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这猎场的动物们并没有秋天那般为了过冬而养一身肉肉,所以看着也不那么肥硕,但是,这一切自然都有安排,早有专门人员将养得膘肥体壮的各种小动物放进了这围场中。
自然,那会对人们造成威胁的各种凶猛动物也被专门人员顺道清理了一下,老虎啊什么的,更是绝对不能留的,要不然,这群能参与春猎的贵胄们要是出了事,谁也担不了这个责任。
人人都知道,前朝有一位酷爱打猎的皇帝就是在一此围猎是一时不小心死在了装死的老虎口中。
自那以后,能猎到鹿便可称为全场最佳勇士,能受到鸿德帝的夸奖和赏赐,在鸿德帝面前露个脸,对以后的前途也是大大的有好处。
可惜,令无数指望着通过这围猎大出风头的贵公子们咬牙切齿的是,每次只要宁王世子参加,她永远能猎到鹿。
姑且不谈实力,这到底是什么样的运气啊,要知道,这猎场这么大,要碰到鹿是一件机会很渺小的事情。
原来闲钰觉得,这就是妥妥的主角光环,光环加身的她,就算站在这,就算一动不动,也一定会有一头被世界爸爸驱使的鹿撞死在她箭锋上。
她,玛丽苏本苏,是被世界爸爸宠爱的女儿。
现在知道了她不是世界爸爸的小宝贝,那就证明,她凭的就是真正的实力。
哼,靠实力取胜才是硬道理。
她就看不起那些凭主角光环胡作非为的人,没错,说的就是范某某。
她就是这么双标。
闲钰骑在白马上,一袭红衣的她,唇红齿白,相貌精致,比平时多了几分不一样的神采,显得格外得有朝气,格外得鲜活。
庆国公家的孙司年骑在一匹黑马上,他相貌硬挺,是一种棱角分明的英俊,与闲钰刚好构成了两个极端,两人立在一起,不得不说,还挺养眼的。
孙司年朝着闲钰点了点头,闲钰微愣了一下,也回了一个笑容。
心底倒是对孙司年多了一丝好感,虽然他们儿时还算得上熟悉,不过这么多年没见,那交情也淡了。
前段时间,她还告了他弟弟一状,说来,他弟弟后来出了那事,好像与她也有关系,虽然……她一点也不愧疚。
就这情况下,这位儿时玩伴还能对她礼貌地点头,除夕那晚上她醉酒了,好像首先碰到地也是这位,就这涵养和气度,他那弟弟真是拍马不能及啊。
鸿德帝在照例的祭祀过后,便射出了代表这此狩猎开始的第一箭。
尘土飞扬,一阵阵的马蹄声渐渐远去,四散着奔向了丛林。
闲晨曦骑在一匹白马上,嘴角上扬,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儿的形状,有几名侍卫跟在她身后,这种组合在这猎场是十分正常的。
这些侍卫,既是用来保护这些皇家贵胄的安全的,也是给他们使唤的,毕竟,要求这些贵胄们去捡射杀的猎物是不太现实的。
“公主殿下。”一名侍卫提着一直白狐狸走过来,这白狐品相极好,身上没有什么杂毛,是极好的做狐裘和围脖的料子。
闲晨曦此时这么高兴,就是想到了这一点,她记得上次秋猎,闲钰用这狐毛制过一个一件狐裘。
钰弟倒是挺喜爱这些东西的。
正高兴着,那狐狸的后腿上突然渗出了一点点鲜红的血液,血液染红了白狐雪白的毛发,添上了一点瑕疵。
闲晨曦望着那点鲜红,脸色沉了下来。
“呀,脏了。”她红润如玫瑰的小嘴里轻飘飘地吐出了几个字,然后指了一个存在感相当低的侍卫,“你,拿去处理了吧,记得,要处理得干干净净哦。”
娇艳的脸上,还带着点未脱的稚气,金色的坠子随着她的动作不停地摇晃着,“唉,真是可怜的狐狸,可惜,脏了,就不配给钰弟当围脖了,你处理完了再来找我吧。”
“是,殿下。”侍卫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丛林中。
呵,要处理好了哦,杀了那个与她抢钰弟的小jian人,她就又是钰弟最好的朋友了。