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岚指挥丁巧去院子前摘了点葱回来,自己则把韭菜切段备用,葱摘回来后同样洗净切段备在一边。
看到食材已经全部都准备好了,丁岚正式开炒。
首先就是把锅洗干净,待锅里的水分蒸发完的时候,丁岚大方地往锅里放了大大的一勺猪油。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植物油,大家吃的都是肥肉煸制的猪油,而又因为肥肉比瘦肉贵,所以这里的猪油是比较贵的。
一般人家里都是用小勺挖一小滴油用来炒菜,原身家里之前是没有的,现在的这一小罐还是丁岚上次在米粮店买的呢!
待油烧热后,放葱花爆香,然后把黄澄澄的鸡蛋液倒进去,锅内立马发出扑鼻的香味,正在烧火的丁巧不禁皱着鼻子使劲嗅。
稍微炒几下就把鸡蛋给炒碎了,把还嫩着的鸡蛋盛出来备用,用锅里炒鸡蛋剩下来的油继续下锅炒韭菜。
丁岚指挥丁巧:“现在要大火了!”
丁巧连忙往里面添好燃的树枝,火霎时就大了起来。
丁岚对这个大火很满意,韭菜炒蛋这道菜最重要的就是这个火候要大,快速翻炒了几下后,就把之前的鸡蛋一起倒进去一起炒,倒了一点盐和调味,这道简单的家常菜就算正式完工了。
丁岚把菜盛进盘子里,看起来不错,闻起来也特别的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丁岚拿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丁巧期待地抻着脖子看她。
鸡蛋特别嫩,一口咬下去口感非常的清爽,嘴里充满着韭菜独有的清香。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还没有被污染的原因,食材的口感甚至比在现代炒的还要好吃,丁岚满意地连连点头。
丁巧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仰头看丁岚:“大姐,我也来尝一下!”
丁岚揶揄地笑:“先把刘大婶家的碗送回去再吃。”
从碗里赶了一些韭菜炒蛋到刘大婶家的碗里,瞧了一眼正眼巴巴地盯着韭菜炒蛋的丁巧,失笑道:“算了,还是先给你尝一口吧。”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蛋送到了丁巧的嘴边,丁巧一口咬住,幸福地冒泡。
丁岚不禁感叹,小孩子的幸福就是这么容易满足,丁岚把装了小半碗的韭菜炒蛋递给了丁巧:“小心送过去,不要摔了。”
丁巧“哎”了一声,就急不可耐地捧着碗溜了。
丁岚把菜端进屋子里的四方桌上,又把之前盛出来的饭给拿了过来,刚把碗筷备好,丁巧就回来了,两姐妹终于开始吃一顿像样的中午饭。
这里的稻米和现代的米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口感要更加粗糙点,只能苦中作乐地安慰自己,吃粗粮更加健康!
丁巧连吃了3大碗米饭,吃得满嘴流油。丁岚每次看丁巧吃饭,都会不自觉地观察她的肚子,这么小的肚子,怎么这么能塞?
吃完饭后,丁巧一脸满足地洗碗,而丁岚则打算把院子里已经快空掉的水缸装满水。
根据记忆,丁家村外围就有一条小小的河流,原主以前都是早上去河边挑水回来的。村里其实也是有一口水井的,不过那个水井离丁岚家挺远,除非是冬天河里结冰了,不然原身都是在河边打水。
幸好小河离家里并不是很远,丁岚提着木桶去河边打水。
许多妇人正在河边洗衣裳呢,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聊得热火朝天的,看到她来了,都纷纷闭上了嘴。
丁岚挑眉,看这反应,聊的恐怕就是自己吧。
一个皮肤灰暗的妇人主动开口:“丁岚,听说你弟弟还没交上束脩呢,你真不管他了?”
丁岚看着这个妇人,这不就是她的大娘吗?
自丁父死了之后,孤儿寡母的,这当大伯和大娘的,可是一点都没帮衬。
丁岚神色淡淡,开口道:“我就是想管都管不了呀,家里的地都卖了,也就咱们后山还剩几块菜地,可是这也没人买呀!”
顿了顿,丁岚突然把话头转向妇人:“大娘,要不……你买了吧,正好帮助帮助你的亲侄子进学。”
这后山的菜地不仅离村子特别远,而且林子里的动物经常会趁着夜色出来祸害庄稼,压根没人愿意买这种地方的荒地。
大娘内心讽刺傻子才买,面上却不显,只委婉拒绝:“我家哪买得起呀,你志文哥马上就要娶媳妇了。”
丁岚满脸笑容地劝说道:“志文哥娶媳妇可以慢一点嘛,等到我们小景将来考上状元了,肯定是不会忘了大娘曾经的帮助!”
村子里的人压根就没人相信丁景真能考上状元,只当丁父是傻了。
大娘暗自冷笑,我可不信你的鬼话,嘴上没好气地说:“我看秀才都不一定能考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