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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 47 章(1 / 2)


且说回宋凌这端,他好容易在洛金玉的梦中与之见上一面,却未及温存,便因洛金玉的冷淡态度而大受刺激,失了神智,咬伤了洛金玉。待洛金玉脱去梦境,宋凌逐渐冷静下来,便极为后悔,想方设法再度潜入洛金玉的梦中。

洛金玉又梦见了那只九尾沈白狐。

他却不躲不避,立在桃花树下,朝着极是端庄地盘尾坐在那的九尾白狐问道:“我脖子上的齿痕,是你上一次咬的吗?”

闻言,宋凌顿时心虚,圆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佯作自己没有听懂,仰着头看桃花落下。这是他特意为洛金玉幻化出来的桃花林,因玉道长的洞府里便种了许多。

洛金玉啼笑皆非道:“这模样,真是一模一样。”

岂不就和沈无疾平日里心虚起来那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样子相同?

洛金玉自从想通了要引导恩人成就功业后,对沈无疾多了许多的耐心与宽和,他蹲在这只沈白狐面前,疑惑地问:“可为什么,你在梦中咬我,我竟醒来后,当真能在脖子上面发现齿痕?”

此事过于玄乎,洛金玉有些不敢相信。

宋凌心道,你这一世出生之时,我便在你身上留下了我灵狐族印记,你我夫妻一体,与旁人在梦中相遇倒没什么,可我们在梦中却与在外头没有两样,自然也会留下齿痕,只是伤势不会那样严重。

可他如今受灵识不足所困,变不出人形,也说不了人话,只能嘤了一声,伸出蓬松柔软的尾巴卷上洛金玉的手腕,似是道歉。

洛金玉自个儿倒是想了又想,觉得果然此事还是太玄,倒不如相信是被沈府中的狗儿所咬。

他便不再多想齿痕一事,可又担心这诡异的白狐再度狂性大发来咬自己,便极力不去触怒它,端坐在一旁,安静地望着纷飞的桃花,回想起当年自己也曾与三五好友踏青赏花,当时年少,意气风发,只道“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直到此刻,方才想起下句,“可惜狂风吹落后,殷红片片点莓苔”。*

世事莫测,起落无常,终究是令人心生颓唐的。

他如今若非执念着要去宕子山一探究竟,试一试能否复活母亲,便没有别的盼头了。

洛金玉又生起了几分自嘲之心。

他暗道,我对着沈无疾言之凿凿,要他为国尽忠,为民尽心,成就造化,可谁又知道,我只知道对他说,可我自个儿却心如死水,不愿再与外头多些牵扯干系。如此之人,何其虚伪!

洛金玉不由得面颊羞红,黯然之色浮于眼中,一时之间都忘了自己身处何处,身边还有一只性情怪异的白狐。

宋凌陪着洛金玉坐了会儿,虽不知洛金玉为何露出哀愁模样,却仍然心中刺痛,他偷偷地往洛金玉身边挪了挪,试探着靠在洛金玉的身上,用尾巴挠洛金玉的手心。

洛金玉回过身来,转头看这白狐,半晌,低声道:“你不说话时,可好多了。”

这些时日的相处,洛金玉又哪里看不出来,沈无疾是嘴硬心软之人。可难就难在忍受沈无疾那些硬嘴上,沈无疾实在是咄咄逼人,哪怕心中知道这人其实没有恶意,可就是会被气到失态。

宋凌却只以为洛金玉是在嫌弃自己在前一个梦里叫得太烦人,便委屈地低低地嘤了一声,顺势倒在洛金玉的膝盖上,小爪子扒着他的衣服,用脸拱他撒娇。

看似动作熟练,可宋凌的内心却早已羞得不行。

他虽如今为情成魔,可毕竟本性端庄,自出生便是堂堂灵狐族少族长,哪里做过这样的事。

可……可是……

宋凌暗道,当年燕康那狗崽子便是如此骗了玉儿的青睐,是我看在眼中的。既他燕康可以,难道我宋凌不可以?

身为灵狐族少族长,宋凌自有他的傲气所在,未婚妻被一个狗崽子横刀夺爱之事,被他引以为毕生耻辱。

这样想着,宋凌将自己卷成雪白的团子,在洛金玉的腿边不断嘤嘤。

洛金玉:“……”

这娇气的模样,也与沈无疾一般无二。

他垂眸望了这沈白狐一会儿,道:“你气人的时候,委实气人,气完了人,又来这一套,实在狡猾可恶,果然是只狐狸。”

宋凌听了这话,恰巧被戳中心窝,不由得狐身一僵,心虚得眼珠子滴溜溜转个不停。

可不是如玉儿所说那样吗,前一世不说了,上一次在梦中,我竟也没控制住心魔,咬伤了他。我乃半人半狐之身,说是野性难驯,也不算言过其实。可我曾经又并非如此,那时人皆称我冰壶玉尺、纤尘弗污,若非是燕康夺我所爱,我又何至于走火入魔?

