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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 74 章(1 / 2)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白兔子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有别于很多食用兔,呈现出一种宠物兔的柔软和天真,甚至让人觉得天然带有“无辜”和“委屈”的表情。

斯南在这样的眼神下,用堪称慈爱的表情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些蔬菜,从中挑拣了一些水分含量没那么高的,喂了一些给兔子吃。

这样的环境下,尽管兔子并不能吃太多含水的蔬菜,斯南也只好将就。

同样一只兔子,如果它能生在现代的养殖场里,哪怕是一个条件稍微好些的地方,斯南也至少能给它调配出十几种粮。

牧草与兔粮、蔬菜的完美搭配,可以一周不重样。

完美的兔粮要用一定比例的糖水混合,豆科类牧草补充大量蛋白质,在它们的饮水里加入足量的氨基酸补充液,保证每一只幼兔都能长得白白胖胖,健康快乐。

斯南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不仅熟背了“致富经”中的所有资料,甚至还在心中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养兔场,里面至少要包括幼兔运动场、成兔休憩玩耍和住宿的地方、排泄通道……

“真可怜,凑合吃吧。”斯南摸着兔子,十分爱怜地代替它接受了这个现实——

不管是漂亮的养殖场,还是美味的兔粮,兽人星球的兔子暂时都没有机会享受了。

它们注定要暂时放弃成为兔界富豪老爷的享受,变成下乡体验生活的可怜小崽子。

就像斯南自己,现在不得不接受暂时贫乏和原始的生活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家伙,我们现在是一样的了。”

而睡觉前,斯南在进入梦乡的前一秒,想到了送这只兔子来的人。

这里的条件这么差,不知道以对方的脾气,能不能受得了。

希望他不要把山洞清理掉一层石头就好。

这种很有可能发生的想象让斯南睡觉前还带着笑容,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影子在他睡着之后跳到他身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以兔子的形态窝在他身边睡着了。

毕竟某只兔子还不想挨揍。

所以斯南第二天醒来时,兽皮下的怀里就揣了一只兔子:)

他发现原本被他用简陋的栅栏关在角落里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出来了,居然没有趁机逃走,反而钻进了他简陋的“被窝”——斯南姑且认为是这里很暖,吸引了那只兔子。

事实上,这只兔子本身的体温也高于人类,冬天抱着一只毛茸茸暖绵绵的保温兔在怀里,让他昨天晚上睡得还不错。

斯南迷迷糊糊之间,看到兔子钻出个脑袋来看着自己,一根耳朵竖起,另一根耳朵半垂下来,有点呆萌可爱,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这小兔子的脑袋。

小兔子后腿一蹬,似乎准备下床离开。

实际上也是这样,某位热心暖被窝的程先生占便宜的时间不能太久,他白天还要出去露面,毕竟还是兽人捕猎队的中坚人物。

该换那只替身兔来扮演白天的角色了。

该死。

当程先生后腿蹬起来,却没有如想象中一样矫健地飞跃出去,反而感觉后腿被什么东西抓住了的时候,他就觉出一些不妙。

在关键时刻,斯南在神志不清的迷糊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敏捷,牢牢地抓住了逃犯兔子的后腿。

然后一把把兔子塞回兽皮下,以一个霸道的姿势抓在怀里,感受着刚才差点消失的热度。

真暖和!

没有人能低估一个人类为了赖床和取暖展现出的潜能。

他们能在完全不清醒的情况下,靠本能按掉十五个闹铃,也能在还没睡醒的时候,凌空抓住一只兔型暖手宝。

soeasy。

就这样,斯南和兔子愉快(?)地睡了一个回笼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兔子以一个迅速和疯狂的姿势从兽皮毯子下面窜了出去,蹲在床脚的位置警惕地看着他。

斯南甚至觉得兔子的表情有控诉的意思。

“……”

强行把人家按住暖被窝,好像确实是不太好的一件事哈。

斯南心虚地转开了眼睛。

好吧,他决定给这只兔子全屋自由的活动空间作为补偿,这次出门后只把山洞口的栅栏门关上就是了。

斯南迅速地收拾了自己,出门准备对部落做一些勘查。

然后他敏锐地发现,今天的部落似乎比平时要热闹得多。

“斯南?你今天起得真早。”端着粗糙编织簸箩状器具出来的男孩,比一般的成年兽人要友好一些,羡慕地看着斯南,“平时上午可见不到你的。”

斯南深刻怀疑这个身份以前到底给大家留下了什么印象。

他轻咳一声:“嗯……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男孩挠挠头:“哦,今天捕猎队出发的时间晚了,听说是凯斯不见了。”

凯斯,不就是程许之?

