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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1 / 2)


俗话说的好,人类的本质就是由真香、鸽子还有复读机三种要素组成的香菇鸡。

饶是踟蹰森这么超凡脱俗,尘世间的凡事不沾染半点的人也不能免俗——

所以,和炼狱杏寿郎吃了一顿饭之后,我可耻地真香了。

炎柱以一种超乎常人的默契和我成为了某种形式上的饭友,只要我们同时在鬼杀队,或者任务顺路什么的,都总是会在一起吃饭。

这个家伙吃饭的时候总是会发出一些[嘿吆]、[嘿吆]之类的拟声词,要么就会一边吃一边大声夸奖食物的美味。

和他吃饭的时候,他热情高涨的干饭动作总是会弄得他人食指大动,即使是因为食堂师傅请假回家而被其他人煮的梆硬的米饭也似乎没那么难以下咽了。

有一个一起吃饭的朋友,真是能给生活中带来不少的便利。

譬如说我终于不用因为离开餐盘去别处加一杯茶水,导致别人以为我吃完东西把我的餐具给收拾掉。

而同时,我也不用因为经常跑过去添饭而被人另眼相看,因为炼狱杏寿郎好绝一男的,他吃得比我还多。

——相比在拉面店一口气吃了12碗乌冬面的他,每顿饭只吃三四碗的我不就可以被称作小鸟胃了吗?

说了这么多和他一起吃饭带来的改变,基本上都是从我这个角度出发的好处。至于为什么他一定要和我黏在一起,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有什么必要。毕竟像炼狱杏寿郎性格这么好的家伙,大概是不会缺少一个同他说话的朋友。

值得一提的是,哪怕我拒绝了成为柱的提议,这也丝毫不妨碍产屋敷老板把我当成柱那样使用。

甲级剑士能够应付的任务我可以去,需要派遣柱级干部才能解决的情况也可以叫上我。

杀鬼我干,调查我做,包括去警署领带着刀被热心群众举报的队友也是我负责。

一时间我好像成为了鬼杀队的紧急救火员,520万能黏胶,哪里需要我我就往哪里凑。

不过还好,我的工资十分优厚,却绝对不用被产屋敷老板留下来开枯燥无聊的会议,甚至在整肃队内风气的时候还要以身作则给队员们做示范作用。

比起将大把大把时间花费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我宁愿去回家大睡一觉再去附近的居酒屋多吃两串烧鸟。

所以我通常是做柱的工作,享受产屋敷老板给我的特殊待遇,却也不用肩负柱的责任。

杀鬼对我来说算不上什么困难的事,十二鬼月往后排名的那些强度的鬼,即使有血鬼术也不能造成多大的麻烦。

对我来说苦恼的程度无非是是像驱赶苍蝇那样挥挥手上的长剑,所以哪怕使用着并不高明的呼吸法,本人在战斗之时也可以称得上罕逢敌手。

大家都觉得我的无往不利,大概是因为剑术高明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缘故,于是私下纷纷里传言说鬼杀队里来了个不得了的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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