宋凌越想越难受,小声地嘤。

“是你气我,你竟还委屈。”洛金玉低声道。

虽只是在梦中,可左右无事可做,除了沉溺于自怨自艾中,便只能与这白狐说说话,纾解心中郁结。洛金玉本性并非消极之人,只是一时难以解开心结,方才意志消沉,因此他宁可与这白狐说说话,让自己不去想些恹恹的事。

宋凌见他理自己,心情又好了些,仰着娇俏的狐狸脸,嘤嘤地看他。又怕他不高兴,宋凌忙去一旁打了个滚,示意自己不委屈了。

洛金玉忍俊不禁,忽然又想起了幼时养过的一只小狗儿。

那是母亲外出漂衣时捡到的幼犬,很小,走路都是歪歪扭扭的,也不知怎么就被抛弃在了河边,母亲去时见它在那,回家时见它仍在那,饿得嗷嗷叫,却没有母犬出现,便心生怜悯,将它带回了家。

这幼犬也通人性,一路上乖乖巧巧,半句也不乱叫,跟随洛母回到家中,它起初动也不敢乱动,盘在洛母给它的干草团子上四处张望,让喝水便喝,让吃东西便吃。过了许久,它才沿着墙角四处走走闻闻,却不乱咬东西,见着从学堂下课归来的小主人洛金玉,远远嗅到了他身上与洛母相同的气息,便很熟悉似的迎上去绕着小主人的脚打转转,短短的尾巴摇个不停。

洛金玉那时毕竟年岁小,见着了这么黏人又乖巧的小狗,哪里又不喜欢的?便总在做完功课后抱着这小狗与母亲一起逗会儿。有时候,他功课多,母亲又忙着准备做包子,小狗便不吵不闹,乖乖地蜷缩在干草上望着屋里两边的两位主人各做各的事情。

想起这些往事,洛金玉不由得又心中涩然。

他自幼家贫,与母亲租住的屋子狭小,他做功课与母亲做包子皆在一个屋檐底下,母亲总担心会吵着他学习,一度要去房屋外面做包子,可夏日里外头便蚊虫多,冬日里外头天寒地冻,便是平常,外头又没什么光,连月光都被附近的屋子遮走了,母亲哪里能舍得多点一盏油灯呢,无非是摸着黑做事。洛金玉同样心疼母亲,自是不肯,母子二人僵持许多次,他母亲最终也拗不过他。

其实洛母是多虑了,洛金玉打小好学,一拿到书本,便如同老僧坐定一般,轻易不会走神,哪里会被母亲在那儿做包子的声响所打扰。

而这样的经历也使得洛金玉在往后的求学生涯中自有一份沉淀稳重的心态,一次太学院中考试,临近收卷,外头忽然传来喧嚣声,好似是说有贵人前来巡视太学子,同学们不免有所骚动,又早已答完卷子,便纷纷就此交卷,出去看热闹。

洛金玉在太学院的考试中向来名列榜首,他比其他人更早作答完了考卷,却习惯将卷面细细自查,直到收卷,从不草率。如今外头有热闹,却也没影响他分毫,便是圣上亲临,他也没兴趣。

监考的太学院老师乃是翰林院老学士,他向来慈蔼随和,当时坐在堂上,眼看着学生们提早交卷去看热闹,倒也不生气,笑呵呵地将卷收了,细心摆整齐,再一抬头,见到堂下所剩学生尚有十来位,可哪怕没交卷的,也到底心浮气躁,忍不住频频抬头去瞧窗外。也有嫌弃外头学生吵闹的,皱着眉头起身去关了窗,这才回座位继续查卷的。

唯独洛金玉,他端坐如松,目光一刻也未从卷上离开过,眉宇之间神色认真,却没有丝毫骄躁,仿佛他置身于一静室,不曾受过任何烦扰。

许久,时辰到了,老学士拿起小金锤,轻轻地敲了敲桌面上的小钟,发出清脆又悦耳的声响,洛金玉这才仿若收回了神思,回到了俗世之中。他款款起身,双手捧起自己的试卷,一路往堂上走,一路轻轻地吹干墨渍。

来到堂前,洛金玉恭恭敬敬地将试卷双手奉上:“先生,学生交卷。”

待老学士收上他的卷子,洛金玉又搭着手,恭恭敬敬地朝他行了个礼,转身回去桌前,将桌面上的笔墨纸砚收归整齐,这才出了考室,向廊中探头望着远处的同学问道:“你们在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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