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觅抿着唇,伸出的手顿在半空中,犹豫着,半天都没有落下。
少年的声音,有那么一刻,听起来让人格外心疼。
不多时,“砰”的一声,保温杯掉落在地。
温觅伸出瘦弱细白的手臂,轻轻拍打厉醒的后背,语气仿佛安慰一个孩童:
“你抱的太紧,刚刚弄疼我了。”
“你也吓着我了,不是想推开你。”
天地间,只余下彼此的心跳声,交叠在一起。
厉醒得到温觅的回应后,变得放肆起来,他缓缓弯腰,将脸埋在温觅的颈窝处。
闭上眼,任凭她的气息扰乱他的思绪。
后背的伤口已不再红肿,但是心中的伤口终究难以愈合。
经过上周末的那场暴雨后,第二天,厉醒就发了高烧。
他独自买药,回到自己租的单间出租屋,嗓子受损,无法唱歌,只能听歌。
整整三天,他曾想过不如就这样一了百了,而支撑他活下来的动力竟然是温觅的笑容。
那张偷拍的照片,被他保存在手机的加密相册中。
厉醒不敢入睡,一旦闭上眼,睡梦中,姜蓉的那句:我告诉你,你这辈子都别想成为歌手!
这句话,一遍又一遍的回响在耳旁,像无法挣脱的梦魇一般。
挥之不去,无法抽身。
而他怀中的温觅,分明连他的肩膀都不到,娇小瘦弱,却语气坚定的告诉他:
“厉醒,你看啊,就连飞蛾都喜欢唱歌时的你。”
每当站上舞台,忘我歌唱时,厉醒才觉得自己真正的活着。
台下的观众喜欢他的声音,会只为他一个人欢呼、呐喊。
那一刻,厉醒才觉得自己是一个“完整的”、“有血有肉”的人,他也渴望得到掌声以及鼓励、肯定。
他不想活成一具冰冷的如同行尸走肉般的尸体,他想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体内流着的血,自然也是滚烫而炽热的。
这十年间,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的动力,便是——唱歌。
而温觅的出现,就仿佛冬日暖阳,照亮了他阴暗冰冷的生活。
求生的本能让他想牢牢抓住温觅的手,却又害怕被抛弃。
他第一次遇见温觅的地方,根本不是学校的二楼。
而是——市一中的图书馆。
少女身穿一件白色的裙子,坐在窗边的高脚凳上,晃悠着那双细白的双腿。
手中捧着一本漫画,起初时,她笑的极为小心、仅仅只是抿着唇,强忍着笑意。
不多时,她抬起那双明亮干净的杏眸,前后看了圈,发现周围没有人。
她便咧开嘴角,畅快的笑起来,笑声轻轻浅浅地,同样是温柔的。
他意外发现少女有两颗小虎牙,这使得她的笑容更加让人着迷。
厉醒站在原地,直勾勾的盯着她的笑容看了许久。
最后,他情不自禁的掏出手机偷拍了一张照片。
那一眼,胜过千千万的风景。
温觅就如同一位圣洁美好的天使,突然降临在他的眼前。
很久以后,厉醒才惊觉,原来,他一直渴望被救赎。
夜色渐浓,耳边传来温觅小声的威胁声:
“厉醒,我快不能呼吸了。”
“你还不放开我,信不信我咬你?”
及时止住思绪,厉醒松了松手臂的力度。
他近乎贪婪的呼吸着她的气息,而后,慢吞吞地松开了双手。
还未直起腰,眼神中的占有欲已被他隐藏起来。
下一秒,温觅踮起脚尖,细白的胳膊勾住厉醒的脖子,对着他的下嘴唇一口咬了下去。
距离俩人不远处的对街上,几个头发染成黄毛的男生走过。走在最前面的男生,是唯一一个留着黑发的人。
他的个子很高,身穿衬衫黑裤,胸前的扣子解开大半。
他嘴中叼着烟,低头入迷的玩着游戏。
突然,身后的男生轻轻推了他一下:
“围哥,你看对街那对正在接吻的小情侣。”
“那女的像不像温觅?”
顾围止住手上的动作,眼神飘了过去。
远远的只看见,女生踮起脚尖,双手缠绕着搂上男生的脖子,俩人正热火朝天的亲吻着彼此。
下一刻,温觅松开厉醒的脖子,蹲下身去捡掉落在地的保温杯。
这一眼,让顾围立刻吐出口中的烟。
当年,顾围曾当着文礼中学三千多学生的面,对班长温觅表白。
而温觅也当着众人的面,当下就直言拒绝了他。
那一天,他颜面尽失,自尊心也受到伤害。
次日,他被迫站在国旗下,面对三千师生大声朗读检讨书。
回家后的那晚,还被父亲扇了两巴掌,罚跪了整整一晚上。
可眼前的这一幕真有意思啊,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那个口口声声说只热爱学习的“白月光”,此时却主动搂上一个男生的脖子,旁若无人的接吻。
果然,女人都是装模作样的臭婊/子。
外表看起来清纯无害,其实,私下都是些轻佻又浪荡的贱/货。
顾围狠狠踩灭脚下的烟,双手不由紧握成拳,一股屈辱感从内心油然而生。
有人认出温觅,急忙建议:“围哥,我立刻打电话叫弟兄们赶过来?”
这时,顾围手中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他的笑容挑衅,语气轻蔑:“来日方长,这笔账肯定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