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从前只是普通家庭,后来林父创业成功,才慢慢变得有钱。
林父身上虽然穿着西装,但那种浓郁的暴发户气息,绵延不断的从凸出的啤酒肚散发出来。
衣服再贵,还是掩盖不住那种市井小人之气。
一个父亲看亲生儿子的眼神没有慈爱,只有厌恶,甚至像仇人一样。
“从今天开始,你就给我待家里,哪儿都不准去。”
林沅刚坐下,林父就发话了。
语气又冷又硬,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哦。”林沅兴致缺缺的应了声,懒得吵架,满脑子都是别的事儿,面前的人说什么话,其实他都没听清楚。
“今天晚上,你跟我去参加杜总的宴请。”林父语气很不耐烦,像是不太想和这个不孝顺的儿子说话。
“哦。”林沅语调平平,低头盯着脚尖,认真地在思考怀孕的事要不要告诉炎霆。
这他妈也太难以启齿了吧!
要不是还有其他人在,林沅很想戳自己的肚子,教训这个不打招呼就跑他肚子里的小顽皮。
人生可真是太难了。
一不小心,就揣了个崽。
参加宴会而已,林沅也懒得抗争。
他记得书里也有这个剧情,在林父知晓自己儿子竟然喜欢男人之后,便带着原主去参加宴会,实则是相亲。
对商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利益。
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让林父获得不少好处,他就能够毫不犹豫地将儿子贡献出去。
出发前,林沅去厨房里倒了杯水,将一直揣在兜里的药丸,呑进了肚子里。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宴会厅的穹顶上,巨大的水晶灯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来参加这场宴会的,都是上流社会的大户。
林父把两个儿子都带去了,一方面是希望用大儿子获取利益,另一方面,是希望小儿子能够给自己找个好儿媳妇。
林戚情商很高,平时和圈子里的同龄富二代们走得也比较近,一进宴会厅就像只花孔雀般,四处打招呼去了。
没有认识的人,林沅也懒得应酬。可能是没吃晚饭都原因,他感觉自己有些疲惫,刚想找个角落坐会儿,一个染着绿色头发的男人从身边路过,突然伸手拽住他的胳膊。
十分令人猝不及防。
白色的灯光倾泻而下,将林沅苍白的面容衬得更加白皙,那双恹恹垂搭的眼角,让人很有施虐欲。
绿头发的男人拽紧他的胳膊,露出一个流里流气的笑,十分轻浮:“你不是林戚的哥哥吗?听说你喜欢玩儿多人,小爷我刚好就喜欢你这款,一起呗。”
说话间,那双不知道摸过多少人的手,已经朝着林沅的脸蛋儿伸过去。
身体的不适感让林沅的脸色愈发苍白了,像透明的瓷娃娃,仿佛一碰就碎。
陌生人的触碰,还有这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儿,令他一阵反胃。
控制不住的恶心感翻涌而来。
“呕……”
林沅吐了。
在绿毛男的手指即将触碰到他脸的前几秒,直接吐了对方一身。
绿毛男不仅头发绿,脸也都绿了。
“你他妈有病啊!竟然敢吐我身上,我弄死你!”
打架的时候,切忌乱吼。虚张声势,最后只有被揍的命。
绿毛男刚狂怒地喉完,林沅的拳头已经挥到了他的腹部。
在他疼痛难忍,捂着肚子蹲下身的瞬间,还趁机补了一脚。
林沅甩甩手臂,后退两步,漂亮的眉眼间满是戾气,“你认错人了,我不是林戚他哥,我是他爸爸!”
人群之外,林父气得嘴角抽搐。
又不敢出声教训,老脸都被丢光了。
林沅不知道是自己的心理作用,还是真的。他感觉腹部像是有一把电钻,不停突突突钻着他的肚子。
仿佛所有的脏器都绞在一起,疼痛剧烈。
视线逐渐模糊,林沅站不住,身形一晃,单膝跪在了地上。
汗水顺着苍白的脸颊,不断滑落。
炎霆走进宴会厅,看见的便是这样一幕。
小孩儿孤立无援,脆弱又落寞,仰头看他的小脸上,却依旧充满倔强。
“沅沅。”炎霆大步上前。
林沅抓住他的衣袖,露出一个苍白无力的笑,声音孱弱,“叔叔,你好像来晚了。”
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