斯南暗暗地记下这个情况,皱了皱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希望程许之出现什么问题或困难。

话说回来了,在这个兽人世界,程许之现在也拥有极大的优势,他能遇到什么困难,导致早上的狩猎都没法参加呢?

想不出来嘿。

“等等,那不是凯斯吗?”男孩的眼睛定在不远处,高兴地招呼着其他的兽人,“凯斯回来了!帕米叔叔,凯斯在那里!”

斯南眯着眼睛看向朝阳初生的地方,一个昨天已经见过的黑发身影正匆匆走过来,几乎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镀了一层金边,有亮闪闪的光泽。

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

“凯斯”匆匆停下来,还能听到喘气声,对捕猎队的其他人说:“刚才出了点小麻烦,我迟到了。”

他没说谎。

斯南看了看对方因为过于匆忙而喘息不止的动作,还有泛着粉的耳根,一切都是急速奔跑之后的表现。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凯斯”的头上。

一头微卷的黑发昨天看起来还是帅气逼人的,一看就知道,某人在有限的条件下依然认真打理了自己的头毛。

只是现在,它们微微凌乱,像是被什么邪恶的手拨弄过一样。

斯南认真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先生没说谎。

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力导致的困难,连头发都没梳就赶来,依然迟到了!

只是斯南有点不明白,这事跟自己似乎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凯斯”走的时候,用那种熟悉的复杂眼神看了自己一眼呢?

程许之疯了吗?

程许之:呵。

.

这只能算是个插曲,斯南虽然准备跟程许之摊牌,也得等他捕猎回来。

现在,能力有限的亚雌性只能在部落里调查一下情况——当然,在别人眼里,就是“斯南”又在偷懒和闲逛,只是跟平时的偷懒形式不太一样而已。

斯南花了两三个小时,把部落里的情况摸了一遍。

他认为,这个星球的部落已经有了初步的“种植”概念,在这附近有一小片土地由亚雌和弱小的兽人打理。

但他们还没有饲养驯化动物的准备。

珍贵的粮食和其他植物并不能随时找到足够的数量,需要兽人用心养护才能得到,而肉是天生天养的,森林里到处都是野生的奔跑“肉类”,他们还没有学会花时间饲养,也没有必要。

这个星球的动物个头普遍偏大,部落只有兽人勇士才能捕猎大型动物,其他时间,他们反而要防着大型动物冲击部落领地。

等到春季动物发情的时候到来,即便是温顺的食草动物也会变得疯狂暴躁,甚至出现一定规模的“兽潮”现象。其他时间,如果有天气原因,如干旱、风暴、梅雨时节,都会导致一些动物的短期迁徙。

所有的部落为了生存,不得不建在水源附近,一旦出现兽潮或迁徙,不可避免被骚扰。所以,这里的部落如同游牧民族一般,在一片区域到处迁徙,经常躲藏。他们既不能大规模种植土地,也不会养殖动物,因为迁徙的时候,这些都不能带走。

兽人并非没有智慧,他们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开垦一小片土地,因为他们需要;他们没有大规模种植和养殖,因为投入成本太高,会亏。

结论——养兔子在目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被推广的。

绝对。

斯南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难关,但也随之升起极大的动力和挑战欲望。

他的眼神亮得可怕,脑子疯狂搜索着自己所知的历史知识。

不就是兽潮吗?不就是居住地不安稳吗?

只要能让他推广养兔,就算是要把兽潮中的雄性动物全都绝育了,他也会试一试的。

于是,在一下午的调查之后,斯南终于有了初步的目标——

推广养兔=降低养殖成本=解决部落定居问题=建造一座可以抵御兽潮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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