决定性的证据来自于法医的报告,根据两位被害人脖子处的勒痕可以确定,两人是被同一根绳子勒死的。
法医说:“就像学校里孩子跳绳用的麻绳,会有一段被包裹橡胶来增加重量和摩擦力,这段胶皮容易破碎。这两根绳子的这块胶皮破得一样,绳子某段的纹路也一致。”
根据以上信息,将两宗凶杀案进行串并。该案件升级为,连环杀人案。
至于两起案件的不同,程斌解释说:“凶手进步了。”
就如我们学习走路煮饭一样,凶手也会学习杀人。第一次杀人后可能在网上查询了相关信息,在第二次时改进了手法与反侦察手段。而两次差距如此之大,充分证实了第一次是冲动杀人,或许也是第一次犯案。
那时凶手还未准备好,现在,他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