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个人是不怕失去的,包括我,谁都是俗不可耐的凡夫俗子,终究不能逃脱人类贪婪的天性,但是每个人都总会有自己最珍而重之的某些人某些情愫,绝对不能被玷污被剥夺。
宋宇条件反射地架着椅子往后退了一些让出足够我驻足的空间,我勾起嘴角笑笑,自动自觉地在他的大腿上坐下。
“桐桐。”宋宇伸手搂住我的腰,这一次他不再强装镇定,他的声音在微微颤抖,搂住我的手也在微微颤抖,连笑都勉强得不能称之为笑。
“姐夫。”我也伸手搂住宋宇的脖子,这一刻,他的眼里只有我,我的眼里也只有他,我们彼此都心无旁骛地盯着对方的眼睛,仿佛在为自己内心那份执着的坚定宣誓。
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样近距离这样纯粹这样安静这样专心地注视过眼前这个我爱了两辈子的男人,原来,他的左边眉毛里还长了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黑痣,这是前一世那个粗心大意的阮霁桐未曾发现的,我不禁觉得这个世界真是惊喜不断。
总之,还好还好。
我发现自己重生后最爱说的词组就是“还好还好”,因为一切都还来得及,一切都还没那么糟糕,一切都还是最初的模样。
不知哪位名人有说过这样一段话。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生不完满是常态,而圆满则是非常态,就如同“月圆为少月缺为多”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此理解世界和人生,那么我们就会很快变得通达起来,也逍遥自适多了,苦恼与晦暗也会随风而去了。(林语堂《人生不过如此》)
前一世的阮霁桐就是因为追求所谓的“完美”才一不小心错失了那个最适合他并且最爱他的人。但其实他只是有一点小小的任性加一点小小的偏执,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他习惯想到什么就会立马去做什么,一刻都不能等,风里来水里去。
现在想想觉得好笑,这不就是典型的强迫症么?任何事情都得按自己的意思来,不让步,不妥协,不服软。
可这样的性子难免会吃亏,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那么的包容你,爱护你,宠着你。
能够做到对浑身都是毛病的阮霁桐无条件兼且无限期的包容、爱护和宠溺,这个世界上恐怕也只有宋宇一个。
是的,连姐姐都没办法百分百做到,她总是忙得昏天黑地,她觉得把我交给宋宇她一万个放心,同时她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她辉煌的事业。
也许,知足常乐,这才是我这一世该坚持的人生信条。
或许是长时间的对视让我有些失了理智,前一世加这一世所有的情绪有了喷薄而出的趋势。我说过,阮霁桐是个想到什么就会立马去做的人,此时此刻,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宋宇,宋宇温柔的微笑,宋宇温暖的拥抱,宋宇温情的亲吻,有关他的一切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在脑子里万马奔腾一样掠过。
我有些情不自禁地倾身向前靠近宋宇的唇,宋宇并没有反抗,他的默许让我像是得到鼓励的勇士一样毫不犹豫地对准他有些干涸的唇吻了下去。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缠绵悱恻的吻,我只是和他唇贴着唇,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实际上我接吻的技巧着实低劣,就像蹒跚学步的孩童,一直以来,在这方面我都需要有人引导,就像悉心的呵护一样。
我不动宋宇也不动,只是他稍显紊乱的呼吸有些出卖了他,我感觉到他的唇在小幅度地颤动,不知他是在害怕还是激动抑或满脑子浆糊。
真不知道这个笨蛋只顾着埋头工作有多久没有喝过水润润嘴唇了,嘴唇上的干壳简直硌得我有些难受。
心疼的同时,我竟是大胆地尝试着伸出一点点舌头去舔舐宋宇的唇,我的舌头和他的嘴唇接触的那一刹那,两个人浑身都是一颤,但是宋宇没有推开我,他依旧选择了默许。
我忍不住勾起了左边嘴角,更加大胆地把整条舌头都伸出来为宋宇滋润皲裂的嘴唇,耳边,粗重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盘旋不去。
干柴烈火一旦点燃就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势头,但理智尚且残存,我知道我不能,宋宇也知道,且不论现在是光天化日,我们之间阻隔的障碍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清除干净的。
不约而同,唇分,我们拥有着惊人的默契。
我还是搂着他的脖子,他还是搂着我的腰,看着他滋润了不少的唇我咯咯笑了。
“笑什么?”宋宇问我,嗓音低沉磁性,还带点沙哑。
“我笑你太傻。”我捧住他的脸,抵上自己的额头,轻笑着说,“贫贱又如何?这辈子桐桐都跟定姐夫了,就像刚才,不管遇到什么,我们都要相濡以沫。”
201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